2022馬公市記錄

2022馬公市記錄|拍攝日期:2022-04-23(星期六)

馬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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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媽宮、馬公鎮、媽祖台、馬宮、馬祖澳、天妃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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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由來:馬公最初稱為進嶼或娘宮嶼。《皇明世法錄》:「從西嶼入,二十里之茶盤,又十里之進嶼,即娘宮嶼也。」以後的明清文獻,又有娘宮、娘媽宮、娘娘宮、東西衛、東西澳、東西衛澳⋯⋯等稱呼。其中稱呼和寫法以「媽宮」最多。至於今日馬公一詞如何轉化而來,經學者考證後,係認為由「媽祖宮」轉名而來。關於地名之命名,與中國華南一帶自古以「媽祖」為海神之信仰有關。古時人民在渡海時為求海上平安,在船中會有奉祀「媽祖」之習慣。一旦登陸後亦將媽祖奉祀於陸上。因此本市之天后宮(媽祖宮)最晚於明末已建成。在此以前亦必有「媽祖」之奉祀,因此由於本地信仰媽祖,「媽祖宮」自然轉化成為地名。「媽宮」地名一直沿用到日治時期大正9年(1920),由於實施所謂地方自治,澎湖改為郡治,澳鄉改為街庄,媽宮才以同音字簡化為馬公,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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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續修澎湖縣志(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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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舊名「媽宮」,又有媽祖宮、娘宮、娘媽宮、娘娘宮、媽祖台、馬宮、媽澳、馬祖澳、天妃宮、天后澳、祖媽宮、娘宮嶼⋯⋯等稱謂見諸史籍,明末《皇明世法錄》記載:「從西嶼入,二十里之茶盤,又十里之進嶼,即娘宮嶼也。」該聚落自古即為澎湖政治、軍事、經濟、交通、教育等中心,其地名由來,當與盛行於中國東南沿海的媽祖信仰有關。早期華人移民為求渡海平安,常於船中奉祀媽祖,一旦上岸落腳墾拓,多將神像移至陸上,建廟供眾人膜拜以續香火。澎湖知名古廟天后宮舊名媽祖宮,創設年代據考最遲當在明神宗萬曆32年(1604),草建之初先民群居廟旁,進而發展形成聚落,廟名乃轉為地名,稱「媽宮」。日治大正9年(1920),地方行政制度大幅更動,媽宮自此更名為「馬公」,然時至今日,澎湖居民日常的台語發音,仍沿用媽宮舊名稱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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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末年,汪大淵《島夷誌略》雖謂澎湖有7澳,因無各澳名稱,無法得知媽宮是否形成聚落。明初至明末墟澎期間,亦難周知。明萬曆32年(1604),荷蘭人韋麻郎進駐澎湖,媽宮始見於史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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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23年(1684)澎湖被收入清朝版圖,隸臺灣府臺灣縣,分為9澳,5媽宮聚落屬「東西衛澳」統轄範圍。雍正5年(1727)澎湖升格為廳,因人口繁衍,新增嵵裏通梁吉貝水垵等4澳,遂有13澳、75社;媽宮社仍屬東西衛澳。至乾隆36年(1771),媽宮所隸東西衛澳有媽宮社、文澳社東衛社西衛社後窟潭社宅腳嶼社案山社等7社;隔鄰的嵵裏澳則有嵵裏社井仔垵社雞母塢社風櫃尾社豬母落水社鎖管港社鐵線尾社煙敦仔社石井社菜園社等10社。同治元年(1862)的《澎湖廳輿圖纂要》所列澳數仍是13,社數則增為82。此時,東西衛澳新增小案山社火燒棚社紅毛城社等3社而轄有10社;嵵裏澳則添虎井社桶盤社2社成為12社。三十餘年後在澎湖割讓日本之前,林豪的《澎湖廳志》所載澳社數量則有84社。日本領有臺灣澎湖初期,設澎湖島廳,沿用清代澳社舊制,全澎仍分13澳84社。明治29年(1896)行政體制變革,廳下設置「澳務署」,原有13澳歸併為媽宮、大山、頂山、西嶼八罩等5澳務署。媽宮澳務署管轄原東西衛澳和嵵裏澳範圍,有22社。翌年(明治30年、1897)6月澎湖島廳改為澎湖廳;澳務署改制「辦務署」,除媽宮外,各辦務署更名為隘門大赤崁小池角、網垵。同年10月改各社為「鄉」,媽宮社獨稱媽宮街;媽宮辦務署統有1街21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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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1年(1898)7月,制度再變,辦務署改「出張所」,廢媽宮辦務署由廳直轄,澎湖廳下僅設4出張所。同年12月,又設媽宮出張所,隘門則改稱湖西,共計有5出張所。明治34年(1901)全台廢縣設廳,撤除出張所,行政體制由三級簡化為二級,澎湖廳下尚設有大赤崁小池角、綱垵三支廳,而原媽宮出張所之管轄範圍改由澎湖廳直接治理。明治43年(1910)12月,在廳和支廳之下設「區」以管理街鄉;全澎湖共有13區,分轄1街79鄉。此時之戶口資料仍大致維持「澳社」舊制13;原清朝東西澳和嵵裏澳範圍劃歸為3個行政區:媽宮區下轄媽宮街,文澳區管領12鄉,嵵裏區則有8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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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2年(1913)撤銷大赤崁支廳,大正4年(1915)又廢小池角支廳,支廳僅餘網垵一處。大正9年(1920)實施地方自治,澎湖改為郡治,併於高雄州,廢區設街、庄。全澎有1街4庄:馬公街(媽宮舊名自此改稱,沿用至今)、湖西庄白沙庄西嶼庄望安庄。舊時屬林投澳雙頭掛社烏崁社二社,此時劃入馬公街,馬公地區擴大為街鄉(社)。大正15年(1926)7月,澎湖自高雄州轄下獨立回復廳治,設馬公與望安2支廳,馬公街和湖西庄白沙庄西嶼庄等歸馬公支廳管轄。昭和19年(1944)8月,原屬望安庄大嶼(今七美)獨立設庄,此後直至日本投降,澎湖廳下共轄有2支廳(馬公、望安)、1街(馬公)及5庄(湖西庄白沙庄西嶼庄望安庄大嶼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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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1945)8月臺灣光復,同年12月日本時代的澎湖廳經改制為澎湖縣,原支廳(馬公、望安)改為區署,街(馬公)改為鎮,庄(湖西庄白沙庄西嶼庄望安庄大嶼庄)則更名為鄉。因澎湖幅員有限,未及數月,馬公區署和望安區署相繼裁撤,縣直轄1鎮5鄉,鎮、鄉之下再設里、村。又因村里之設置其戶數必須符合一定規模,戰後馬公鎮範圍內有併數社為一里之情形,全鎮劃設為21里。民國35年(1946)12月增加新復里(目前已併入復興里),共22里。民國40年(1951)新設9里,達31里。民國53年(1964)光復里分出中興里,計32里。民國63年(1974)光榮里光明里分出,共33里,民國68年(1979)又增陽明里,為34里,17自此里數維持不變達二十餘年。民國70年(1981)馬公鎮升格為馬公市。民國91年(2002)底,全馬公市之土地面積有33.9918平方公里,下轄34里、623鄰,總人口數為53,8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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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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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地處澎湖灣東南側,擁有絕佳的港灣地理環境,其東北、西、南等三面均環海,北與湖西白沙相通;隔海和南方的風櫃半島對望,形勢險要。市區地勢略有起伏,整體大致向南微傾,境內無山川河流。所謂澎湖灣即指澎湖本島大山嶼)和白沙西嶼之間所形成的大海灣,南北長12公里,東西寬約8公里,水深15-18公尺。澎湖灣內又有一個較小的海灣,即馬公灣,由馬公半島和風櫃尾半島合抱而成,東西長約5公里,南北寬約2公里。馬公灣中又有案山島突出,將馬公灣分隔為南北二部,形成灣中有灣的險要地理形勢;南灣較大,北灣較小,馬公港即位在北灣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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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以前,「媽宮澳」係澎湖地區唯一吹南北風皆可泊船的港口,是往返臺、廈間避風、候風必經之地,亦為閤澎商旅、貨物的主要出入口。《重修臺灣縣志》云:「來台諸舟,必以澎湖為關津,由西嶼頭入泊媽宮等澳,然後出東吉,過小洋,抵鹿耳,其常也。」自馬公港取道海路,可遠通臺灣、中國大陸、日本、南洋及世界各國;內達白沙西嶼望安七美⋯⋯等附近離島。如走陸路,則東可至湖西菓葉龍門林投等地;南經同隸屬馬公市的石泉里興仁里鎖港里山水里嵵裡里可達風櫃里;往北跨過數座橋樑亦能通往白沙鄉西嶼鄉各村,最遠則達外垵村清領時期,媽宮市街在澎湖天后宮南方臨海處即設有渡頭,清末建城時移至小南門外;復於其東側大南門外另建一官商碼頭。日治時期,殖民政府自明治36年(1903)起持續建設馬公港長達三十餘年,填海築地並興造現代化的港口設施;昭和12至14年(1937至1939)間更展開商港和漁港的建設,馬公市區和澎湖其他聚落的城鄉差距益加擴大。戰後,於民國36年(1947)民國47年(1958)民國51年(1962)又陸續擴建漁港與碼頭,港口機能更趨完善。時至今日,馬公港(含測天島)共擁有1個商港、1個海軍修船廠、1個遊艇碼頭、2個軍港、3個漁港,更發揮其為縣內首要大港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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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地理條件優渥,馬公的市區範圍,自港口海岸旁發韌,數百年來不斷擴大。17世紀初,荷蘭人曾記載天妃宮24旁有少數居民活動,推測當時的媽宮應為小漁村。18世紀中期,從胡建偉的《澎湖紀略》(1771年)得知天妃宮附近形成「七街一市」,媽宮已是澎湖最大且唯一的市街。其後市區又向北、向東發展,19世紀前葉,聚落區分為東甲南甲二甲;到了清末媽宮建城(1887)之際,城市範圍因軍事需要驟然擴大不少,當時更已分化出東甲南甲北甲等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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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初期,因城內壅塞缺乏發展空間,殖民政府乃拆除南側濱海城牆,填海造陸以增加港區腹地;市街也逐漸向城外北側的鬼仔山(機構)和東北方的埔仔尾地區(特種行業)擴展。大正元年(1912)媽宮市街改正計畫公布,市區已較清末舊城範圍擴大不少。1920年代起諸多學校和機構陸續遷移或興設於城外北方的火燒坪地區。昭和10年(1935)澎湖廳發布變更馬公街市區計畫之告示;隔二年在城外東南側的濱海荒地大肆建設馬公商港和漁港,市區更往北、東擴展,城市範圍較清末已擴增約一倍;除舊有城區外,尚包括原為媽宮附近之火燒坪(含鬼仔山)、埔仔尾紅木埕等聚落領域的一部分,以及草蓆尾、東南海岸之荒地。戰後歷經多次都市計畫的發布與調整,今日馬公市區,範圍是舊城區十數倍,除涵蓋昔日的媽宮城區和周邊荒地、火燒坪埔仔尾紅木埕以外,又再往東擴及至文澳案山;往北延展至後窟潭西衛等傳統聚落之部分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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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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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澎湖其他聚落,馬公人文歷史的積累,當屬最為豐富多樣,其主要特色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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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軍事性格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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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地區位居中國東南海防扼要之處,明鄭時期以澎湖為臺灣門戶,是反清復明的根據地。當時澎湖重要的軍營官署多設於媽宮,派有重兵駐紮,為澎湖的軍事指揮中心。大量兵員產生之消費需求,帶動了媽宮與大陸、臺灣的經貿來往,地區商業活動日益蓬勃,逐漸發展成為澎湖的首善之都,集政治、文化、交通、經濟中心於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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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初期,媽宮一躍而為日本四大軍港之一,軍事地位達於顛峰,持續至戰後轉而成為光復大陸的跳板,直至民國70年代以降,其軍事色彩方漸趨褪色。時至今日,馬公市及週遭地區的駐軍雖已多半裁撤移防,然長期以來的軍事管制,卻深遠影響的這座城市的風貌,砲台、港口、營房等軍事設施與空間隨處可見,地區產業和居民生活型態也帶有濃厚的軍事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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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資源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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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由媽宮澳到馬公市的數百年發展歷程,積累形成了豐厚的文化資源。就古蹟和歷史建築而言,截至民國93年(2004)止,馬公市區的古蹟計有澎湖天后宮媽宮城隍廟文澳城隍廟觀音亭媽宮城四眼井施公祠萬軍井臺廈郊會館乾益堂中藥行金龜頭砲臺高雄關稅局馬公支關第一賓館等12處,數量超過全澎湖23處之半;歷史建築則有東甲北極殿文石書院魁星樓文石書院碑匾(5碑1匾)、澎湖郵便局澎湖廳舍(縣政府)、澎湖廳廳長官舍(開拓館)、澎湖廳憲兵隊專賣局澎湖出張所公賣局北側防空壕合昌建材行(傻愛莊)、縣政府前碉堡第三水源地配水塔西瀛勝境牌樓等13處,數量更逾全澎湖18處歷史建築的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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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有形的空間歷史資產,馬公尚保有諸多極具特色的文化慶典與活動。如:城隍廟每年農曆6月初6的「補運」、澎湖天后宮名聞全台的「媽祖巡海」,以及市內各廟宇於上元節舉辦的「乞龜」等。此外,市區隨處可見豐富且多樣的傳統飲食與手工藝,更呈顯出馬公常民生活之多樣面貌和豐厚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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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續修澎湖縣志(城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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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媽宮澳,其澳可拋南、北風戈船二十隻,今水師鎮防汛在此。

臺灣府志《蔣志》 / 蔣毓英、季麒光、楊芳聲|


一曰娘媽宮澳在大山嶼之南。秋冬之際北風盛作,可泊戈船二十餘艘。澎之港澳,惟此處最穩。今水師副將駐此。

臺灣府志《高志》 / 高拱乾|


一曰東西衛澳在大山嶼之西。其可泊舟者,惟東衛澳;西衛則無澳,而名兼之者,地相並也。

臺灣府志《高志》 / 高拱乾|


一曰東西衛澳在大山嶼之西。其可泊舟者,惟東衛澳;西衛則無澳,而名兼之者,地相並也。

重修臺灣府志《周志》 / 周元文、宋永清|


一曰娘媽宮澳在大山嶼之南。秋冬之際北風盛作,可泊戈船二十餘艘。澎之港澳,惟此處最穩。今水師副將駐此。

重修臺灣府志《周志》 / 周元文、宋永清|


金門總兵黃英奏言:「...彭湖雖稱三十六島,居於臺、廈之中,究皆一抔之土,錯落彈丸,除媽宮、八罩略有人煙,餘悉冷落荒嶼...

臺海使槎錄 / 黃叔璥|卷二|


又各嶼之中各澳在焉【澳者,就可泊船之處而言】。一曰天后澳【澎港此處最穩,可泊戰船二十餘艘,水師營署即在於此】

臺灣志略 / 尹士俍|中卷(山川景物)|


大山嶼媽宮澳〈嶼居澎島正中,澳在嶼之西南。上有天后廟,舟人稱天后為媽祖,故曰「媽宮」。民居稠密,澎協兩營駐防於此。北風盛作時,澳內可泊二十餘艘。〉

重修台灣縣志 / 魯鼎梅、王必昌|


天后澳:在澎湖中央即媽宮澳;澎湖廳駐札處澳者,就可泊船之處而言;各澳即在各嶼中。

續修臺灣府志《余志》 / 余文儀|


東西衛澳:在廳治東六里。可泊船者,惟東衛澳;西衛,則無澳而兼名之者也。

續修臺灣府志《余志》 / 余文儀|


...九、十月至三月底,必於西嶼頭、內外塹灣泊。一有錯誤,船即不可保矣。惟媽宮一澳,無論南風、北風,俱可泊船......東西衛澳(紅毛城址在文澳西).....媽宮社(協營各官衙署暨廳倉俱在此,內港乃商哨灣泊之所。距廳治陸路五里).......媽宮澳:人戶二百六十二戶,男九百三十四丁,女五百零六口,共男女一千四百四十丁口。


東西澳:媽宮社(光緒十三年建造城垣,改設總鎮署。以舊協轅為廳署,兩營各官衙署暨廳倉、街市在此。內港為商哨灣泊之所)、文澳社(距廳城三里,舊名暗澳。舊廳署暨文石書院在此)、小案山社(陸路六里)、火燒棚社(陸路一里半)、紅木城社(陸路二里)、大案山社(陸路五里)、東衛社(陸路五里)、蚱腳嶼社(陸路六里)、西衛社(陸路四里)、後窟潭社(陸路三里)


媽宮港居中控制,形勢包藏,為群島之主。港內波平如鏡,可容千艘。而自西拱峙者,以西嶼為外埠,金龜頭為右臂。由東南環衛者,以風櫃尾(亦名蛇頭)為左衛,大小案山為下臂,鎖住港門.....


東西澳:(正額地種三石零五升、溢額地種一石四斗八升、新收地種一十一石七斗六升三合。又新收地種一百畝零六厘四毫五絲(正額杉板二隻、溢額杉板八隻、首報杉板八隻、新收杉板三隻、溢額尖艚二隻、新收尖艚一只、新收小繒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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