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垵一名,最早出現在杜臻所撰的《
澎湖臺灣紀略》。並從高拱乾纂修的《臺灣府志》介紹可推知,「水垵」之名,應與昔日春、夏季行船途經該處補給用水有關(請參閱下方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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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於清領初期屬
網垵澳管轄,
雍正5年(1727)另外增設水垵澳,據《
澎湖紀略》記載可知,即
雍正5年(1727)以後,本村隸屬水垵澳,以水垵社為名。
日治時期稱為水垵澳水垵鄉,隸屬
網垵澳務署管轄,之後行政區域屢有變動。戰後改稱為
望安鄉水垵村迄今。水垵村位於
望安島的北部,本村居民半漁半農,並建有數個
石滬捕魚,然由於近年來漁穫量銳減,有些
石滬已無維修。另外位於本村海外的數個礁嶼,冬季時盛產紫菜,為本村居民重要的經濟收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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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二)|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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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村位於
望安島的北部,其南自
天台山向東延伸,經
風門山至
布袋港北岸的
長塭仔,而與
中社村為界。「水垵」一名,施琅的〈飛報大捷疏〉中就提及「
八罩水垵澳」,之後出現在杜臻所撰的《
澎湖臺灣紀略》。高拱乾纂修的《臺灣府志》云:「水垵澳,在
八罩嶼西,崖上多人家,春夏行舟多在此澳取水」。另《裨海紀遊》一書中也提及「水垵尾」。由此可推知,「水垵」之名,應與昔日春、夏季行船途經該處補給用水有關。「垵」字的意義為「船在海內泊碇的所在」,猶一般所稱的「灣」或「澳」。水垵村的行政沿革,在清代領台
(1684)後至
雍正五年(1727)澎湖增設「水垵澳」之前,均隸「
網垵澳」之「水垵社」,設「水垵澳」後,下轄水垵、
花宅、
花嶼等三社。其稱為台灣府(
光緒十三年後改隸台南府)澎湖海防糧捕廳水垵澳水垵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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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村由
王姓、
陳姓、
高姓、
蔡姓、
伍姓、
葉姓、
劉姓、
趙姓、
張姓、
呂姓、
沈姓、
許姓諸姓組成,以
王姓、
陳姓、
高姓、
蔡姓、
伍姓、
葉姓、
趙姓、
張姓繁衍較多,為主姓。其中,
趙姓,
雍正時期,由
大山嶼、
奎壁港社(今
湖西鄉、
南寮村)徙入;
許姓,
日本時代、
明治時期,由
東吉嶼鄉,
入贅陳氏;其餘諸姓,皆係由閩地,徙入。
-
村落區分為
東寮、中椎、頭西、
南勢、頭北、
南勢角六區域。
日本時代、
昭和時期,全村共有三合院古厝175間;分別為:
王氏55間,
陳氏37間,
高氏10間,
蔡氏12間,
伍氏24間,
葉氏13間,
趙氏7間,
張氏7間,
劉氏5間,
呂氏3間,
沈氏、
許氏各1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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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望安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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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澎湖
望安的傳統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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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村」位於澎湖群島南方的
望安島北部,是
望安島(舊名「
八罩島」)上四個村落之一,也是澎湖眾多傳統聚落之一。
望安島可說是澎湖南海島系的中心島,臨近北迴歸線,屬亞熱帶之海島型氣候,夏季吹西南
季風略帶
雨量,冬季則吹
東北季風,風勢強勁且乾燥,往往造成風災,使島上產業停擺。位於
望安島北端的水垵村,東西窄、南北稍長,面積約為2.6平方公里,境內丘陵分布,除了南面與
中社村為鄰,北、東、西三面均環海。
地質以火成岩之一的
玄武岩為主,
土壤層淺薄又加上鹽化作用,使得上質貧瘠不利於耕作,僅適宜草原以及少許耐強風、乾旱的低矮植物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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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水垵村約有105戶共260人,長久以來村民一直是男性以海為田,女性則以種植
蕃薯、
花生為主要生計來源,空閒時利用退潮之際到海邊淺礁撿拾魚貝類作為副食。為避開
東北季風的吹襲,以北面臨海缺口,與東、南、西三面丘陵所環抱的緩坡谷地作為居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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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村在受到種種實質環境與互動因素影響之下,村民仍能自給自足,原本是相互矛盾與衝突的,但是,許多相關文獻所提出的有力証明,已足夠說明人定勝天的事實。然而從空間的角度來觀察、探討離島聚落的形成與發展是目前仍缺乏,卻是必要的;因此,本文是以水垵村建築構造物的基礎性研究為主要重心,進而說明這些建築構造物對村民而言,存在的意義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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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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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臺灣省澎湖縣
望安鄉的水垵村,位於
澎湖本島南方33公里的
望安島上,是島上四個村落(水垵村、
中社村、
東安村、
西安村)之中位置最北的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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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約為266公頃的水垵村,南面與
中社村相鄰,村界北面以Rover海峽與
虎井嶼相望,漁民稱之為「北面海」,海深約60至80公尺,是前往頂山(
澎湖本島)的重要水道。村界東面以
門仔海峽與
將軍嶼相隔,是船隻進出
望安、
將軍澳的主要航道,由於洋流通過此海峽時,受到
望安、
將軍澳二島嶼的阻擋而產生水流擠壓,海面下水流湍急。村界西面與
花嶼之間的海域,面積寬廣,水深約40至60公尺,是漁民熟知的漁場,當地俗稱「西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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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離島居民而言,海是最大的自然資源來由,以及各種生態循環的原動力。據筆者訪問漁民得知,在國界內,海洋並無任何歸屬,是大家所共有的,只是在說明海洋空間位置時,加註地名與方位作為辨識。因此,這三塊海域緊緊包圍村界北、東、西三面,是進出水垵航行船隻必經之海路,而方位的界定是以水垵為中心的認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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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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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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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水垵村的地形圖所示,北面海岸中間有一凹陷缺口,而左右兩側的礁岩向外海伸展,使最凹陷處因長久海潮的沖刷形成天然的沙灘海灣,此即
水垵漁港所在。東部和西部的地勢屬窿起之岩盤,尤其東岸
東籠臨海處一帶,岩壁陡峭,受東北風直接吹襲,風浪強勁;東岸丘陵延伸至南端
布袋港,地勢漸緩,以
布袋港後方山谷與
中社村為界。
-
西部海岸由北至南略成彎月狀,岩岸中參雜零星沙岸,海岸的腹地淺薄又遇窿起的岩盤丘陵,使得地形間落差大;西岸在高差地形的掩護,且不受
東北季風直接吹襲的條件下,有一凹陷的岩岸缺口即是近期興建的
埔船垵漁港之所在。水垵村西南端,地勢再度由低而高至
天台山,
天台山為
望安島之最高山丘,距海平面54公尺,與第二高的
風門山並立,以南與
中社村為界,兩山之間所形成的谷地,為水垵村對外主要的連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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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水垵村境內是由丘陵地所構成,地形由最高的
天台山至
水垵漁港為最低處,建築群則利用其東、西面窿起的地勢及南面高地所夾集的緩坡為址地,用以包圍整個聚落,加上北面臨近港口和向南可延伸的腹地而形成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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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
水垵村的
地質以火成岩之一的
玄武岩(質堅硬,呈暗灰色)為主,由於終年的高溫使
土壤呈現磚紅土化、暴風將表上及有限的地表植物及其腐敗的根莖葉刮走、鹹雨使得原本即頃向鹼性之上壤的含鹽量更高、低
降雨量及高蒸發量,使表層上壤多為不完全風化、低有機質含量、高滲水性之低產力的砂質壤土。(陳正祥,1960:1156)尤其是水垵東面直接受
東北季風吹襲的地方,土質更為貧瘠。
-
地貌
-
在不同的區位、氣候、地形等自然條件的互動影響之下,造成地區性不同特性的地貌,筆者透過現地的觀察和訪問村民的認知所記錄,以及分析、整理
望安鄕公所提供的澎湖縣
望安鄕行政區域圖說明不同特性的空間區域,對村民的實質意義和影響,透過靜態剖析的方式,區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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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仔(旱作地)
-
在水垵全村面積266公頃的土地中,山仔就佔了107公頃,幾乎是全村面積的40%,而山仔的區域是界定在
土壤層較深(約40公分)、尚可種植的一上地,大致是分布在聚落之外,於是村民在這片廣闊的土地上,選擇避風且有利於農業的地點進行耕作,種植較低矮的作物,如
土豆(
花生)、
蕃薯(
地瓜)等,達到地盡其力,滿足居民生活需求的最主要目的和功能。但使用原則,仍須遵守土地所有權的規範,不可逾越別人的土地,在自家的土地範圍內,以牛隻犁出一壟一壟的土埂作為耕地,大約在農曆一月,開始「壓
土豆栽仔」(
種植花生栽苗),平時施施肥(沙岸海埔中所述之海砂加上有機物),除除草,農曆八月至十月期間可採收兩次;而
蕃薯則是在農曆三、四月間種植,到了農曆六、七月即可收成。
-
耕作期間的水源多仰賴和冀望雨水的豐沛,少數幾戶人家才在耕地附近開井或是從村落中挑水來灌漑,而所施的肥料,無論是純粹的海砂,還是自家收集的有機肥,都得由居民自行挑擔或以板車運送到山坡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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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人稱這些在社里範圍外的旱作地為「山面」或「山仔」,充分地利用這些能夠種植作物以滿足民生物質生活的土地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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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草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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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水垵村來說,在山仔範圍之外,更遠離聚落的岩盤丘陵地都是草原範圍,其面積約為88公頃,佔全村面積的33%)。每年的春、夏季,岩盤表層的些微砂土上長滿了雜草,這一片片範圍廣闊的區域,雖然不適合從事農耕工作,卻是放牧牛隻的好場所。
-
根據筆者田野調查所得資料,在水垵村的農耕生計行為過程中,牛隻是不可缺少的家畜之一,因此,家中
養牛的人家,會牽著牛隻來草原區域放牧。此外,也有專門養殖牛隻買賣的村民,在村域東南側的草原坡地上,築起圍牆和大型牛稠(牛舍),以專事經營畜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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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墓仔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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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仔埔最大的意義就是一代代生活在此的村民,為過往的親人埋葬、悼念的地方。從實地訪談、觀察得知,當地居民對於墓地的選擇,是以不在社里領域(第三章中詳述)內的自家土地為最先考量,因為死去的親人對自家而是祖靈,是自家的家神,對別人家而言,卻是令人畏懼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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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的形成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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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的形成與變遷,係因時間、認知,乃至行政體系編制上的差異,本章運用史料中記載的自然、歷史人文背景及實地調查資料,依時間順序劃分成四個階段,說明水垵的坐落和相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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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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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末清初以前,「水垵」一名不曾出現於歷史文獻中;但是據考古發掘(臧振華,1989:80-82),遠在距今約四千五百及四千年前(新石器時代),已有民族在
望安島上居留,依據考古遺址發掘到的陶器表面紋理和質地分別將其稱之繩紋陶及
素面紅灰陶時期民族。此後,距今約一千年以前開始有早期漢民族的遺址,其居住時間短,以採集淺水與
潮間帶上的魚類、螺貝為主。這些遺址分佈於
望安島沿海,其中包括在水垵村的範圍內,換言之,新石器時代,即有先住民居住在「水垵地區」
-
依據考古資料的推測,這些先住民對於此地的認知零散,而且是以一種試探性、拓展性的心態在此臨時居住,主要的生活仍是在屬於自己的原鄕,對此地區的認識不過是一個能找尋食物、短暫棲息的地點罷了。
-
根據相關史料分析,漢民族從第一世紀就開始海舶日本、韓國進行貿易,兩個世紀之後船隻航行的範圍已涵蓋東南亞地區,第八、九世紀期間,以中國為中心的海上世界貿易圈已形成(李東華,1986:13、31),而第八世紀中葉中國暴發安史之亂,第九世紀初又受到北方胡人侵略,導致人口大舉遷移中國東南沿海地區。第十四世紀中葉以後,由於私梟、日本海盜侵擾掠奪包括鄰近澎湖的福建沿海地區,以致明政府實施海禁政策。但從第十四世紀中葉汪大淵所撰《島夷誌略》訵中一段對澎湖居民生活精要的記載,與明代陳懋仁撰《泉南雜志》註引用《泉州府志》中一段描寫澎湖當時居民的社會概況,以及考古學家陸續發掘第十四世紀期間,包括
望安島水垵地區漢民族的遺址(臧振華,1989:84─85)來推測,此階段的澎湖已被劃分為幾個島區空間,以及重要的港澳據點,且因地方之特質而得其名,而澎湖為泉州府晉江縣的轄區,島民似乎大致能掌握洋流、
季風、氣候,有其獨特的生活方式,且有農、漁、貿易、畜牧等活動出現,雖然一直未發現有關水垵聚落或
望安島之訊息,但是島民對區域性、地方性的認知,已由幾個有住民的島嶼或島區,開始有了很大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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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世紀末以後,明政府准予入墾澎湖,但是從十五世紀末葉西方海上強權掘起,中日海盜猖獗,加上十七世紀初荷蘭人進駐澎湖地區,造成中國內憂外患不斷,大量為避離戰亂而移居澎湖群島的,居民的生活可說是苦不堪言;所幸於十五世紀末葉,
蕃薯一、
花生等高經濟作物相繼成功引入,這使得歷經坎坷移民至澎湖地區的居民,能以農漁兼半的生活,暫且維繫基本的生存資源,少數的聚落因而逐漸成型。
-
明末清初(十七世紀)
-
十七世紀許多由西方人繪製的地圖,均已標示出
望安及
將軍嶼,說明當時西方人已知此二島。其中由荷人繪於
1675年的臺灣地圖,更明確標示此島為't Rovers Eyi。日本學者伊能嘉矩認為「
八罩諸島的洋名是Rovers,也就是「海盜」(Rovers)所占據的群島,泛指Rovers(
虎井嶼和
八罩島之間)水道與stable(
八罩島與南邊
頭巾嶼之間)水道之間各島嶼,其中只有
八罩島與
將軍澳嶼有住民。」
-
依據明末清初《臺灣外紀》(江日昇,1704)所述,西元
1661年(順治18年)明朝鄭成功退據臺灣,抵達澎湖後,指派「陳廣、楊祖、林福、張在等帶兵三千,留船十二隻,守澎湖」,開始了澎湖歷經二十餘年屬於明朝鄭氏軍事據點的時期。
-
西元
1682年清朝褔建水師提督施琅領兵攻臺澎,使得澎湖地區成了明清兩軍交戰的主戰場及談判地點。此期間,據《決計進勦疏》(施琅,1682,收于《靖海紀事》:14)所述:「…賊見我船,大船概起頭帆,小船盡起大帆;賊遂出
趕繒船二十餘隻,駕出
西嶼頭,又有
八罩賊船十餘隻由南面而一來。」文中所提及的「
八罩」(
望安島舊稱),是
望安地區首次於歷史文獻中出現。施琅在第一次攻澎行動並未成功,西元
1683年(
康熙22年)施琅再次率兵艦攻澎,期間依據施琅撰文的《飛報大捷疏》(收予《靖海紀事》,頁26─37)所述「于六月十四日辰時,由
銅山開駕進發。十五日申時到
貓嶼花嶼,有守汛賊哨數十餘隻,見臣舟師將到,即奔回澎湖。時值天晚,將船隻灣泊
八罩水垵澳,遣官坐小哨到
將軍澳、
南大嶼等島安撫島民。」「水垵」首次出現於歷史文獻中,當時稱之為「澳」。《飛報大捷疏》又載,十六日早施琅攻擊澎湖灣受阻,「因天色將晚,收出
西嶼頭洋中拋泊。十七日早,將全舟師,復收
八罩水垵澳灣泊,嚴申軍令,查定功罪,賞罰官兵。十八日進取
虎井、
桶盤嶼……」,由此可知,此時的「水垵澳」似乎成了清軍施琅進政明軍鄭氏部隊的作戰指揮心中,這地處一南一北(
八罩與
澎湖本島)的戰役中,突顯出水垵澳的戰略地位。
-
西元
1683年底,清政府擊敗鄭氏政權佔領了臺灣及澎湖,隔年在澎湖設巡檢司,屬褔建省臺灣府臺灣縣管轄(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76,《臺灣史》),並將澎湖群島以澳為單位畫分包括
八罩網垵澳等九個次級單位,直到
1727年水垵澳由
網垵澳分出,自成一澳。(
胡建偉,《
澎湖紀略》,1767:33、36、59)至於「澳」的設立標準,史料中並未提及。
-
有關水垵名稱的來由,據1694《臺灣府志》附澎湖澳載,「一曰水垵澳在
八罩嶼西。崖上多人家,春夏行舟多在此澳取水」及筆者走訪村民的資料顯示「水垵」一名中的「垵」字,在該地閩南語之囗音中是指「灣」的意思,泛指船可停泊拋錨之處,而「垵」的認定特別在於形狀如彎月形向內陸凹退的砂質海岸為原則;換言之,就是指一個取水容易的海灣之意。因此,有住民,易取水,以及北面的沙質海灣(
水垵漁港)適宜過去之平底船隻停泊等等,都說明了水垵聚落形成的首要條件,加上與北面
澎湖本島對峙的地理情勢來看,也不難推敲當時施琅以水垵為重要戰略據點的原因。
-
清中葉(十八世紀)
-
西元
1727年(
雍正5年)清政府在澎湖設廳,直屬於臺灣府,將
1683年(
康熙22年)所畫定之九澳(東西(衛)澳、
林投澳、
奎璧澳、
鼎灣澳、
鎮海澳、
瓦硐澳、
西嶼澳、
赤崁澳、
網垵澳),增設
嵵裡澳、
通梁澳、
吉貝澳、水垵澳四澳,由以下兩段文史記載可知:
-
周于仁及
胡格所撰《
澎湖志略》中條例「舊六十二澳」後面所寫:
-
納錢糧者九澳,即在六十二澳內:東
西衛、
林投澳、
奎璧澳、
鼎灣澳、
鎮海澳、
瓦硐澳、
西嶼澳、
赤崁澳、
網垵澳。後又分出澳,各有所附。
嵵裡澳附東
西衛、
通梁澳附
鼎灣澳、
吉貝澳附
鎮海澳、水垵澳附
網垵澳。(1736:28)
-
胡建偉所撰《
澎湖紀略》中,提及「澳」為澎湖地方自治的區域層級,以及增設的原因:
-
自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平臺以後,招徠安集,以漁以佃,人始有樂土之,而澳社興焉。其時澳則僅有九也。至
雍正五年(1727),人物繁庶,又增
嵵裡、
通梁、
吉貝、水垵四澳,遂有十三澳,共七十五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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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澎湖紀略》所載得知,因政治、人口、物質生活的穩定繁榮,水垵由
網垵澳分設出來自成一澳,且在「澳」之下增加「社」的層級,而「社」之編制似乎是以社群居住範圍的聚落為單元;稍晚,清政府進一步在「社」之下以每十戶為一「甲」(
胡建偉,1767:33,59),並以「凡一甲內一家有犯不舉報,十家連坐」來掌控民情;此時的水垵澳為
網垵澳之附設單位,其下有水垵及
花宅(
中社村舊稱)二社,
網垵澳之下有
網垵社、
山寮社、
將軍澳社。期間,清政府唯恐地屬偏遠之南海諸島管檢不易,規定除
八罩島和
將軍澳嶼二島外,其餘皆為禁島不允報墾;換言之,當時能夠開墾、通航的南海行政單位僅有網垵及水垵二澳。
-
由於政局略為穩定,加上
地瓜、
花生等經濟作物的穩定之下,依據
1736年當時的統計,澎湖地區人口為七十五年前鄭成功退據臺灣時的二倍半,且行政體系的編制層級增加,大量移民者湧入澎湖地區;水垵澳亦不例外,據筆者查閱文獻史料和走訪
望安鄕公所、水垵派出所及水垵村居民的田野調查資料顯示,自清康熙初年至
1767年期間,水垵村以
王姓、
陳姓為大宗,以及其他
蔡姓、
趙姓、
伍姓、
葉姓、
高姓等宗族相繼由福建、金門等地區遷入水垵社,而
陳姓、鄭姓、顏姓、曾姓等姓氏宗族則遷入
花宅社,水垵澳編制下的水垵社、
花宅社,由血緣姓氏為社群主體,聚而成落的型態大致成形;且依據
望安鄕公所廟宇登記表所記錄,屬於水垵和
花宅聚落居民信仰中心的
水垵宮和
五府千歲廟,也在清
康熙年間相繼落成,顯示水垵澳之移民視此地為其安身立命之所在。總括而言,自
1683年清政府將澎湖地區納入版圖,至
1767年的八十餘年期間,是水垵聚落空間形成與初期發展的關鍵時間。
-
約十九世紀前後,清政府修改保甲法,「甲」為千戶,各「社」以下不分甲(
林豪《
澎湖廳志》1893);水垵澳以下所屬的水垵社與
花宅社共約四百餘戶(
蔣鏞《
澎湖續編》1829),並不符合「甲」編制的條件;但是這段期間,政局穩定且
八罩島有水源、有農作、有漁產亦可通航,再加上因實施海禁的其他島民遷入,使得水垵澳的人口從
1767年1226人至
1893年昇到2177人,人口的壓力致使「地狹民稠,田不足耕,殼不給予」(
林豪,《
澎湖廳志》:386)的情況產生,基於此,稍晚清政府解除了禁島的規定,讓在生存壓力之下的居民前往開墾,水垵社的居民則選擇了
八罩島以西偏北約三、四十公里的
花嶼進行墾拓;其原因據筆者與村民訪談得知,
花嶼和水垵之間的海域是當地討海人熟知的漁場,且距離近,方便繫等地緣關係;另外,從
日治時期所統計的澎湖社里戶長姓氏表可見,
花嶼以陳、伍、
王姓居民為主,與水垵村民有直接或間接的血緣關係。因此,西元
1893年水垵澳又增加一社「
花嶼社」。(
林豪,《
澎湖廳志》:81)
-
西元
1895年(
明治28年)日治初期,澎湖行政畫分大致依照舊制;隔年,
八罩設立
八罩澳總署,其下之社依照舊制;再隔年,設立網垵辦務署,其下之社改稱為「鄕」,故水垵改制為水垵鄕,並於次年實施保甲制度,以十戶為一甲,一甲為一保,至
1920年(
大正9年),改澎湖廳為郡,隸屬高雄州。郡之下設庄,廢除「鄕」水垵屬
望安庄。(盛清沂、王討琅、高樹潘,1976;
李紹章,1960:164─167)
-
西元
1941年(
昭和16年)澎湖廳之下分
馬公及
望安支廳,其下分
馬公街及
湖西庄、
白沙庄、
西嶼庄、
望安庄、
大嶼庄。目前之村稱「部落會」,其下設「奉公班」。
望安庄下分
望安、水垵、
花宅、
花嶼、
將軍澳、
東吉嶼、
西吉嶼、
嶼坪(
東嶼坪與
西嶼坪)(
李紹章,1960:164─167),為
日治時代最後一次變更地方行政分畫,各個聚落因此從合併的地方體制中獨立出來;直到西元
1945年(
民國34年)國民政府設臺灣省,其下區分縣、鄕、村,仍然尊重各地方之聚落,以「村」為其地方行政單位;水垵因而編制為澎湖縣
望安鄉水垵村至此階段,自清末解除海禁以後,水垵地區在人口增加、耕地不足等壓力之下,人口逐漸分散至各地開墾發展,使得水垵社、
花宅社以及後來的
花嶼社三社,各自能有稍嫌不足的食糧、漁產等,而與人口數略趨平衡,同時也使各個離島聚落得以發展,在
日治時期至
1945年期間,有了較穩定的人口數,以致於從原本地區性合併編制的地方行政單位,轉變成各地以聚落為單位編制地方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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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水垵的建築
知識建檔|2017-02-23。知識更新|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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