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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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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一名,最早出現在杜臻所撰的《澎湖臺灣紀略》。並從高拱乾纂修的《臺灣府志》介紹可推知,「水垵」之名,應與昔日春、夏季行船途經該處補給用水有關(請參閱下方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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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於清領初期屬網垵澳管轄,雍正5年(1727)另外增設水垵澳,據《澎湖紀略》記載可知,即雍正5年(1727)以後,本村隸屬水垵澳,以水垵社為名。日治時期稱為水垵澳水垵鄉,隸屬網垵澳務署管轄,之後行政區域屢有變動。戰後改稱為望安鄉水垵村迄今。水垵村位於望安島的北部,本村居民半漁半農,並建有數個石滬捕魚,然由於近年來漁穫量銳減,有些石滬已無維修。另外位於本村海外的數個礁嶼,冬季時盛產紫菜,為本村居民重要的經濟收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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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二)|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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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村位於望安島的北部,其南自天台山向東延伸,經風門山布袋港北岸的長塭仔,而與中社村為界。「水垵」一名,施琅的〈飛報大捷疏〉中就提及「八罩水垵澳」,之後出現在杜臻所撰的《澎湖臺灣紀略》。高拱乾纂修的《臺灣府志》云:「水垵澳,在八罩嶼西,崖上多人家,春夏行舟多在此澳取水」。另《裨海紀遊》一書中也提及「水垵尾」。由此可推知,「水垵」之名,應與昔日春、夏季行船途經該處補給用水有關。「垵」字的意義為「船在海內泊碇的所在」,猶一般所稱的「灣」或「澳」。水垵村的行政沿革,在清代領台(1684)後至雍正五年(1727)澎湖增設「水垵澳」之前,均隸「網垵澳」之「水垵社」,設「水垵澳」後,下轄水垵、花宅花嶼等三社。其稱為台灣府(光緒十三年後改隸台南府)澎湖海防糧捕廳水垵澳水垵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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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村由王姓陳姓高姓蔡姓伍姓葉姓劉姓趙姓張姓呂姓沈姓許姓諸姓組成,以王姓陳姓高姓蔡姓伍姓葉姓趙姓張姓繁衍較多,為主姓。其中,趙姓,雍正時期,由大山嶼奎壁港社(今湖西鄉南寮村)徙入;許姓日本時代、明治時期,由東吉嶼鄉入贅陳氏;其餘諸姓,皆係由閩地,徙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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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區分為東寮、中椎、頭西、南勢、頭北、南勢角六區域。日本時代、昭和時期,全村共有三合院古厝175間;分別為:王氏55間,陳氏37間,高氏10間,蔡氏12間,伍氏24間,葉氏13間,趙氏7間,張氏7間,劉氏5間,呂氏3間,沈氏許氏各1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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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望安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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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澎湖望安的傳統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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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村」位於澎湖群島南方的望安島北部,是望安島(舊名「八罩島」)上四個村落之一,也是澎湖眾多傳統聚落之一。望安島可說是澎湖南海島系的中心島,臨近北迴歸線,屬亞熱帶之海島型氣候,夏季吹西南季風略帶雨量,冬季則吹東北季風,風勢強勁且乾燥,往往造成風災,使島上產業停擺。位於望安島北端的水垵村,東西窄、南北稍長,面積約為2.6平方公里,境內丘陵分布,除了南面與中社村為鄰,北、東、西三面均環海。地質以火成岩之一的玄武岩為主,土壤層淺薄又加上鹽化作用,使得上質貧瘠不利於耕作,僅適宜草原以及少許耐強風、乾旱的低矮植物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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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水垵村約有105戶共260人,長久以來村民一直是男性以海為田,女性則以種植蕃薯花生為主要生計來源,空閒時利用退潮之際到海邊淺礁撿拾魚貝類作為副食。為避開東北季風的吹襲,以北面臨海缺口,與東、南、西三面丘陵所環抱的緩坡谷地作為居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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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村在受到種種實質環境與互動因素影響之下,村民仍能自給自足,原本是相互矛盾與衝突的,但是,許多相關文獻所提出的有力証明,已足夠說明人定勝天的事實。然而從空間的角度來觀察、探討離島聚落的形成與發展是目前仍缺乏,卻是必要的;因此,本文是以水垵村建築構造物的基礎性研究為主要重心,進而說明這些建築構造物對村民而言,存在的意義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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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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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臺灣省澎湖縣望安鄉的水垵村,位於澎湖本島南方33公里的望安島上,是島上四個村落(水垵村、中社村東安村西安村)之中位置最北的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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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約為266公頃的水垵村,南面與中社村相鄰,村界北面以Rover海峽與虎井嶼相望,漁民稱之為「北面海」,海深約60至80公尺,是前往頂山(澎湖本島)的重要水道。村界東面以門仔海峽將軍嶼相隔,是船隻進出望安將軍澳的主要航道,由於洋流通過此海峽時,受到望安將軍澳二島嶼的阻擋而產生水流擠壓,海面下水流湍急。村界西面與花嶼之間的海域,面積寬廣,水深約40至60公尺,是漁民熟知的漁場,當地俗稱「西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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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離島居民而言,海是最大的自然資源來由,以及各種生態循環的原動力。據筆者訪問漁民得知,在國界內,海洋並無任何歸屬,是大家所共有的,只是在說明海洋空間位置時,加註地名與方位作為辨識。因此,這三塊海域緊緊包圍村界北、東、西三面,是進出水垵航行船隻必經之海路,而方位的界定是以水垵為中心的認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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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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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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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水垵村的地形圖所示,北面海岸中間有一凹陷缺口,而左右兩側的礁岩向外海伸展,使最凹陷處因長久海潮的沖刷形成天然的沙灘海灣,此即水垵漁港所在。東部和西部的地勢屬窿起之岩盤,尤其東岸東籠臨海處一帶,岩壁陡峭,受東北風直接吹襲,風浪強勁;東岸丘陵延伸至南端布袋港,地勢漸緩,以布袋港後方山谷與中社村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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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海岸由北至南略成彎月狀,岩岸中參雜零星沙岸,海岸的腹地淺薄又遇窿起的岩盤丘陵,使得地形間落差大;西岸在高差地形的掩護,且不受東北季風直接吹襲的條件下,有一凹陷的岩岸缺口即是近期興建的埔船垵漁港之所在。水垵村西南端,地勢再度由低而高至天台山天台山望安島之最高山丘,距海平面54公尺,與第二高的風門山並立,以南與中社村為界,兩山之間所形成的谷地,為水垵村對外主要的連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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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水垵村境內是由丘陵地所構成,地形由最高的天台山水垵漁港為最低處,建築群則利用其東、西面窿起的地勢及南面高地所夾集的緩坡為址地,用以包圍整個聚落,加上北面臨近港口和向南可延伸的腹地而形成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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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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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村的地質以火成岩之一的玄武岩(質堅硬,呈暗灰色)為主,由於終年的高溫使土壤呈現磚紅土化、暴風將表上及有限的地表植物及其腐敗的根莖葉刮走、鹹雨使得原本即頃向鹼性之上壤的含鹽量更高、低降雨量及高蒸發量,使表層上壤多為不完全風化、低有機質含量、高滲水性之低產力的砂質壤土。(陳正祥,1960:1156)尤其是水垵東面直接受東北季風吹襲的地方,土質更為貧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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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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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的區位、氣候、地形等自然條件的互動影響之下,造成地區性不同特性的地貌,筆者透過現地的觀察和訪問村民的認知所記錄,以及分析、整理望安鄕公所提供的澎湖縣望安鄕行政區域圖說明不同特性的空間區域,對村民的實質意義和影響,透過靜態剖析的方式,區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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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仔(旱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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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垵全村面積266公頃的土地中,山仔就佔了107公頃,幾乎是全村面積的40%,而山仔的區域是界定在土壤層較深(約40公分)、尚可種植的一上地,大致是分布在聚落之外,於是村民在這片廣闊的土地上,選擇避風且有利於農業的地點進行耕作,種植較低矮的作物,如土豆花生)、蕃薯地瓜)等,達到地盡其力,滿足居民生活需求的最主要目的和功能。但使用原則,仍須遵守土地所有權的規範,不可逾越別人的土地,在自家的土地範圍內,以牛隻犁出一壟一壟的土埂作為耕地,大約在農曆一月,開始「壓土豆栽仔」(種植花生栽苗),平時施施肥(沙岸海埔中所述之海砂加上有機物),除除草,農曆八月至十月期間可採收兩次;而蕃薯則是在農曆三、四月間種植,到了農曆六、七月即可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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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期間的水源多仰賴和冀望雨水的豐沛,少數幾戶人家才在耕地附近開井或是從村落中挑水來灌漑,而所施的肥料,無論是純粹的海砂,還是自家收集的有機肥,都得由居民自行挑擔或以板車運送到山坡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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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人稱這些在社里範圍外的旱作地為「山面」或「山仔」,充分地利用這些能夠種植作物以滿足民生物質生活的土地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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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草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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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水垵村來說,在山仔範圍之外,更遠離聚落的岩盤丘陵地都是草原範圍,其面積約為88公頃,佔全村面積的33%)。每年的春、夏季,岩盤表層的些微砂土上長滿了雜草,這一片片範圍廣闊的區域,雖然不適合從事農耕工作,卻是放牧牛隻的好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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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筆者田野調查所得資料,在水垵村的農耕生計行為過程中,牛隻是不可缺少的家畜之一,因此,家中養牛的人家,會牽著牛隻來草原區域放牧。此外,也有專門養殖牛隻買賣的村民,在村域東南側的草原坡地上,築起圍牆和大型牛稠(牛舍),以專事經營畜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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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墓仔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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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仔埔最大的意義就是一代代生活在此的村民,為過往的親人埋葬、悼念的地方。從實地訪談、觀察得知,當地居民對於墓地的選擇,是以不在社里領域(第三章中詳述)內的自家土地為最先考量,因為死去的親人對自家而是祖靈,是自家的家神,對別人家而言,卻是令人畏懼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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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的形成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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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的形成與變遷,係因時間、認知,乃至行政體系編制上的差異,本章運用史料中記載的自然、歷史人文背景及實地調查資料,依時間順序劃分成四個階段,說明水垵的坐落和相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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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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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末清初以前,「水垵」一名不曾出現於歷史文獻中;但是據考古發掘(臧振華,1989:80-82),遠在距今約四千五百及四千年前(新石器時代),已有民族在望安島上居留,依據考古遺址發掘到的陶器表面紋理和質地分別將其稱之繩紋陶及素面紅灰陶時期民族。此後,距今約一千年以前開始有早期漢民族的遺址,其居住時間短,以採集淺水與潮間帶上的魚類、螺貝為主。這些遺址分佈於望安島沿海,其中包括在水垵村的範圍內,換言之,新石器時代,即有先住民居住在「水垵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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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考古資料的推測,這些先住民對於此地的認知零散,而且是以一種試探性、拓展性的心態在此臨時居住,主要的生活仍是在屬於自己的原鄕,對此地區的認識不過是一個能找尋食物、短暫棲息的地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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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史料分析,漢民族從第一世紀就開始海舶日本、韓國進行貿易,兩個世紀之後船隻航行的範圍已涵蓋東南亞地區,第八、九世紀期間,以中國為中心的海上世界貿易圈已形成(李東華,1986:13、31),而第八世紀中葉中國暴發安史之亂,第九世紀初又受到北方胡人侵略,導致人口大舉遷移中國東南沿海地區。第十四世紀中葉以後,由於私梟、日本海盜侵擾掠奪包括鄰近澎湖的福建沿海地區,以致明政府實施海禁政策。但從第十四世紀中葉汪大淵所撰《島夷誌略》訵中一段對澎湖居民生活精要的記載,與明代陳懋仁撰《泉南雜志》註引用《泉州府志》中一段描寫澎湖當時居民的社會概況,以及考古學家陸續發掘第十四世紀期間,包括望安島水垵地區漢民族的遺址(臧振華,1989:84─85)來推測,此階段的澎湖已被劃分為幾個島區空間,以及重要的港澳據點,且因地方之特質而得其名,而澎湖為泉州府晉江縣的轄區,島民似乎大致能掌握洋流、季風、氣候,有其獨特的生活方式,且有農、漁、貿易、畜牧等活動出現,雖然一直未發現有關水垵聚落或望安島之訊息,但是島民對區域性、地方性的認知,已由幾個有住民的島嶼或島區,開始有了很大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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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世紀末以後,明政府准予入墾澎湖,但是從十五世紀末葉西方海上強權掘起,中日海盜猖獗,加上十七世紀初荷蘭人進駐澎湖地區,造成中國內憂外患不斷,大量為避離戰亂而移居澎湖群島的,居民的生活可說是苦不堪言;所幸於十五世紀末葉,蕃薯一、花生等高經濟作物相繼成功引入,這使得歷經坎坷移民至澎湖地區的居民,能以農漁兼半的生活,暫且維繫基本的生存資源,少數的聚落因而逐漸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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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十七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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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許多由西方人繪製的地圖,均已標示出望安將軍嶼,說明當時西方人已知此二島。其中由荷人繪於1675年的臺灣地圖,更明確標示此島為't Rovers Eyi。日本學者伊能嘉矩認為「八罩諸島的洋名是Rovers,也就是「海盜」(Rovers)所占據的群島,泛指Rovers(虎井嶼八罩島之間)水道與stable(八罩島與南邊頭巾嶼之間)水道之間各島嶼,其中只有八罩島將軍澳嶼有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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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明末清初《臺灣外紀》(江日昇,1704)所述,西元1661年順治18年)明朝鄭成功退據臺灣,抵達澎湖後,指派「陳廣、楊祖、林福、張在等帶兵三千,留船十二隻,守澎湖」,開始了澎湖歷經二十餘年屬於明朝鄭氏軍事據點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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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682年清朝褔建水師提督施琅領兵攻臺澎,使得澎湖地區成了明清兩軍交戰的主戰場及談判地點。此期間,據《決計進勦疏》(施琅,1682,收于《靖海紀事》:14)所述:「…賊見我船,大船概起頭帆,小船盡起大帆;賊遂出趕繒船二十餘隻,駕出西嶼頭,又有八罩賊船十餘隻由南面而一來。」文中所提及的「八罩」(望安島舊稱),是望安地區首次於歷史文獻中出現。施琅在第一次攻澎行動並未成功,西元1683年康熙22年)施琅再次率兵艦攻澎,期間依據施琅撰文的《飛報大捷疏》(收予《靖海紀事》,頁26─37)所述「于六月十四日辰時,由銅山開駕進發。十五日申時到貓嶼花嶼,有守汛賊哨數十餘隻,見臣舟師將到,即奔回澎湖。時值天晚,將船隻灣泊八罩水垵澳,遣官坐小哨到將軍澳南大嶼等島安撫島民。」「水垵」首次出現於歷史文獻中,當時稱之為「澳」。《飛報大捷疏》又載,十六日早施琅攻擊澎湖灣受阻,「因天色將晚,收出西嶼頭洋中拋泊。十七日早,將全舟師,復收八罩水垵澳灣泊,嚴申軍令,查定功罪,賞罰官兵。十八日進取虎井桶盤嶼……」,由此可知,此時的「水垵澳」似乎成了清軍施琅進政明軍鄭氏部隊的作戰指揮心中,這地處一南一北(八罩澎湖本島)的戰役中,突顯出水垵澳的戰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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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683年底,清政府擊敗鄭氏政權佔領了臺灣及澎湖,隔年在澎湖設巡檢司,屬褔建省臺灣府臺灣縣管轄(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76,《臺灣史》),並將澎湖群島以澳為單位畫分包括八罩網垵澳等九個次級單位,直到1727年水垵澳由網垵澳分出,自成一澳。(胡建偉,《澎湖紀略》,1767:33、36、59)至於「澳」的設立標準,史料中並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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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水垵名稱的來由,據1694《臺灣府志》附澎湖澳載,「一曰水垵澳在八罩嶼西。崖上多人家,春夏行舟多在此澳取水」及筆者走訪村民的資料顯示「水垵」一名中的「垵」字,在該地閩南語之囗音中是指「灣」的意思,泛指船可停泊拋錨之處,而「垵」的認定特別在於形狀如彎月形向內陸凹退的砂質海岸為原則;換言之,就是指一個取水容易的海灣之意。因此,有住民,易取水,以及北面的沙質海灣(水垵漁港)適宜過去之平底船隻停泊等等,都說明了水垵聚落形成的首要條件,加上與北面澎湖本島對峙的地理情勢來看,也不難推敲當時施琅以水垵為重要戰略據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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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葉(十八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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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727年雍正5年)清政府在澎湖設廳,直屬於臺灣府,將1683年康熙22年)所畫定之九澳(東西(衛)澳、林投澳奎璧澳鼎灣澳鎮海澳瓦硐澳西嶼澳赤崁澳網垵澳),增設嵵裡澳通梁澳吉貝澳、水垵澳四澳,由以下兩段文史記載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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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于仁胡格所撰《澎湖志略》中條例「舊六十二澳」後面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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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錢糧者九澳,即在六十二澳內:東西衛林投澳奎璧澳鼎灣澳鎮海澳瓦硐澳西嶼澳赤崁澳網垵澳。後又分出澳,各有所附。嵵裡澳附東西衛通梁澳鼎灣澳吉貝澳鎮海澳、水垵澳附網垵澳。(17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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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偉所撰《澎湖紀略》中,提及「澳」為澎湖地方自治的區域層級,以及增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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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二年(1683)平臺以後,招徠安集,以漁以佃,人始有樂土之,而澳社興焉。其時澳則僅有九也。至雍正五年(1727),人物繁庶,又增嵵裡通梁吉貝、水垵四澳,遂有十三澳,共七十五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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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澎湖紀略》所載得知,因政治、人口、物質生活的穩定繁榮,水垵由網垵澳分設出來自成一澳,且在「澳」之下增加「社」的層級,而「社」之編制似乎是以社群居住範圍的聚落為單元;稍晚,清政府進一步在「社」之下以每十戶為一「甲」(胡建偉,1767:33,59),並以「凡一甲內一家有犯不舉報,十家連坐」來掌控民情;此時的水垵澳為網垵澳之附設單位,其下有水垵及花宅中社村舊稱)二社,網垵澳之下有網垵社山寮社將軍澳社。期間,清政府唯恐地屬偏遠之南海諸島管檢不易,規定除八罩島將軍澳嶼二島外,其餘皆為禁島不允報墾;換言之,當時能夠開墾、通航的南海行政單位僅有網垵及水垵二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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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政局略為穩定,加上地瓜花生等經濟作物的穩定之下,依據1736年當時的統計,澎湖地區人口為七十五年前鄭成功退據臺灣時的二倍半,且行政體系的編制層級增加,大量移民者湧入澎湖地區;水垵澳亦不例外,據筆者查閱文獻史料和走訪望安鄕公所、水垵派出所及水垵村居民的田野調查資料顯示,自清康熙初年至1767年期間,水垵村以王姓陳姓為大宗,以及其他蔡姓趙姓伍姓葉姓高姓等宗族相繼由福建、金門等地區遷入水垵社,而陳姓、鄭姓、顏姓、曾姓等姓氏宗族則遷入花宅社,水垵澳編制下的水垵社、花宅社,由血緣姓氏為社群主體,聚而成落的型態大致成形;且依據望安鄕公所廟宇登記表所記錄,屬於水垵和花宅聚落居民信仰中心的水垵宮五府千歲廟,也在清康熙年間相繼落成,顯示水垵澳之移民視此地為其安身立命之所在。總括而言,自1683年清政府將澎湖地區納入版圖,至1767年的八十餘年期間,是水垵聚落空間形成與初期發展的關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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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十九世紀前後,清政府修改保甲法,「甲」為千戶,各「社」以下不分甲(林豪澎湖廳志》1893);水垵澳以下所屬的水垵社與花宅社共約四百餘戶(蔣鏞澎湖續編》1829),並不符合「甲」編制的條件;但是這段期間,政局穩定且八罩島有水源、有農作、有漁產亦可通航,再加上因實施海禁的其他島民遷入,使得水垵澳的人口從1767年1226人至1893年昇到2177人,人口的壓力致使「地狹民稠,田不足耕,殼不給予」(林豪,《澎湖廳志》:386)的情況產生,基於此,稍晚清政府解除了禁島的規定,讓在生存壓力之下的居民前往開墾,水垵社的居民則選擇了八罩島以西偏北約三、四十公里的花嶼進行墾拓;其原因據筆者與村民訪談得知,花嶼和水垵之間的海域是當地討海人熟知的漁場,且距離近,方便繫等地緣關係;另外,從日治時期所統計的澎湖社里戶長姓氏表可見,花嶼以陳、伍、王姓居民為主,與水垵村民有直接或間接的血緣關係。因此,西元1893年水垵澳又增加一社「花嶼社」。(林豪,《澎湖廳志》: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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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895年明治28年)日治初期,澎湖行政畫分大致依照舊制;隔年,八罩設立八罩澳總署,其下之社依照舊制;再隔年,設立網垵辦務署,其下之社改稱為「鄕」,故水垵改制為水垵鄕,並於次年實施保甲制度,以十戶為一甲,一甲為一保,至1920年大正9年),改澎湖廳為郡,隸屬高雄州。郡之下設庄,廢除「鄕」水垵屬望安庄。(盛清沂、王討琅、高樹潘,1976;李紹章,1960:16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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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941年昭和16年)澎湖廳之下分馬公望安支廳,其下分馬公街湖西庄白沙庄西嶼庄望安庄大嶼庄。目前之村稱「部落會」,其下設「奉公班」。望安庄下分望安、水垵、花宅花嶼將軍澳東吉嶼西吉嶼嶼坪東嶼坪西嶼坪)(李紹章,1960:164─167),為日治時代最後一次變更地方行政分畫,各個聚落因此從合併的地方體制中獨立出來;直到西元1945年民國34年)國民政府設臺灣省,其下區分縣、鄕、村,仍然尊重各地方之聚落,以「村」為其地方行政單位;水垵因而編制為澎湖縣望安鄉水垵村至此階段,自清末解除海禁以後,水垵地區在人口增加、耕地不足等壓力之下,人口逐漸分散至各地開墾發展,使得水垵社、花宅社以及後來的花嶼社三社,各自能有稍嫌不足的食糧、漁產等,而與人口數略趨平衡,同時也使各個離島聚落得以發展,在日治時期1945年期間,有了較穩定的人口數,以致於從原本地區性合併編制的地方行政單位,轉變成各地以聚落為單位編制地方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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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水垵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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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天晚,將船隻灣泊八罩水垵澳,遣官坐小哨到將軍澳、南大嶼等島安撫島民....

靖海紀事 / 施琅|


一曰水垵澳在八罩嶼西。崖上多人家,春夏行舟多在此澳取水。

臺灣府志《高志》 / 高拱乾|

由此可推知,水垵之名,應與昔日春、夏季行船途經該處補給用水有關。


一曰水垵澳在八罩嶼西。崖上多人家,春夏行舟多在此澳取水。

重修臺灣府志《周志》 / 周元文、宋永清|


水垵汛,砲臺一、煙墩一


又各嶼之中各澳在焉【澳者,就可泊船之處而言】...一曰水垵澳【在八罩之西,崖上多人家,春夏行舟多從此地取水】

臺灣志略 / 尹士俍|中卷(山川景物)|


水垵澳〈在八罩西崖。距花宅旱路四里。多人煙。春夏行舟,常取水於此。南風可泊船。〉

重修台灣縣志 / 魯鼎梅、王必昌|


水垵澳:在廳治南水程五十里;八罩之西崖。上多人家。春夏行舟,從此地取水。

續修臺灣府志《余志》 / 余文儀|


水垵澳(此澳於雍正5年從網垵澳分設):水垵社(距廳治水程八十里).....水垵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一座。炮台一座。屬挽門汛管轄。按季派撥目兵防守,駐汛兵丁二十八名。四至與挽門汛同。

即雍正5年以後,本村隸屬水垵澳,以水垵社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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