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井嶼是澎湖第七大島,面積2.133平方公里。北邊與
桶盤嶼隔約1海浬,距
馬公港約7海浬;東北與
澎湖本島之
澎南地區相隔,其中最近的地點為
井仔垵的
東鼻頭,相距約3.14海裡;西南邊則隔著
八罩水道,與
八罩島(
望安島)相望。
虎井嶼東西兩邊岬角及延伸之礁脈與斷層漩渦,是自古以來有名的風險之地,船隻遭難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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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井嶼屬「陸連島」地形,島形狹長,東西長約4公里,南北寬約1公里,最高點61公尺。全島由東、西兩大
玄武岩方山組成,當地人稱「
東山」、「
西山」;二山之間由珊瑚碎屑堆積而成的地狹,寬約100公尺,村落即建於其上。島嶼的海崖,排列有柱狀節理的
玄武岩,氣勢雄偉壯麗。尤其退潮之際,俯瞰海景,水淺靜澈,是以前澎湖舊八景之一的「
虎井澄淵」,此也就是「
虎井沈城」傳說。清朝
光緒19年(
1893年)
林豪編著的《
澎湖廳志》對於「
虎井沉城」有過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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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悠遊
八罩自然與人文學習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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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背景:位置及空間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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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井嶼位於
澎湖本島南方,距
馬公港約9.4公里,和北方的
桶盤嶼相距約1.9公里,面積約2.1331平方公里;有北回歸線(23°27'N)由島嶼南方海域通過,緯度大致和嘉義及花蓮的瑞穗相同(林長興1992:1)。島嶼東西長約4公里、南北寬約1公里,由東、西兩個台地所組成(當地人稱「
東山」和「
西山」)。
東山海拔約60公尺,周長約2.8公里;
西山標高約57公尺,周長只有0.9公里,都是低平而單調的
玄武岩方山地形(上引書:124)(照片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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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和
西山之間有一處地峽(寬約100公尺),地峽的北岸有一片沙灘,聚落就建在岸邊,瀕臨俗稱為「垵仔」(
虎井垵)的小海灣。這個小海灣本來是
虎井劉姓族人從事
地曳網漁業的專屬漁場,
日治時期才由警察出面協調,變成全聚落所共用。垵仔西南側(今
虎井國小和
福德廟之間)有一寬約15公尺的小海溝(出口在南岸的「
海者下」),漲潮時水深約1.5公尺(退潮時水深只有40公分),可供小舢舨通行,海溝兩側都是傳統的墓葬區。地峽南岸的「
海者下」也有一片沙灘,居民曾在
日治時期修築過兩道簡單的小碼頭。
虎井垵到
海者下之間有3條「巷道」相通,一條在大音宮南側由今
虎井里1號前面;另外兩條分別在今
虎井里33號及64號東邊,其中以
虎井里33號旁邊那一條最寬,也比較有人使用。早年在冬天風浪太大,漁船難以經過
西山海域繞回
虎井垵的時候,漁民都在
海者下上下岸,再扛著漁船由這3條巷道到
虎井垵,或由
虎井垵把漁船扛到
海者下再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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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井嶼東北方海面是
馬公往來臺灣本島的主要航道,西北邊則是
馬公到南海各島的航路。沿岸地形多斷崖及落石,流水相當湍急,島嶼東北方到
雞籠嶼之間的海底又多暗礁,流水不定,素有「八卦水」(八卦流)之稱,船隻航行相當危險。
東山的「
鵝脰頭」及
西山的「
西鼻」等海面更是自古就以凶險著稱的航道(翁安雄2003:30)。明
崇禎3年(1630)荷蘭人來澎湖向中國沿海一帶招商時,曾計畫在
虎井嶼(Grootetafel)內側的一處沙地小海灣立石做為航海標誌,後來因為通商不成而作罷(翁佳音20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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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井嶼四周都有柱狀
玄武岩海崖,景觀壯麗,石材豐富。
日治時期到戰後初期都有兼業的採石者到
虎井來挖採
玄武岩,運往台南等地販售;岸邊的高潮線上還有很多經風化及海水差異侵蝕而外形呈蜂窩狀的
玄武岩(本地人稱為「貓空石」),常常被「雅石」愛好者做為室內擺飾及庭園佈置之用(翁安雄2003: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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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井的耕地主要分佈在「
東山」、「雙髻尾山」(獅公髻尾山)、「
西山」等台地的頂部,及少數斜度比較平緩的坡地上。以栽培蔬菜、
蕃薯栽苗為主的
菜宅,多分佈在「
田仔」、「
雷扑石」、「
山仔溝」及「南崁」等背風、面南的海岸邊;「
田仔」一帶水源比較充足的耕地,更被分割得相當細碎,連邊緣的坡地也被闢為梯田(上引書:1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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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井嶼的陸上空間一直到日治以後才出現比較大的變化,
昭和3年(1928)澎湖廳曾將「寮子口」(即「
寮仔口」)的地目變更,並公告出售土地,但是因為居民多相信那一帶的「地理」(風水)不佳,並沒有人願意搬過去居住。
昭和12年(1937)要開闢
東山通到
西山的軍路(稱為
虎井嶼道)之前,又動員居民在「垵仔」修建一條「橋碼」(
玄武岩乾砌的碼頭);後來還把垵仔西南側的小海溝填平,徵收不少的土地來修建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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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路修建之前地狹東邊的住家都沿著「垵仔」的海岸邊,或選在「
東崎」、「
山邊」等稍有腹地的地方建屋居住;這條貫穿聚落,連接東、
西山的道路雖然破壞了「地理」,卻也增加了居民交通的便利,因此民國五Ο年代以後因為人口大量增加而新建的住宅,大都集中在這條道路兩旁。
寮仔口一帶則在
昭和18年(1943)被劃設為公共墓地,來容納由垵仔西側遷出來的200餘座
墳墓而更加乏人問津;即使戰後陸續出現的建築物,也是以
魚灶和台電
虎井電廠,海水淡化廠、
中正國中虎井分部等公家建築為主,並沒有住家(上引書:14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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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
馬公市村里叢書(第16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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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井嶼報墾
牧羊給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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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一級紀錄二次俞,為乞示:嚴著澳長協查,以絕盜源,以免賠課事。本年十一月十七日,據澎湖裡澳子民翁陞具稟前事詞稱:切
虎井嶼彈丸之區,止有五分園大,四面環海,人跡罕到;陞業于五十四年九月,赴臺報墾
牧羊,年輸課米在案。詎邇來每日朝暮,有等面生之人,及不入甲匪類,詳〔佯〕稱採捕魚為由,盜羊隻,致陞資本殆盡,賠課萬慘;若不叩乞給示嚴禁,著澳長協查,則盜風滋長,暫不可禦;而謂陞資本難保,而地方亦大殊不妥者矣!等情。則縣據此為,查澎湖
虎井蕞爾荒島,人跡罕到,翁陞竭裕課正,宜鼓勵,何物棍徒,竟敢藉稱採捕,盜羊隻,致虧資本,殊屬不法,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所屬人等知悉,即便遵照;如有面生不入家甲匪類,在于
虎井盜羊隻,擾害地方,許該保甲長,將併人協擒,就近解赴巡司衙門,盡法重處毋違,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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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拾七年十一月
知識建檔|2017-03-02。知識更新|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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