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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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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積極向海外發展,元世祖至元18年(1281),於澎湖設置巡檢司。元代除了在澎湖設治,也曾以澎湖為基地向外探索。至元28年(1291),楊祥建議朝廷由自己率兵征討瑠求國。另有吳志斗上書建言,自稱熟悉水道,如從澎湖出發北行即可到達;應先派員招撫瑠求國,如果不從,也可調查航路地形,再派兵討伐。元世祖依其建議下詔,派遣宣撫使楊祥、副使吳志斗、阮鑒,率數百人前往。至元29年3月29日(1292年4月17日),由澎湖汀路尾澳出發,當天巳時(上午9-11時),望見五十里外有一海岸寬長且山勢低矮的島嶼,楊祥認為是瑠求國,吳志斗噤不敢言,阮鑒則不確定。靠近後見島上土民人多,為一探虛實,派出元兵200人及翻譯1人(翻譯為三嶼人,即今沖繩西南的西表島、石垣島、宮古島),搭乘11艘小船登陸。由於語言不通,與當地住民衝突,三名元兵被殺,只好做罷退回船上。4月2日返抵澎湖,楊祥要求吳、阮兩人承認來過瑠求,以便向朝交差,然而吳、阮兩人反對,當晚吳志斗即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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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汪大淵的《島夷誌略》錄有「彭湖」一項,對於澎湖的民情與生活方式,有較為詳細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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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分三十有六,巨細相間,坡隴相望,乃有七澳居其間,各得其名。自泉州順風二晝可至。有草無木,土瘠不宜禾稻。泉人結茅為屋居之。氣候常暖,風俗朴野,人多眉壽。男女穿長布衫,繫以土布。煮海為鹽,釀秫為酒,採魚、蝦、螺、蛤以佐食。爇牛糞以爨,魚膏為油。地產胡麻、綠豆。山羊之孳生,數萬為群,家以烙毛刻角為記,晝夜不收,各遂其生育。工商興販,以樂其利。地隸泉州晉江縣。至元年間立巡檢司,以週歲額辦鹽課中統錢鈔一十錠二十五兩,別無科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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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可知,元代的澎湖群島有7個島嶼住有居民,且多來自泉州。住屋甚為簡單,結茅草為屋。土地貧瘠無法種植稻米,魚貝類為重要食物來源。有草埔無樹林,農作不易,產胡麻、綠豆。放養為數眾多的山羊,不怕走失。因缺乏薪柴,以牛糞為日常生活的燃料,即所謂的「牛柴」。由漢人衣、食、住,可以看出適應澎湖自然環境的結果。物質生活儉樸,風俗單純。此外,另有「鹽課」,即鹽稅之徵收,似有一定程度的商業活動,可惜未言明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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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漢人以澎湖為漁業根據地,捕撈的範圍也逐漸擴大。在《元史》之中,即有相關之記載:「澎湖諸島與瑠求相對,亦素不相通。⋯⋯西南北岸皆水,至彭湖漸低。近瑠求則謂之落漈。漈者,水趨下而不回也。凡西岸漁舟,到彭湖已下,遇颶風發作,漂流落漈,回者百一。」所謂的「落漈」,即臺灣海峽的黑水溝。可知,漢人漁業捕撈的範圍,並不侷限於大陸與澎湖之間,已擴展至澎湖與臺灣間的海面,漁民對於臺灣西部沿海已有進一步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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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二)|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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迨元末始置官吏。夫有官則有民、有民則有居,而澳社亦闕如不可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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