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分類:古厝  

光復里

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同義詞彙|埔仔尾
-
本里於清領時期稱為「埔仔尾」,係朝陽門(東門)外一帶。埔仔尾原意為墓仔埔之尾,為早期墓地之所在。戰後行政區域重新劃分,本里即重新命名為「光復里」,名稱之由來可歸屬為佳言吉字類型。
-
本里除稱為埔仔尾外,一名又稱為「城外」,有「鄉下」之意,即在古媽宮城外的地區皆屬之。位於澎南區湖西鄉白沙鄉進入媽宮城的要道。日治初期亦稱為埔仔尾或城外,後期本里大字名為「旭町」,與火燒坪後窟潭西衛紅木埕全為一警察管區,由馬公支廳馬公警察官吏派出所管轄。日治時期劃一特別區為「風紀區」,作為經營特種行業的風化場所,但僅許日本人來此消費。戰後初期將城外的埔仔尾火燒坪澳仔底三區合併為光復里。之後辦理地方自治時,將火燒坪澳仔底由本里劃出,另立一「光明里」。民國53年(1964)因文康中心成立,及澎湖新村重建為多層公寓住宅區、商業區,使得人口激增,故再將光復里劃分為兩個行政區,以光復路為界,西邊成立中興里,東邊仍稱光復里。
-
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二)|地理志》
修正建議回報


▲隱藏連結▲隱藏連結▲隱藏連結▲隱藏連結▲隱藏連結▲隱藏連結
▲隱藏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