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分類:元宵龜  錄影攝影:林偉樺。

春季的祭儀:元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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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上元、元宵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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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元宵又稱上元,為俗稱三界公的三官大帝中天官之聖誕日,可是澎人已不再在當日敬拜三界公,也不在神前求花或不知所指的「亞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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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元宵節最重要的節目是乞龜;雖然以乞龜為名,是以祈求糕仔粉和麥芽糖做的枋片龜為多,實際上可以在神前乞得的還有蛋糕、柑橘、小額金錢等物。元宵節前幾日,澎地各廟皆在門口以紅紙公告一張清單,條列某人某年乞得某物若干,本年應還若干。去年有在廟中求得物件者即須購買足數,到神前拜拜奉還。元宵日廟中須在神前添加長桌,以備置放善信乞求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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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龜的規則是向神明祈求案上陳列之物,例如為某事乞求20斤枋片龜一隻,明年將奉還30斤。奉還的物件數量也可不事先敘明,此即為「加心願」,亦即回敬之物之數量將視所求之事是否如願而定,若認為有得到神明的眷顧,可以加上原來的數量一或數倍奉還;否則可略加或甚至以原數奉還。卜杯後得到聖杯即可找廟方執事登記後取走乞求之物。乞得之物件通常先攜返家中,置於神案上燒香拜拜,再與家人分食或使用。往年各廟中由信徒奉還的枋片龜因逐年增加之故,有些人可能會訂製二、三百斤的大龜酬神,龜做得大不僅枋片糕的溼度拿捏考驗製餅師父的功力,龜背上也須請畫師畫上「三星拱照」、「五子登科」、「關公秉燭讀春秋」、「西遊記」等民俗題材,也可畫上山水、翎毛、花卉等。一般的小龜除點出頭、眼、爪、尾之外,僅以食用色素在龜背畫出殼紋;二、三十斤以上的龜背開始會有越來越精細的畫作,上百斤者甚至加上彩色燈飾,百斤以上大龜入廟時有人僱鼓吹迎送,因此澎湖人元宵節到廟中是看龜而非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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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生活水準提高,習於各種美食的孩童對枋片龜、蛋糕等簡單食物不再有興趣,澎湖元宵節所乞的龜也產生「質變」,有「金龜」、「金錢龜」、「米包龜」等創新的「龜種」出現。金龜即是以純金打造的龜、金錢龜則是以各種面額的硬幣黏貼成龜形、米包龜是以小包裝的米數百公斤甚至上千公斤堆成。有些寺廟為吸引信徒也有推出汽車、遊艇等做為乞求之物。對於高價的金龜或轎車等物,也有採取新規則決定得主者;通常是任何人繳交一定數額的金錢即可參加卜杯,以15至17日三天中連續得到最多聖杯者勝出取得,以此種方式取得者翌年並無奉還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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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嶼除在元宵節早上要用枋片龜拜神外,下午還要準備六道菜、一鍋飯、一塊糕祭拜祖先。花嶼元宵節除乞龜外,還有「扢大佛」的活動,「大佛」是指神像,即是澎湖民間廟會常見的「趨轎」。將神像安置於神轎上,由六人一組抬起神轎,於廟前廣場跑動搖轎,抬轎者都是年輕力壯者,各組以彼此競鬥勇力為樂。從13日的「扢太子」開始,14日開始抬出其他的大佛,至18日止,吸引島上居民圍觀或親自上場一展身手。在望安水垵西嶼小門也都有在元宵節趨轎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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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時有疑難之事可藉「聽香」之助,徵詢神明的指示方策。其法須賴未婚少女為媒介;有事問神者至廟中燒香拜過神明後,即將心中之疑難向神明和盤托出,並請示神明應向何方前進,隨後即依序以東、南、西、北方位卜杯,得不到允杯則再以東南、西南等方位依序再卜,直到有一方向獲得允杯為止;問者即以該方向告知隨行少女,當其前進至聽到任何人講話即停,須謹記該句話回頭轉告問者,該句話即其問題之答案。聽香的奇妙在隨機聽得的話語,常與問題有絲絲入扣的回應。例如問神明家中兄弟二人,年幼者已有對象,年長者則否,是否可讓弟弟「超車」先結婚;聽香者依指定的方向前進至一撞球場外,可能是撞球者有人不照順序擊球,聽香者聽到的話是:「不行!不行!要照順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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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的重要節目之一是猜燈謎,多由機關或廟宇主辦為期三日的燈謎會,負責覓人主稿出謎題並提供獎品。昔時則由個人負責出題並負擔獎品的開銷,據說謎會第一日觀眾可盡情猜射,至第二日中途則揭出二上角各貼一朵金花的紅色「燈猜囊」,囊上大書「中郎遺風」四字,囊中藏放一謎底,為揭出謎題中某一題之答案,猜中囊中答案者即為翌年燈謎會之主辦人。因此謎囊一掛出,不兼具學力與財力者均躊躇不前。謎囊一被猜中,會場中即響起三通鼓聲,猜中者頭簪金花後被簇擁上轎,在鑼鼓聲中遊街後送返家,有如昔時進士及第一般。主持謎會者若見猜中謎囊之題者不似斯文中人或財力足夠之人,則可暗中再換一題。1960年馬公第二信用合作社曾經與澎湖集思謎社合作,連續數年贊助支持元宵節燈謎晚會,為當時澎湖元宵節盛事之一;每次謎會雖然都有掛出「燈猜囊」,但猜中者已無接辦之壓力,主稿者甚至明告猜者何題為燈猜囊之大獎,鼓勵猜者多費心思於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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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十三)|宗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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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元月十五日,民眾會準備自製或買來的粿品及三牲,在家中或至廟裡祭拜。近年來,民眾服務社曾舉辦猜燈謎燈會,使得元宵節較為熱鬧。另外,在元宵節當天,會舉行「厭勝物」的祭拜儀式。雙燈與金龍寶塔的祭拜,採自願參加的方式,由宮廟裡值年的老大負責登記要參加祭拜的人數,花費由參加的人平均分攤。祭拜時,當年的負責人要準備一隻豬、發粿、一副牲禮。負責人還要請森法殿的城隍爺出巡,由小法隨行,舉行安塔、安燈的儀式,結束後供品則供大家分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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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七美鄉志(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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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年間澎湖的元宵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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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中期的《澎湖紀略》即記載:「元宵,各家先於十三夜起,門首掛燈,廳中張燈結彩;至十五日夜,各家俱備牲醴碗菜,供奉三界。……廟中札有花卉人物,男婦有求嗣者,在神前祈杯,求得花一枝或亞公仔一個,回家供奉。如果添丁,到明年元宵時,另做新鮮花卉、人物以酬謝焉」。19世紀末《澎湖廳志》有關澎湖元宵習俗的記載,與上段文字大同小異,唯一有別的是「亞公仔」變成了「麵龜」的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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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時代,這種源自於民間風俗與文化,依舊蓬勃的發展。大正10年(1921)3月2日,《臺灣日日新報》即以〈文樂事〉報導澎湖元宵節的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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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曆元霄之夕,燈月交輝,遊者甚夥,各鄉廟宇,多以花燈錦曲麵龜糕品為競勝。近來更有捲煙瓶酒,小錢金角及諸什品進呈,任人筶乞。婦女等則連袂乞得草花,以為來年生子之兆,小兒輩則共抬小佛輿,競走長途,放爆為樂。而更為雅人深致者,則莫如打詩謎一件,最為文人賞心樂事。更足覘文化之進行。聞本年媽宮街潭邊沙港三處,俱各依例舉行,且標新穎異,以添趣緻,誠為文人之樂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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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報導,大正年間澎湖的元宵節除了原有的花燈、南管錦曲增添節慶熱鬧乞龜之外,乞龜吃平安與求花以得子的傳統仍維持不墜。祈求的物品則增加了糕品、捲煙、瓶裝酒、小錢以及金角。由此觀之澎湖人以黃金等飾品為元宵祈求的物品之一,可提早至大正年間的1920年代,而非1980年代才有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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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小兒輩則共抬小佛輿,競走長途,放爆為樂」,這段小孩子餐與元宵節的活動,現在內垵仍有「十三起燈太子轎子討炮」的活動,吉貝也有元月十五孩童扛著各廟壇的「虎爺」到各家戶賀春送財。而媽宮街沙港潭邊的元宵燈謎的盛況,也見證大正年間除了媽宮街之外,沙港潭邊當地文風之盛。潭邊自稱百年燈謎村並非「老王賣瓜」,此篇報導極為最佳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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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元宵節熱鬧的程度,比起農曆新年而言,一向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僅花樣繁多,且推陳出新,令人目不暇給。然而,這不僅僅是現代進行式,而是三、四百年以來民間文化不斷累積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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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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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各家先於十三夜起,門首挂燈,廳中張燈結彩;至十五日夜,各家俱備牲醴碗菜,供奉三界。闔家燕飲,鳴鑼擊鼓,極為熱鬧。間亦有裝扮故事,往別澳游玩者。各廟中張燈,男女出游,謂之看燈。廟中札有花卉人物,男婦有求嗣者,在神前祈杯,求得花一枝或「亞公仔」一個,回家供奉。如果添丁,到明年元宵時,另做新鮮花卉、人物以酬謝焉....是夜男女出游,以竊得物件為吉兆。未字之女,必偷他人的蔥菜。諺云:偷得蔥,嫁好公;偷得菜,嫁好婿。未配之男,竊取他家牆頭老古石。諺云:偷老古,得好婦。又婦人竊得別人家喂豬盆,被人咒罵,則為生男之兆,周年吉慶雲。

前半段的紀錄與1960年代的澎湖元宵俗行已有許多改變,但後段所述竊取物件以獲佳兆之俗仍頗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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