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盛產的長葉紫菜是一種可食用的紅藻,澎湖紫菜之所以名聞遐邇,主要是其葉狀體寬厚,營養價值高,野生者又獨具風味,不但是饋贈親朋好友的精品,也是觀光海產店中的寵兒。由於澎湖島礁眾多,冬天風浪又大,紫菜的生長條件得天獨厚,在北海、南海中的許多無人島,均有野生紫菜的分布。南海中的
貓嶼、
草嶼、
頭巾嶼、
西吉嶼等無人島的紫菜產量較多,大部份由附近的
花嶼、
望安、
東嶼坪、
西嶼坪等島的漁民採收。但是由於各島並沒漁業採集權的登記,紫菜採集又沒有輪流制度、各村居民皆可任意採取,缺乏保育的結果,所產的紫菜較為短小,售價也較低。北海的無人島野生紫菜,則有漁業權登記,為村民共同的公產,未依規定濫採者視為盜採,可由村民集體公罰。
白沙鄉、
湖西鄉的一些村莊,至今仍沿襲著此種良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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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年生長在岩礁上的紫菜,又濕又滑。採紫菜時,必須穿著傳統的防滑草鞋,手戴尼龍網編成的網仔手套,過去曾以鐵片刮採,但鐵片易將紫菜「連根」拔起,影響下年度產量,所以禁止使用(利之所在,保育生焉)。採集成員,以婦女居多,戴斗笠或幪面,以防日晒,背簍筐或大布袋,以入金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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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澎湖縣文化局終身學習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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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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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紫菜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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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所盛產的野生紫菜一長葉紫菜是一種可食用的紅藻,葉狀體寬厚,營養價值高,野生種又獨具風味,不但是餽贈親友的海鮮精品,也是海產店中的寵兒。每當冬季的
東北季風來臨時,浪拂區的玄岩壁上紫菜果孢子便長出幼芽,到立冬以後,日照弱、
氣溫降低時,生長速度加快,
冬至以後,葉狀體長到二十公分左右時,就可以備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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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紫菜產區的領域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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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北海各島盛產紫菜,其中的
姑婆嶼、
屈爪嶼、鐵砧嶼、
險礁嶼、
金嶼的領域歸屬權都屬於
赤崁村、並為北海各村民所認同。無人島上的資源是全村的公產,不但不容他村侵犯,也不容同村村民盜採。
險礁嶼、
金嶼沒有野生紫菜,所以也沒有防衛管理制度,鐵砧嶼紫菜年產量少於一百公斤,原本採半放任態度,後來改成將紫菜採集權標出,由得標人負責營管,倒也省事。年產量近一萬斤的
屈爪嶼因地勢低平又缺乏飲用淡水,在紫菜盛產期間也沒有派人驻島看守,僅在夜間由
赤崁、島嶼兩村派漁船環島巡檢,到
民國七十一年改成出標後,防衛管理權逕由得標人負責。年產量約在一萬五千斤的
姑婆嶼,則由
赤崁村龍德宮公產委員會在每年紫菜繁殖期間,派人駐島看守,以防紫菜被盗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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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紫菜採收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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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紫菜採收與經營管理,
赤崁村龍德宮設有公產委員會,設委員十五名(無給職),書記一名(有給職),每五年向漁業局申請一次漁權。有關採資格的規定,雖然常有修正,但仍不失其公平公正,全村利益共享的精神,現住或旅居外地的二○~三六歲男子的家庭,優待一張採集證,稱為優丁份,包括
鄉老、廟祝、法師、公產委員、對公產有貢獻的人享有空頭份。負責載運挽紫菜的漁船發給若干張採集證為酬勞,稱為船仔份。無證或外村村民要參加採集的,可以向公產委員會認購,價格由委員會訂定。符合採集資格的也要出錢向委員會購買採集臂章及帽子。無論是採集人員的造冊,漁船的編組,採集現場的管理、看守人員的遴聘計酬,
屈爪嶼採集權的出標(
赤崁村得三分之二,
鳥嶼村得三分之一),漁禁期的規定等等,都由公產委員會負責,紫菜產業的營收全歸村民共享。在委員會的管理之下,全村村民,依序而行,充分顯示村民守法、團結的精神,也是村民對生活共同認同的具體表現。其管理制度只是個公約,並不需要法律明文的記載,但它已成為漁村社會人人認同的傳統,不但可以消除領域爭奪的人事衝突,對漁村社會的整合和安定,也有相當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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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採收紫菜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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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紫菜初長成時,由
姑婆嶼上的紫菜監管人員報請委員會準備採收。準備作業完成後,還得靜待老天的幫忙。大「流勢」(潮)的海水反漲較快,所能採集的時間較短。小「流勢」的潮水較適合採紫某,但是澎湖的冬季
季風強烈,祗要風平浪靜的日子,就是最佳的採集日,出發的時刻既定,公廟立刻敲鑼逐巷逐户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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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港以前,船隊必需配合潮汐出海,聲勢、場面相當浩大,通常在清晨出發,只要三十分鐘的航程就到
姑婆嶼,船隊依序靠岸,人員登陸後集結於北岸,近千名的採集者擠在「採集發起線」後等號令,點燃鞭炮後,整個採集活動掀起了的高潮。各憑本事,徒手採收,約二小時後,炮聲再起,鳴金收兵,大家就收拾行頭,魚貫登船,返航
赤崁。傳統的採收公約,合理而公平,沒有怨言,只有公信力。留在島上的紫菜殘體,待春節過後,葉狀體長大,再進行第二輪採收,每年最多可採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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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
赤崁漁業文化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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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與經濟:紫菜的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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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3月23日(
明治28年),日本陸軍混成支隊從
龍門登陸澎湖,三天後澎湖淪陷,3月26日隨即成立「澎湖列島行政廳」以海軍少將田中綱常任廳長一職,澎湖成為日本的第一個殖民地,時間長達五十年之久。迫於通譯人員闕如的窘境,總督府便於轄下設置國語學校及
國語傳習所,以培養最基層的公務人員。「澎湖島
國語傳習所」是澎湖廳首座西式近代學校,創於
1896年9月10日,開設位置為鄰近
媽宮城隍廟的
程朱祠。翌年11月9日及11月19日分別接續設立
白沙島及
大赤崁兩所傳習所。
1898年3月23日,再設
小池角及
隘門傳習所,教授傳習日本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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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
明治31年),臺灣總督府頒佈「臺灣公學校令」,
1899年11月26日台灣總督府在澎湖成立澎湖廳
媽宮公學校,即
馬公國小的前身,是澎湖地區第一所公學校,其後陸續再設
大赤崁公學校(
1900年)、港仔公學校(
1901年)、
通梁公學校(
1901年)、
湖西公學校(
19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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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
國語傳習所的經費由國家完全負擔,公學校需由學區內地方人士負擔協議費。所謂協議費,是指地方民眾討論後同意繳納的費用,項目各地不一。以
明治36年澎湖廳告示第23號為例,澎湖廳轄內公學校所徵收的經費包括,協議費:園地割、戶數割、
石滬金、落
花生斗級金;雜收入:授業費;協議費:市場金、船戶金;基本財產收入:家屋貸下料、海苔採收料等。這些協議費收入,
石滬漁獲、漁船稅金與海苔採收收入階與澎經濟活動密切相關。其中的海苔採收料,協議費徵收期間至翌年一月止,海苔即指紫菜的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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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紫菜採集最具規模與制度者,首推
大赤崁與舊奎壁之鄉社。這些村落自清代以來流傳著各種採集紫菜的世俗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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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1919年古閑義康所做的<澎湖漁村調查>顯示:
錠鉤嶼紫菜採集權的分配,
北寮鄉一年、
湖西一年、
湖東一年、
白猿坑一年,該年則由
北寮鄉採收;
雞善嶼紫菜採集權的分配,
菓葉二年、
南寮二年、
後(紅)羅罩一年。以上兩座無人島的紫菜採集各需負擔公學校經費25圓。
查母嶼則由
良文港專屬採收,
查坡嶼由
菓葉專屬採收,各負擔公學校經費8圓。以上村落皆屬當時
湖西公學校的學區,故紫菜採集所徵收之經費,應納入當時
湖西公學校的收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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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大赤崁紫菜的採集由
龍德宮主導,並設有所謂的「空頭份」,包括
鄉老、廟祝、法師、公產委員、對公產有貢獻的人都享有空頭份。依據張清芳老師的研究,
大赤崁公學校於
日治時期,也擁有兩份空頭份。
大赤崁公學校前身是位於
大赤崁東側海岸的水仙宮,
1897年11月9日澎湖廳於水仙宮設置
國語傳習所。當時的水仙宮已是廢廟的狀態,水仙王已移祀
龍德宮內,故將水仙宮整修為上課之校舍,西側闢劃為運動場、東側為教職員宿舍,再東則有廁所。爾後,
大赤崁公學校成立,校址也由水仙宮轉移至現地。也因為水仙王與
龍德宮這層關係,
大赤崁公學校於
日治時期,也才能擁有兩份「空頭份」,也可能是
大赤崁居民交付兩份的空頭份作為公學校之協議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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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傳統的海洋產業,不僅是我們安身立命的經濟來源,更是百餘年前澎湖展開現代教育時期,支撐教育經費的支柱之一。或許,力量微薄,卻點亮了一個時代的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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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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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菜養殖-
紫菜屬於紅藻類,日本人稱為海苔(nori),是澎湖重要的天然海產。根據調查,臺灣各地海岸共有5種天然紫菜,澎湖海岸生長的主要是長葉紫菜,葉狀體平均寬約2到4公分,長度可達7公分以上,是很優良的紫菜品種。野生的紫菜生長在各離島海岸的岩礁上,每年農曆12月到1月是紫菜生長期,冬
季風浪越大,
氣溫越低,紫菜長得越多越好。北海的
姑婆嶼、
屈爪嶼、
錠鉤嶼、
雞善嶼、
塭仔礁、
空殼礁等無人島所產的紫菜,品質都不錯。南海的
貓嶼、
草嶼、
頭巾嶼、
西吉嶼、
花嶼也有生長,但是品質比較差。146野生紫菜的生長容易受到氣候因素影響,每年產量並不穩定,政府為了增加紫菜產量,從
民國56年(1967)起,開始試行人工養殖。
民國57年(1968),省漁業局在澎湖,採集野生紫菜種苗到室內去做培育絲狀體試驗,以供應越夏附苗養殖紫菜所需的種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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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8年(1969),縣政府在
嵵裡設置紫菜種苗培育室,翌年起,為了增加野生紫菜數量,補助
白沙、
馬公相關村里實施掃磯及鋪設水泥礁,以播苗繁殖。累積了幾次失敗經驗之後,到
民國61年(1972)底選定了
白沙鄉後寮村南埔廟前海域,再進行人工試養,結果養殖3個月的紫菜長度達30公分,獲得初步的成果。
民國62年(1973)縣政府在
嵵裡設立育苗中心,培育絲狀體苗殼分送到
後寮、
潭邊、
嵵裡、
火燒坪、
城前及
赤馬沿海示範掛養300棚,繁殖情形良好,成長至100公分左右,當年收穫6,000公斤,產值約45萬元。
民國63年(1974),在
後寮內灣、
嵵裡、
火燒坪,
潭邊等地,設置紫菜網棚養殖示範場,掛放紫菜網200棚,但是紫菜種苗發育著床並不普遍,未能達到經濟規模。此後幾年又不斷試養,到
民國68年(1979)在
沙港及
後寮海域進行的紫菜海上附苗養殖才獲得佳績,兩地各有20棚,共採收1,300餘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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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9年(1980)縣政府開始補助養殖戶,推廣
紫菜養殖業,產量隨之逐年提高。
嵵裡海產種苗培育中心培育的紫菜種苗,原先以免費提供漁民養殖,到
民國72年(1983),開始供不應求。為了增加培育量,自翌年起酌收工本費(
民國73年每粒1元),
民國83年(1994)又恢復免費,
民國84年(1995)則每粒收費1.6元,縣政府就以這些收費成立紫菜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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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5年(1986),全縣的養殖戶計有36戶,養殖數量3,107棚,面積15公頃,
民國74年(1985)的總生產量約20公噸,價值300萬元,發展情形相當良好。紫菜的養殖期剛好是冬季的漁業淡季,遠景看好。翌年起包括
沙港村、
講美村、
後寮村、
紅羅村、
白坑村、
二崁村、
竹灣村等地都紛紛試養。歷年來的
紫菜養殖主要分布在
講美村、
沙港村、
後寮村、
成功村、
瓦硐村、
港子村、
岐頭村等7個村里,其他村里只有零星的養殖。以海區來看,可分為
講美鄰近海區、
成功水庫下游西岸鄰近海區、
瓦硐鄰近海區。其中北起
岐頭,沿著
港子、
鎮海、
講美到
蒔板頭山所圍繞的
講美鄰近海區,因為開口朝東,區內
潮間帶寬廣,底質主要是砂礫質,水質清澈,最適合紫菜生長。尤其是
講美碼頭以東到
坪歧嶼之間為,由於
坪歧嶼及碼頭的阻浪作用,最有利於附苗,為歷年全縣
紫菜養殖最成功的區域,因此在
民國76年(1987)成立了
紫菜養殖專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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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續修澎湖縣志(物產志)
知識建檔|2018-04-29。知識更新|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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