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國語傳習所

澎湖國語傳習所|

澎湖國語傳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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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日治時期澎湖國語傳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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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8年(1895)3月26日,日本於澎湖設置「澎湖列島行政廳」。日軍利用清朝澎湖鎮總兵官署為行政廳之廳舍,由海軍少將田中綱常擔任行政長官,展開對澎湖的殖民統治。田中綱常在澎湖的行政區域、戶籍管理、土地管理等訂定十條概略方針,作為統治的準則。其中第五條為簡易速成學校設立與教員派遣:「如前所述,列島居民因未受教育,故無法以紙筆與之溝通交談。透過本廳的翻譯官或是由廈門福建至此工作者的口譯亦無法溝通,是以有必要成立教育機構。位於右方的馬公城內的清國政廳附屬官舍可以加以修繕,以充當將來的學舍,在列島重要的村落各找出兩名八、九歲到十四、五歲的學童(總員額限制在五、六十名),其中住馬公附近者通學,距離稍遠者則寄宿學舍,學科程度及授課內容則聽取專家意見(未來再附上),以現況判斷,學校教學仍需以教育語言為主要需求,其他科目則包含閱讀、寫字、算術之授課,畢業後授與教師資格,派遣至各村落任教。在校學習的三、五年中應可見顯著教育成效。有必要興建新校舍,準備學生食物以及學習用品、教具、紙筆,被差派來的三、四位教師以及其所需用品亦應一併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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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欲以馬公城內的清國政廳附屬官舍加以修繕,以充當將來的學舍。程朱祠即成為後來國語傳習所的校址。學校教育以國語(日語)、閱讀、寫字、算術為主,學成後則派到各村落任教。在澎湖設立簡易速成學校的教育準則,可說是日人後來於台灣澎湖設立國語傳習所與各地公學校先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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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9年3月31日台灣總督府直轄諸學校官制(敕令第94號)公布。包含澎湖島國語傳習所公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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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9年4月1日台灣總督府直轄諸學校官制第8條明令明治29年4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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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9年5月21日台灣總督府府令第4號發布,設置台北國語傳習所等14所國語傳習所,澎湖島國語傳習所設置於媽宮城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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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9年6月22日國語傳習所規則發布(府令第15號)發布。第一條國語傳習所以對本島人教授國語,俾有助其日常生活,並培養本國精神為主旨。第二條國語傳習所之學生分為甲科及乙科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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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9年6月25日國語傳習所員額。1.各傳習所皆配置教諭二名、書記一名,台北、台中、台南多設助教諭一名、書記一名。2.澎湖島教職員:書記下見敏雄(6.3)、教諭齋藤典次(6.30)、富田鐐太郎(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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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9年8月5日民政局長發布通告。澎湖島國語傳習所由宮內盛高奉命任所長,委請各澳務署著手招募學生,得46名,其中43名獲准入學。甲科生33名、乙科生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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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9年9月8日澎湖島司宮內盛高出示曉諭,鼓勵澎湖民人子弟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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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島司宮內為諭告示照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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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總督府以本年九月一日於台灣各地方開設黌舍,以為改善台住民之習俗並傳言語,通達彼我相互之事情。原欲畫籌經營,全台統歸治理。今在本島媽宮城內舊程朱祠開設澎湖島國語傳習所,訂於明治二十九年九月十日開始授業,因欲振起列島住民子弟教育之基本,民人等當共體此意,務須邀仝子弟而來此校舍,共仰訓教。或恐溺惑詞浮,厭忌入學者,是皆誤惑一時之陋識,徒消貴重之光陰,以不過愆子弟百年之大計耳,豈可戒心哉。惟願欲來校之生徒,幸勿迷於里巷荒談,速來,可為入學之順序,適所厚望焉。切切特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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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二十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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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9年9月10日澎湖島國語傳習所成立。9月10日舉行開所儀式,校舍以舊程朱祠充用之。當地自古有被稱為義黌之教育貧困子弟的學校,故以為傳習所是日本政府的義黌,上流子弟不願入學,頗令人感到招募之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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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0年6月臺灣總督國語學校第四附屬學校規程府令第28號。臺灣總督府國語傳習所得另設教場,教育內地人之子學齡兒童。澎湖島等7所據此成立小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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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0年7月21日國語傳習所官制(敕令第242號)公布。澎湖島國語傳習所應有編制所長1人(由縣廳之高等官或教諭兼任之,第2條)教諭3人、助教諭1人、書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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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0年10月9日白沙島分教場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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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0年10月16日府令50號令其他國語傳習所應同新竹國語傳習所暫設小學校,供內地學童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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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0年10月19日大赤崁分教場成立,校址設置於赤崁水仙宮舊廟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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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0年10月31日國語傳習所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府令第52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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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1年3月23日小池角分教場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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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1年3月23日隘門分教場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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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1年8月16日臺灣總督府國語傳習所名稱、位置(告示第54號),台北所等13處於10月30日限予以廢止。殘存者餘恒春、臺東、澎湖島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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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1年10月27日國語傳習所員額修正(訓令第283號)發布:澎湖島教諭4人、書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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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1年教員7人甲科生徒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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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2年教員6人甲科生徒106人,乙科生徒1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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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3年9月26日國語傳習所名稱、位置(告示第80號):恒春國語傳習所限於9月30日廢止,並新追加猪朥束國語傳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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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3年9月30日國語傳習所名稱、位置(告示第84號),澎湖島國語傳習所廢止。澎湖島、恒春國語傳習所廢止後,國語傳習所成為以教育原住民為主之特殊教育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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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8年2月3日國語傳習所官制廢止(敕令第26號),國語傳習所於3月底為限全遭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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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志榮許玉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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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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