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聖先賢從功利主義觀點,反對遊戲,故三字經有云:「勤有功,戲無益,戒之哉,宜勉力」。而西洋教育學家自盧騷以來皆肯定遊戲之價值,因兒童時期正值身心發展與群性養成期,遊戲有屬智力,有屬體力,或兼而有之,參與遊戲,須遵守遊戲規則,或擔任領袖,或服從領導,對體育教育、自然科學教育、公民生活與民主法治教育,助益甚大,時至今日,開明家長已鼓勵子弟適度參與同儕遊戲。六、七〇年代前所流行之兒童遊戲甚多,茲摘要敘述於下。
-
(一)扭扭樂與呼拉圈雨天戶外活動停止,學童窮極無聊,拿出跳繩,兩人各執一端,置於腰際,憑腕力、扭腰與智巧,能使對手腳部移位,即是勝者,而往往使對手人仰馬翻,獲得滿堂采,一條繩索即可度過無聊雨天,且同儕皆可同樂。扭扭樂與今之呼拉圈同屬腰部運動,後者為獨樂樂,前者為眾樂樂,而獨樂樂不若與眾樂樂。
-
(二)佔宮(廟)柱與大風吹天氣驟變,刮風下雨,孩童被困於村里宮廟有家歸不得,有人提議玩佔宮柱遊戲。廟中楹柱四根,人多於柱,總有人無柱可佔,當做鬼者數完一數目或唱完一首歌,佔柱者必須換柱,因此又有一人無柱可佔,必須當鬼,表演節目,而後繼續玩此遊戲。佔宮柱人少較乏味,演變成日後郊遊遠足,於戶外空曠地所玩之大風吹。大風吹,人數多,男女穿著不一,故玩起來變化多,趣味多,既緊張又刺激。
-
(三)stop與殺老兵一粒躲避球可活動國小全校高年級學童,經班際躲避球賽後,參加鄉賽,勝者代表本鄉參加縣賽,當掄元奪冠載譽榮歸時,不但選手風光,全校師生亦與有榮焉。但躲避球須人多,上體育課時始有機會玩此遊戲,下課十分鐘玩stop(停止嘜走)和殺老兵,趣味仍不亞於躲避球。
-
班級躲避球不屬校產,是由班費所購,往往是自習課時師生拾穗(撿
花生)所得,而擁有此一班球。下課後,拿此班球,蜂擁而出,一室盡空,發球後拿到球者一聲stop,大家停止不動,靜待挨打。有大欺小,强欺弱者,有聯合弱小打擊蠻強者,直至上課鈴響,老師到教室方結束此一混戰。
-
殺老兵亦屬學校室外球類活動,一般以畫四至六方格(成二排)為宜,參與人數六至十人,國王最大,老兵最小,國王與老兵各於對角線方格內,老兵發球(必須好球,且落點要依指示)給國王,國王操生殺大權,老兵雖聽指示發球亦可殺無赦,老兵被殺則換一旁遞補者上,如他家被殺,則一進一退,進位依序是老兵右方,而後對角線,再向前進,若無路可進時,再折左直至國王之位,國王並非永久之國王,老兵亦非永久之老兵,國王常被篡位,老兵亦可憑實力當上國王,此人生不變之哲理也。
-
(四)剪扒拉與泰現庫基台澎經日治五十年應留下不少童玩遊戲,諸如捉迷藏當鬼者常唱:「烏蜜多,撒庫拉…………」,唱完即捉人;玩撲克牌亦有「K基慢施多布」之牌戲,此皆日語也,「剪扒拉」與「泰現庫基」或亦如是。
-
「剪扒拉」雙方人馬不拘,各據一方(位置明顯),開戰後,以手觸及對方頭部或膝下,對方即出局。可單打獨鬥或聯合制敵,除個人手腳須靈活外,亦可施以假動作,欺敵制勝,或以謀略戰,包抄夾殺對方,勝方宜具智力、體力、勇氣與團隊精神。
-
「泰現庫基」包含三種角色,「泰」是老大,「現」是老二,「庫基」是老三,老大勝老二,老二勝老三,老三勝老大,每一角色未必僅一人。
-
此遊戲亦須各據一方(有明顯位置),開始時雙方人馬集合,說明我方人馬何人為泰,何人為現,何人為庫基,我方基地於眼前何處。開戰後凡屬相剋角色,被觸及者即出局,至對方基地等待救援,凡一方皆被觸殺,待救無援時即輸。此遊戲能使參與者知天下一物剋一物,並非唯我獨尊,凡物皆有天敵,切勿恃才傲物。而敗者雖一時失敗或有轉敗為勝之時,切勿氣餒,懷憂喪志。
-
(五)騎馬打仗與偷撿雞蛋
-
一匹戰馬由四人組成,高頭大馬者當馬頭,手腕有力者二人當馬身,身手靈活者當騎士。馬頭將兩手後伸,手掌向上,馬身一手搭於馬頭肩上(在右邊者右手,左邊者左手),一手向上伸出手掌與馬頭掌指相交握,騎士雙腳踏於馬頭與馬身相交握之掌上,雙手抓牢馬頭,開戰時不准衝撞他方戰馬,騎士以手摘下對方騎士帽子,對方即算陣亡,立刻拆散出局。騎馬打仗,戰馬愈多,殺聲震天,聲勢愈浩大,至少各方須有戰馬十匹以上,才有看頭,故騎馬打仗一般只見於校運中,班際對抗賽,男生當戰士,女生當啦啦隊。當戰馬被衝撞解體時,易跌傷骨折,具危險性,適合沙灘運動。
-
偷撿雞蛋,一般見於秋收後鬆軟田地上,人數不必多,雙方各五人左右即可。於沙地上以腳畫出如篆文回字形,中央放一小石頭當雞蛋,開戰時從我方基地竄出,進入敵方基地,搶拾中線圈內之蛋,再回我基地放於原位上即獲勝,有自己踩線者,或被推壓觸線者,即算出局,不論出局人數多少,只要偷撿回雞蛋即可轉敗為勝。此遊戲因農地荒廢,已不再重現,僅適合我鄉金沙灘。
-
文字引用|
湖西鄉志
知識建檔|2025-10-26
修正建議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