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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鸞堂的社會關懷─祈求甘霖與批判不良民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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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祈求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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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群島是由大大小小近100個島嶼和岩礁所組成的,總面積約127平方公里。多數的地表是平坦的方山台地,土壤層淺薄,不利農耕。大部分的島嶼為無人島。全島缺乏樹林、多為矮草灌木。強風、少雨是氣候上的兩大特色、也影響澎湖居民的日常生活。《澎湖廳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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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風信不惟與內地不同,亦與他海迥異。周歲獨春夏風信稍平,可以種植。然有風之日,己十居其五、六矣。一交秋分,直至冬杪,則無日無風。其不沸海覆舟,斯亦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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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氣象資料來看,澎湖5至8月吹西南季風,其餘各月吹東北季風。每年強風日數超過100天以上。強風不僅帶走表土,更帶來「鹹雨」。風災、鹹雨成為澎湖農業上的大敵,經常導致澎湖的農作物「顆粒無存。」更甚者,澎湖的降雨量不多,蒸發量大,不僅影響農業灌溉,民生用水也常感不足。澎湖歷年平均年雨量為1022.1公厘,蒸發量卻高達1800公厘以上,是全台灣雨量最少的地區。澎湖的降雨多集中於6月、7月、8月,這三個月的降雨量已達全年雨量的50﹪左右。10月至翌年1月降雨量則不及全年雨量的10﹪。2月及3月春耕期間,雨量也只有全年降雨的10﹪左右。春耕期間若雨量不足,經常造成該年飢荒。也由於雨量不足、土地貧瘠,地表只能生長耐旱的植物,澎湖人「所種者不外地瓜花生」等耐旱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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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曹永和的統計,澎湖在清代的天然災害有大雨1次、大風雨20次、大風13次,總共34次。《澎湖廳志》中對澎湖因天然災害所引起的飢荒與官方賑災的記載,多所描繪。例如:1831年道光十一年)澎湖大旱、又逢風災,造成全澎湖的大饑荒、民生困苦。澎湖通判蔣鏞雖籌捐義倉錢三千餘串,賑濟貧民,又借碾兵米減價平糴,仍不足以解決嚴重的糧荒問題。翌年春天,兵備道平慶委鳳山知縣徐必觀、巡檢沈長棻、施模勘災。2月19日興泉永道周凱抵澎撫恤,澎湖廩生蔡廷蘭呈寫<請急賑歌>給周凱,請其解澎湖燃眉之急。周凱再賑銀7,586兩,該年秋天朝廷也下詔緩徵。清代,澎湖居民經常遭受旱災、鹹雨、風災等天然災害的威脅,兼以「地狹民稠、田不足耕、榖不給於養」,澎湖居民因而被迫外出謀生以糊口,可說是全台最貧困的地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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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澎湖全年降雨量512.2公厘,只有歷年平均值的二分之一,嚴重影響農作物之生長。明治1902年(三十五年)1月至3月的降雨量只有5.2公厘。春雨遲遲不來,澎湖農民無法下種。一新社鸞生憂心之餘,乃上表懇求上天普降甘霖解澎民之急。一新社福德正神降筆,要求一新社鸞生築宣講台、吃素齋、虔誠誦經以解旱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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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澤久不來,萬民苦哀哀。禾苗難挺秀,旱魃屢為災。諸生若誠敬,築起宣講檯。甲乙丙丁日,大家吃素齋。本堂虔祈禱,念經次第排。老夫稟恩主,會同奏金階。總求老天帝,或者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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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年除了旱疫為患之外,8月1日全澎遭受暴風雨侵襲,災情慘重。日本天皇、皇后以澎湖罹患暴風雨之災,派欽差侍從武官到各處查看,並賜金1,500元。10月6日澎湖廳於媽宮街長事務所成立籌濟事務所,由參事蔡汝璧謝贊媽及街長李其上三名董其事,發動澎湖及台灣勸捐。截至11月上旬為止,受此波災情影響者媽宮街有25,769人、大赤崁廳7,845人、小池角支廳6,934人、網垵支廳3,664人,全澎湖合計42,012人陷入極度貧困的環境之中。面對澎湖窘迫的情勢,馬公銅山館關聖帝君也於一新社降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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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近來兵荒交作,飢饉頻增。可歎者本歲雨水愆期、風颱輒作,際此米糧騰貴、薪草缺乏。饑民壯者出外謀生,老者、幼者及弱質婦女日求兩餐而不可得。……爾諸爐下,渡澎經營,均善於理財,亦足壯一方貿易。可惜爾等,略無存些善念,只顧奢華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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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銅山帝君」的降筆可知:澎湖的飢荒十分嚴重,青壯者尚可外出謀生,老弱婦孺似乎只能坐以待斃。銅山帝君對於銅山人渡澎經營,因善於理財致富,心中卻無善念,只顧奢華,頗多責難。希望銅山船戶能「招集股份,糴採米糧、薯絲,運來平糴」,以減罪愆。由於糧食極度缺乏,澎湖饑民四處流移覓食,或從事媽宮港填土之工作,或築台中港以南之鐵路維續生存。總督府也提撥救濟金3,000元為罹災濟助基金,並展開第二回合的救濟工作,救濟工作先後續行至第七回,直到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底結束。1929年昭和四年)澎湖又因旱災嚴重,農作物減收七成三,川村竹治總督特地到澎湖視察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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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日治時期如此,戰後初期的糧荒更為嚴重。1946年1955年的十年之間,澎湖幾乎年年因風災、旱災造成糧荒,災情甚至嚴重到貧民吃草充飢的慘境。1956年澎湖又是久旱不雨,首期農作高粱歉收,產量僅達往年之三、四成,花生受損90﹪,甘藷收穫僅兩成,飲用水缺乏,災情慘重。縣議會由議長莊東與議員分成兩組,自7月15日起四天前往各鄉鎮勘查災情,省議會也派人來澎勘災撥款救濟。面對澎湖居民艱苦的處境,澎湖的寺廟、宗教團體紛紛展開祈雨活動,其中尤以西衛妙新社福善堂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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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衛妙新社福善堂1956年陰曆6月4日起置祈雨壇,由吳克文執筆撰寫疏文,祈求上蒼早降甘霖。福善堂諸善朝夕誦經,祈求上天沛降甘霖。陰曆7月14日福善堂謝雨收壇,為期一個月餘的祈雨活動始告結束。1960年1月底開春至3月初又逢乾旱,福善堂置雨壇、誦經求雨。同年7月又逢乾旱,地瓜花生枯萎,福善堂第三度置雨壇。1962年5月乾旱再起,福善堂依舊遵循以往模式立壇祈雨1963年5月福善堂再立壇祈雨。從1956年1963年間,福善堂前後五次立壇祈雨,展現其對澎湖庶民生活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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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至1960年代,經濟環境尚未全面改善之前,「花生」依舊是澎湖農民最重要的經濟作物,「番薯」為糧食的主要來源。由於缺乏湖泊、河川,灌溉用水與民生用水依賴地下水井甚深,地下水源則來自於降雨。澎湖降雨量少、又集中在夏季,對農作物的生長是一大威脅。戰後初期澎湖人口年年增加,糧食需求殷切,也因此只要遭逢旱災、風災等天然災害,糧荒問題就特別嚴重。福善堂1950年1960年代密集的祈雨活動,說明當時澎湖居民的經濟活動,農業依舊有其重要性。1970年代以後台灣經濟全面起飛,澎湖人遷居台灣尋找工作機會,人口逐年減少。民生經濟日益改善,生活水準提高,地瓜花生對澎湖居民的重要性日益降低。經濟環境日益改善,農業的重要性在逐年降低,廢耕地不斷增加,農業已成為可有可無的夕陽產業。花生、甘藷已失去其往日在澎湖居民心中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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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澎湖又逢乾旱,7月福善堂向天壇祈求平安、早降甘雨。1994年6月福善堂信眾也參加了高縣長在觀音亭主持的祈雨活動。然而此時鸞堂祈雨活動,已失去其時代意義,成為點綴性質的附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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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批判不良民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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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台灣民間宗教活動極為活躍,迎神賽會的風氣十分盛行。每逢地方廟宇舉辦慶典等祭祀活動,經常建醮演戲、設席請客。而且不分男女老幼、貧富貴賤,對於民間宗教的各種慶祝活動都熱衷參與。《諸羅縣志》記載:「神誕,必演戲慶祝」,而且「陳設競為華美,每會費至百餘緡」。尤其是婦女,「有平時慳吝不捨一文,而演戲則傾囊以助者」,比比皆是。「看戲」,婦女更是不辭辛苦,前往觀賞。《諸羅縣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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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戲,不問晝夜,附近村莊婦女輒駕車往觀,三、五群坐車中,環臺之左右。有至自數十里者,不艷飾不登車,其夫親為之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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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居民大多於明末清初為了逃避戰亂,從福建金門渡海來澎。在依靠風帆的時代裡,橫渡台灣海峽必須冒著生命的危險。來到澎湖後,面對強烈的東北季風、貧脊的土地,居民心中的依靠就在於透過宗教信仰的力量,對抗惡劣的生存環境。雖然地瘠民貧,澎湖澳社居民為彰顯主神之靈驗,對迎神賽會與演戲等活動的參與度,與台灣相比毫不遜色。自清代以降,澎湖民間宗教信仰與活動隨著聚落與人口的增加而蓬勃發展,大小廟宇林立,至今依舊是台灣地區廟宇密度最高的縣市。《澎湖廳志》<卷九>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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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澳皆有大王廟,神各有姓,民間崇奉維謹.甚至造王船、設王醮,其說亦自內地傳來。……澎地值豐樂之歲,亦造王船,顧不若內地之堅整也,具體而已。間多以紙為之,然費已不貲矣。或內地王船偶遊至港,船中虛無一人,自能轉舵入口,下帆下椗,不差分寸,故民間相驚以為神。曰王船至矣,則舉國若狂,畏敬持甚,聚眾鳩錢,奉其神於該鄉王廟,建醮演戲,設席祀王,如請客然。以本廟之神為主,頭家皆肅衣冠,跪進酒食。祀畢仍送之遊海,或即焚化,亦維神所命云。……然費用未免過奢,則在當局者之善於撙節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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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澎湖廳志》的記載可知:清代澎湖民間宗教以王爺信仰居多,各地居民「迎王」、「送王」,建醮演戲、設席宴客,信仰十分虔誠。除了透過各種民間宗教活動酬神演戲之外,清代澎湖地方鄉約也往往與宗教活動、演戲相連結。1725年雍正三年白沙瓦硐港社對50歲以上聚賭違反鄉約者,有罰戲一台之項目。白沙中屯也有「廟中王爺各年三次壽誕演唱梨園」的規定。透過鄉約的執行,民間宗教及其衍生的各種慶典活動,深入庶民的日常生常之中。然而迎神賽會、演戲等活動所費不訾,奢靡浪費成風。演戲時男女聚觀,打破男女之防,常遭受知識份子嚴厲的批評。《澎湖廳志》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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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地演劇,俗名七子班,仍係泉、廈傳來,演唱土音,即俗所傳「荔鏡傳」,皆子虛之事。然此等曲本,最長淫風,男婦聚觀,殊非雅道。是宜示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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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識份子為組成核心的鸞堂成員,對演戲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也無法茍同。1892年光緒十八年)齊天大聖降筆於一新社,嚴厲批判世人酬神、作醮演戲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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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自世俗之愚也,人實自愚,而反愚神也!動輒有事之秋,必求神庇祐。則愿以宰豬羊、燒金紙,設以保命紙。為可以保吾之命,若果適其如愿,必演唱作醮。殺牲化紙,無所不至。號為求神有感而答謝神恩也。嗚呼!正直為神,焉能庇祐於人乎?抑可受人賂賄乎?人奚其一愚至此也哉!何不將謝神之費用若干,出而行方便,焉得知其不能佑?而獨求神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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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該篇乩文可知:鸞堂反對演戲媚神的做法,鼓勵世人應行善積德,才能獲得上天之眷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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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澎湖民間另一個社會問題為地方上的鄉黨之爭。雍正年間西衛鄉曾訂定「公議禁約碑」,有「一禁聚集匪類事」與「一禁結交外黨事」的規定,藉以約束地方上的鄉黨之爭。清末,地方鄉約的約束力似乎廢弛到若有似無的地步。西衛鄉玄天上帝乃降<正鄉規文>於一新社,指出西衛鄉頹壞之風俗,有改進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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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夫!鄉規之壞也,一則恃強毆弱,一則淫風日熾。鄉民多不知體天地好生之德,而以宮中爭彩好勝。獨不思奢華美麗,惹事故而妄費鈔。演戲作醮,欲求福反招禍……嗣候凡鄉中遇有聖誕,可免演戲,勞請講生到廟前宣講,且鄉中凡欲求平安作醮,即於此應開丁口之項存公,以給孤寡無依者,即可邀天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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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引文可知:清末地方人士無視鄉規之存在,恃強凌弱、奢靡浪費成風。西衛鄉玄天上帝因而希望鄉民能以宣講活動取代建醮演戲,並將節省下來的款項,濟貧扶弱以積功德。後窟潭鄉(今馬公市重光里)池府王爺也降<示鄉民文>於一新社,對於「比鄰相爭或近鄉結怨,動輒以迎神相爭較勝、無故殺生」的民風深惡痛覺,希望能透過宣講活動以及鄉規之約束移風化俗,使四民能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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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士紳企圖以宣講活動導正社會不良風氣,但是澎湖各地廟宇林立、建醮演戲極多。彼此之間相互競爭誇示,藉以彰顯主神之靈驗。甚至於流傳湖西鄉紅羅西溪兩村在迎神賽會中比較神像之大小,而產生「西溪帝公-大軀」之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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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衛鄉玄天上帝所降的<正鄉規文>與後窟潭鄉池府王爺的<示鄉民文>中可知,清末地方上的黨派之爭屢見不鮮。「宗族與宗族」、「甲頭與甲頭」之間的競爭與衝突,普遍的存在於澎湖的聚落之中。清代,澎湖共有十三澳,每澳之下有數社。澎湖的聚落,異姓村佔絕多數,同姓聚落者較少。聚落內則區分為數個甲頭,甲頭通常以姓為區分之基礎,《澎湖廳志》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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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澳各設澳甲數人,以徵收錢糧。或一社一人,或一社數人.如南寮一社四姓,則設澳甲四人以分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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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清末的石泉社共有四甲,陳為大姓分為兩甲,許、莊兩姓人口較少,各獨立為一甲。而同姓之聚落,如許家村港仔尾)全村同一宗姓,則以「房」區分為兩大聚落單元,頂社為「深井頭房」、下社為「西宅房」,下社「西宅房」人口較多再區分為西甲、中甲與東甲。然而不論是異姓組成之社里,或者同姓聚居之血緣村莊,皆存在著「宗族與宗族」、「房與房」不和的緊張關係。清代虎井社翁、陳兩家因土地山園劃分不明,雙方「爭分不平」,「互葬墳地」,控告在案。爾後在官廳的裁斷下,雙方立合同,以為後世子孫之約束,衝突才趨於緩和。許家村也因「深井頭房」與「西宅房」夙有心結,在祭祖上分別辦理,也各自擁有自己的甲頭廟互不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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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許姓與陳、莊兩姓之間的不和,自清初持續至清末。爾後,在地方士紳許超然以宗教的力量結合戰爭、疫疾所帶來的威脅,才讓近兩百年的宗族對立於1894年後(光緒十年)趨向緩和。1899年許超然石泉當地成立養善堂,從養善堂所著的鸞書《濟世金丹》中尚可發現:石泉宗族與宗族之間的紛爭雖然趨於緩和,然而尚未完全消除。己亥年五月(1899年),養善堂辛主席降<訓誡鄉中忍氣文>,勸戒石泉鄉親和睦共處。茲節錄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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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共井,千古不移;敦鄰睦族,畢世之誼。勿因小事而生波,無風而鼓濤。致兩造之生死,其罪實滔滔。生者,陽律能寬;死者,陰刑難逃。爾等夙嫌未化,必須消解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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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的例子可以得知:欲消弭地方的黨派之爭,誠非易事。加以訟師、胥吏挑撥離間,往往加深兩造的衝突。光緒年間,澎湖通判蔡麟祥曾出示<勸民息訟告示>,勸戒澎湖人民莫輕易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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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造涉訟,均係同鄉共井之人,非親即故,何事不可解說!實係非情非理,難逃鄰里鄉黨之目,儘可報告公親、澳甲人等,秉公調處,可以和息……凡有戶婚,田土、錢債、口角、鬪毆細故,不妨邀同公親、澳甲、見證人等,理處息事.既不傷和氣,又不須花錢。毋得輕聽訟師言語,動輒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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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初期,澎湖整體的社會風氣,並未因改朝換代而有有改變。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後寮鄉保生大帝降筆於隘門清新社勤善堂,痛批後寮鄉之風俗。勤善堂《什全寶鏡》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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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際乃飢謹之年,又是末劫之秋,而少年子弟惟於嫖賭飲樂,四途是好。最可惡者,莫如爭鬥一事,動輒結黨成群,所行不正,以眾欺寡,恃強壓弱。其所用錢,善事一文不捨,惡事千貫莫惜。宣講善書不肯聽,演唱虛華相爭先。身體尚華美,神廟放齷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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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樑鄉的民風也存在著大宗欺小宗的現象,通樑鄉康王爺也降筆於勤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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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鄉民之妄為,也實難枚舉。一則大宗欺小族。一則淫風日盛…祈望君等將吾數語傳之吾鄉。使鄉老商議,設置宣講,以勸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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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樑鄉康王爺因而希望勤善堂之鸞生能將宣講勸善之風,傳播至通樑,以改變通樑鄉之民風。位處偏遠離島的吉貝關聖帝君,對於吉貝鄉之風俗也提出嚴厲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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噫!鄉規之大廢也,莫若吾鄉弟子之甚矣!男女不分,親疏莫別。廳堂雜坐,公然叛道。最可醜者,有一等無恥之小人,嗜作優人,妝衣打扮,以為梨園演唱。所唱者淫曲,所談者淫語。男女在吾廟前,眉來眼去,心猿意馬。續後暗地偷香,踰墻相從。或有拾得非分之財,全不積蓄,以防饑饉之年。殺生飲酒,肆用無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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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日治初期,澎湖地方上爭鬥不斷,奢靡浪費成風。聚落與聚落之間透過迎神賽會與演戲,較量彼此之間的人力與財力。縱使有「世人最苦居澎湖」之嘆,澎湖居民對神明信仰之虔誠,卻也「千金莫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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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鸞堂一新社創立以來,歷經日治時期,各項祭祀活動一向秉持樸實的傳統,祭拜時不用牲禮,以鮮花素果為主;各項慶典活動也不作醮演戲。相對於寺廟鋪張浪費的情形,顯得獨樹一幟。鸞堂雖然批判社會奢華浪費之風,欲以宣講活動、行善積德等做法取而代之,效果卻十分有限。這除了民間習俗根深蒂固,早已成為民眾生活的一部分之外,鸞堂的領導者通常也是地方士紳,他們同時在聚落內扮演多重的角色。批判民間宗教活動奢侈浪費之餘,他們往往也在地方所舉辦各種宗教活動中擔任重要的職務。民間習俗沿襲久遠,鸞堂在這一方面的努力,因此效果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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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初期的鸞堂,仍舊保持著節省簡樸的精神。1960年馬公南甲海靈殿兼善堂鼓吹祭祀活動以香花果品為主,禮樂以錄音帶取代樂隊為之,將節省下來之金額移做公益慈善之用即是一例。戰後,澎湖的鸞堂雖然力圖振作維護其清新的形象,然而鸞堂與寺廟逐漸合而為一,成為寺廟的附屬組織之一。鸞堂的各種祭祀活動、儀式,逐漸的被廟宇所同化。「作醮演戲」不再成為批判的現象,更成為鸞堂「謝天酬神」的活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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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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