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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鸞堂的社會關懷─慈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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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6世紀末期以降,中國的地方精英即積極的介入社會救濟的領域。各地方的精英之所以積極的投入慈善事業,源於明末流傳於士紳與俗民之間的善書所強調的觀念:「透過善行來累積功德,改變家族與個人的命運」。尤其是袁了凡的《立命篇》更使的「功過格」之類的善書在科舉士子之間流傳,促進了善書的「現世化」與「儒家化」。清代的慈善機構承襲了明末的基礎,國家的力量也介入慈善救濟的領域,協助地方士紳興辦慈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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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台灣的社會救濟事業主要的有育嬰堂、義渡、養濟院、普濟堂、養流局、棲流所、恤嫠局、義塚等事業。清代澎湖的社會救濟事業始於嘉慶年間,媽宮街金興順、德茂號等鳩貲買店屋一間,為失水難民棲身之所。道光6年(1826),澎湖通判蔣鏞募集資金籌建普濟堂,交由媽祖宮董事輪年生息,以救助孤寡廢疾無依貧民。在媽宮城內,也有紳士捐貲創設育嬰堂,由監生林瓊樹董其事,嗣後歸廳辦理。此外,澎湖各地的義塚或由官員、職員興築,或由士紳倡修。透過官方與民間的相互合作,清代澎湖的慈善事業也頗具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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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內憂外患交相侵逼,彷彿是末世的降臨。地方士紳籌組鸞堂,即是為了挽救即將沉淪的世界。透過積極行善,提振道德層次,使苦難的大眾得到依靠與救贖,一向是民間宗教活動的核心。「力行善舉、挽回劫運」,正是清末以來鸞堂推動慈善事業的主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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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一新社樂善堂於1891年著造《覺悟選新》時,即訂定兩個工作方向:樂善堂主內,專為著書與濟世;一新社主外,專行宣講與救濟。為推動慈善救濟事業,一新社在組織上設有救濟部勸捐生一職,由鄭祖年、郭丕謨、陳長澤、蘇清景、吳品分、鄭創垂等鸞生擔任。舉凡造橋鋪路、放生靈、拾字紙、施棺木、造涼亭,資助育嬰院收養孤兒或倡設義塾栽培子弟等,都是一新社慈善事業所涵蓋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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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澎湖廳承繼清代的育嬰堂並於明治35年(1902)改組為普濟院,不再侷限於收養嬰兒,也普遍救濟窮民。同年也成立了澎湖窮民籌濟會,負起貧困民眾長期與臨時的救護工作,並積極的扶助窮民從事生產或移往台灣本島謀生。此外,媽宮地區尚有台灣社會事業協會澎湖廳支部、日本紅十字社澎湖廳委員部、愛國婦人會澎湖廳幹事部等社會團體從事社會醫療與文化教育工作。然而,一新社的慈善工作,在日治時期依然擁有良好的聲譽,而為人所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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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元年(1911)一新社新建廟宇落成入火,同年三月為加強社會救濟事業,求長遠之計,一新社諸人即以樂善堂名義在媽宮店舖勸募基金籌組救濟會,參與者有一百餘人。每人按月捐資若干,由當年執事者按期徵收。除了固定的基金收入,一新社尚有土地店舖等租金孳息,辦理慈善事業之財源可說不虞匱乏。救濟會同時著手調查全澎湖之乞丐及貧民,按其貧窮程度造冊,分列等級逐月施濟。此外,煎茶給往來行人止渴、買便藥給人討用、代無主孤墳祭供、慰問意外遭難者等,都是一新社樂善堂在日治時期慈善救濟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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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戰期間,一新社受戰火波及,屋宇受損。戰後,土地、財產又被少數人侵佔,慈善工作及鸞務一度停頓。60年代中期,一新社吳克文一新社原有社員後裔的努力下重新復社,並於1969年,復辦慈善事業。救濟的對象或由堂生介紹、或由報紙登載。從表四可以看出:一新社救濟的項目主要以發放白米及資助金錢為主。慈善救濟的項目與規模已減少許多,不復日治時期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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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新社之外,澎湖地區其他的鸞堂辦理慈善事業者也不少。1974年,南天恩主降鸞於馬公三官殿自新社三善堂,指示堂生辦理慈善事業,並派劉添土為自新社三善堂慈善會會長,王晚來為副會長,呂秀吉為帳務總理、鄭中和為會務總督裡,李榮華為會務總理,呂龍磐為總審查,黃文波為副總督理。王順前、張松村、莊合美、楊庚寅、林清宇為審查生,吳董不、高王笑市、范素娥為女審查生。該會之救助以急難者優先,發給醫藥或喪葬救濟金。凡經村里幹事、堂生報告,或經報章雜誌披露需要救助者均予資助。一般救濟案件則由審查生實地訪查後將實情提會報告,開會初步決定救濟金額,再請筊由神明做最後裁決。冬季則發放救濟白米予縣內低收入戶者。三善堂慈善會所需經費,均由堂生自由捐獻。該會自1974年成立至1983年為止,共發放救濟金196萬元,平均每年接近20萬元。然而,三善堂於1990年代初期停堂,慈善會也無法繼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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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南甲海靈殿兼善堂則是澎湖地區少數組織規模較健全的鸞堂之一,慈善救濟事業也最上軌道。2002年12月9日筆者參與該堂之堂慶,當天超過120位以上的善男信女來到海靈殿參拜,慶祝活動由堂主陳財旺主持。會中並由鸞生蔡文榮宣讀<西瀛海靈殿兼善堂推展博施濟眾宏揚聖道成果呈文>,向玉帝報告兼善堂一年來各項活動的成果。在慈善救濟部分,該堂從2001年11月10日至2002年11月30日累計的捐款人數共168人、金額達144,000元。接受兼善堂濟助者有23人,救濟金額131,000元。海靈殿兼善也因推動慈善事業及其他濟世活動成果豐碩,而能凝聚信眾的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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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朱王廟朱善堂也於1986年成立慈善委員會,由莊榮昌任會長、陳覺醒任副會長,陳順在、許有波、許明智、許有忠、陳來旺、許清本為審查委員,辦理慈善救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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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慈善活動,主要是由儒家的社會倫理、佛教的慈善觀念、和民間流行的積功德觀念三者相互融合孕育而出。其中尤以「積功德」的觀念對慈善行為的影響最深。人們可以透過善行累積功德,使自己超凡入聖,也可以將功德迴向給死去的親人,使他們在陰間的靈魂得到救贖,「功德」更可以庇蔭後世的子孫,讓家族的後代有飛黃騰達的機會。「為善不昌、祖上有餘殃,殃盡必昌;為惡不滅,祖上有餘德,德盡必滅」的陰騭觀念,也一直是人們所深信不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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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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