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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糧作物─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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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蘆粟、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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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紀略》〈土產紀〉說:「高粱一名蘆粟,本名蜀黍,春種秋收,莖高丈許,狀似蘆荻而內實,穗大如帚,粒大如椒,有紅、白二種,粘者可以作酒,不粘者可供飯食,穗可製帚,莖可供爨、編籬,最有利於人者,澎人以此為周歲之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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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生性耐旱,比其他作物更能適應澎湖的乾旱環境,不但高粱米能供食用,採收後的莖稈更是早期居民重要的燃料,所以自古就是澎湖的重要作物(都選種一些高莖的品種)。從日治時期到1950年代,澎湖地區的高粱種植面積,都佔全臺灣高粱耕種面積的90%以上,臺灣本島各地則只有零星的栽培,僅供做養鴨飼料及製作掃帚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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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澎湖所栽培的高粱品種,以「澎湖白梗」為主。民國42年(1953)及44年(1955),政府相繼推廣自美國引進改良的品種,來提高單位面積的產量。這兩種高粱釀製的高粱酒,品質比較好,所以於酒公賣局開始在澎湖及臺灣中部地區實施旱地契約栽培,以15臺兩糙米換16臺兩高粱的價格來收購(農民得以種植的高粱換購食米)。此後臺中地區高粱的耕種面積才逐漸增加,而成為全臺灣第二大的高粱生產區,到民國50年(1961)前後,臺灣中部的高粱產量已經和澎湖不相上下了。民國60年(1971)左右,嘉義、臺南、雲林的輪作田栽培的雜交高粱試作成功,單位面積產量大為提高,於是後來居上,成為新的高粱主要產區,澎湖和中部地區則因為單位面積的產量比較低,加上病蟲害普遍,栽培面積逐年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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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澎湖人種植高粱,主要目的是收取莖葉來做為燃料,所以密植耕種,株距很小,因而導致生長不良,品種日趨退化,每公頃的收成大約只有4、5百公斤。直到民國40年(1951)公賣局開始收購高粱,經濟價值大增之後,農民才注意到改良品種,來提高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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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品種的改良始於民國42年(1953),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從美國引進的威士(Westland)種,澎湖也從民國45年(1956)起推廣種植,但是當時澎湖燃料短缺,農民多仰賴高粱莖稈來做炊事,因此矮莖(約80到90公分)粗壯的威士高粱在澎湖並不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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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7年(1958)臺中區農改場協助選出適於澎湖栽培的海格(Hegari)種,41並且在民國48年(1959)開始推廣。試種的結果每單位面積產量比在來種大約高出20%到50%,於是從民國56年(1967)起,除了由農改分場開闢採種圃10公頃,在全縣推廣種植400公頃之外;還引進海格種的種子11,913公斤,種植面積高達14,565公頃。海格種高粱具有莖稈長、產量高、再生力強,可以用宿根栽培等多重優勢,42很多農民的喜愛;民國57年(1968)除了再增闢海格種採苗圃10公頃,推廣種植29,985公頃之外,又從金門引進金門北掃高粱種子500公斤,推廣種植約20公頃。北掃高粱也頗能適應澎湖氣候,莖幹粗大,結實頗佳,產量遠高於在來種,每公頃大約可以收穫1,300公斤,所以也頗受農民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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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0年(1971),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育成雜交高粱臺中3號。民國61年(1972),由澎湖農改分場引進在中屯(中屯嶼 中屯村)、重光、前寮、林投、城北等村里試種約40公頃。試種的結果每公頃的收穫量約4,000公斤,也可以宿根栽培,45於是在當年7月,正式推廣。46民國63年(1974),縣政府會同澎湖農改分場在湖西、白沙兩鄉設置高粱專業區,推廣種植臺中3號高粱約500公頃。民國64年(1975)又在馬公、湖西、白沙、西嶼四鄉鎮推行臺中3號高粱大面積生產計畫,實際種植面積約638公頃,每公頃產量約有3,700餘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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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5年(1976)澎湖發生亢旱,導致蚜蟲肆虐及紋枯病蔓延,高粱歉收,臺中3號對病蟲害抵抗力弱的缺點逐漸顯現。48第二年的情況更加嚴重,各鄉鎮的臺中3號高粱普遍發生蚜蟲病害,雖然縣農會呼籲農民趕緊施藥殺蟲,49但是即將收成的高粱,仍然染上紋枯病,整株枯萎致死。50幸而針對臺中3號的缺點改進的新品種「臺中5號」培育成功,才及時挽救了全臺灣的高粱危機。後來澎湖農改分場引進「臺中5號」試種的結果每公頃產量約6,121公斤,遠高於臺中3號。而且根據於酒公賣局嘉義酒廠的分析,臺中5號高粱米的澱粉含量及生成的酒精,也都高於當時使用的泰國進口高粱米及臺中3號高粱米,於是從民國67年(1978)開始在澎湖全面推廣種植臺中5號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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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五)物產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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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高粱是湖西庄內第二大的作物,戰後初期則因公賣局收購成為一種經濟作物。高粱桿身用途不少,收成後將穗子曝曬幾天,經過拍打與簸揚(吹掉附著的膜屑),再拿出來曬乾,最後再貯藏起來。高粱米通常和甘藷混合煮飯,並且做為生禽的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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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桿在燃料缺乏的澎湖,是最主要的燃料。高粱桿從園裡拔回來後,不僅要曬乾還要捆綁起來,堆放在屋旁且做防雨設施,及做為日後家庭的燃料。除當燃料外,其莖還可以綁成掃帚。雖然高粱的用途廣泛,但從日治時期的糧食作物,轉變成戰後的經濟作物,當時公賣局為製造高粱酒,在澎湖大量收購高粱,因為可以賣個好價錢,或者直接換得食米,因此農民開始大量種植高粱,以換取一家溫飽。但隨著收購數量越來越少,收購價錢不斷降低,漸漸失去經濟價值,使得農民種植意願低落。加上高粱收割後的處理過程繁複,要把收割的高粱進行甩打,將其高粱米打出,再予以處理。失去經濟作物加上收割過程十分繁雜,使得高粱耕種面積不斷下降,至今只剩零星栽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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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湖西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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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不能鮮吃,從園裡收割回來的穗子(長約60公分)先曝曬幾天,經過摔打(取下高粱米)、簸揚(吹掉附著的膜屑),再拿出來徹底的曬乾才能貯放在陶缸裡。這些白淨的高粱米除了少部份留做種籽之外,大多用來和蕃薯混合煮飯(少部份用來做粘糕)及雞飼料,或賣給菸酒公賣局去釀酒(1953到1976年)。高粱桿在天然瓦斯台未引進之前,則是澎湖地區最主要的燃料,從園裡整棵拔回來的高粱桿曬乾之後捆綁成束,堆疊在住屋附近(還要做防雨措施),來做為往後這一年的燃料;脫去米粒以後的穗莖俗稱為「筅仔莖」,則大多成綑的存放在儲物間裡,除了做燃料用之外,還可以用來綁成掃帚,或拿去和魚灶交換煮過魚的鹹汁回來當做食鹽或醬油的代替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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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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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蜀黍,桿高6、7尺,葉闊大,長1尺餘,莖稍粗,生大穗開花,果實有紅、黃、白3色,顆粒較黍稍大。《澎湖紀略》〈土產紀〉記載:「高粱一名蘆黍,本名蜀黍,春種秋收,莖高丈許,狀似蘆荻而內實,穗大如帚,粒大如椒,有紅、白2種,粘者可以作酒,不粘者可供飯食,穗可製掃帚,莖可供釁、編籬,最有利於人者,澎人以此作為周歲之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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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廳志》〈物產篇〉云:「高粱,俗名蘆黍」。早年澎湖人種植高粱,除了可供食用之外,墓葉也可作為燃料等用途,所以用密植耕種,每一株的間距很小,導致生長不良。在來品種日漸退化,每公頃平均收穫量400至500公斤,直到民國40年(1951)臺灣省公賣局開始收購作為釀酒原料,導致高粱價值增高,農民便注意改善品種,增加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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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3年(1964)經澎湖縣政府由金門引進金門「北掃種高粱」,作小區域適應性試驗,發現生長情形良好,頗適合本縣氣候,產量也較在來種為高,每公頃可達1,300公斤,經多年推廣深受農民歡迎。早期講美村以種植高粱為主,但後來因經濟價值低而放棄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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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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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地時間,通常視雨水情形而定,雨水充分時,大約在作物收穫後的10月就可開始翻耕,準備於隔年立春後播種,或於隔年春季降雨時,再隨時整田播種,本鄉旱田土壤普遍淺薄,翻耕深度約在15至20公分。高粱播種,最早在2月15日左右,最遲亦不得延過4月,播種時,先用尖尾犁開溝,以手播撒種籽,再用腳撥土埋蓋踏實,普通多是3人同播,分別開溝、播種、蓋土等。2月季節氣候尚冷,種籽發芽生長緩慢,約過2個月,至4月初即可分苗,晚種高粱15天也可分苗,故農諺云:「2月播種、4月播種,當月分苗」。高粱禾苗的行距約25至30公分,株距約10至15公分,生長約10公分至15公分,即分苗、初耕,過1個月再中耕除草1次,至6月底或7月初,開始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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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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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的採收過程最繁複,大約在端午節過後開始採收,先選擇早熟的用鐮刀自穗下切除,綑成一綑一綑曬乾後,剝去穗梗上的葉子,暫時堆積在可以避雨的地方。等到有相當的數量時再一起拿出來曝曬一次,然後一把一把的拿起來在地上(或石頭上)摔,把穀粒摔打下來(俗稱「摔蘆黍」),還要經過吹膜去皮的手續,才是真正可用的「高粱米」,經過數日待全熟後,將高粱桿連根拔起,如逢雨水適宜時,可再種植晚作蕃薯,但是一般習慣,高粱、落花生雜種者多,故晚作蕃薯之比率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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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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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3年(1964),高雄區農林改良場澎湖分場引進美國矮種高粱分區試作,因產量頗高,澎湖縣政府乃於民國55年(1966)大量推廣,經數年來不斷改進,雖莖幹低矮,不利於當燃料,但產量每公頃高達1,339公斤,特別是生長期短可作為2期作物,品種又能適宜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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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9年(1970)高雄區農林改良場澎湖分場,推介新品種「珍珠小米」承中國農村復興聯合會資助,在本鄉辦理試作0.2公頃,農牧綜合經營示範區試作1公項,結果其產量每公項高達2,500公斤以上,較高粱產量增加幾近1倍,並自民國60年(1971)起經大量推廣,又有雜交高粱係本地新品種,其產量亦較在來種為高,故本鄉種植高粱,由於新品種的普遍推廣,本地的在來品種已逐漸被淘汰。民國61年(1972),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培育成雜交高粱臺中3號,由澎湖農改分場引進在中屯(中屯嶼 中屯村)等村試種約40公頃,試種的結果收穫量也頗為可觀,於是在同年7月開始正式推廣。依據民國61年(1972)統計,本鄉高粱耕作面積達267.6550公頃,收穫量為28萬1,037.7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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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3年(1974)縣政府會同澎湖農改分場在湖西、白沙兩鄉設置「高粱生產專業區」,推廣種植臺中3號高粱約500公頃。民國64年(1975)更名為「高粱綜合栽培示範區」,種植面積增加至65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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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5年(1976)澎湖發生旱災,導致蚜蟲肆虐及紋枯病蔓延,高粱歉收,逐漸顯現臺中3號對抗病害蟲的成效不佳,到了第2年情況更加嚴重,各鄉鎮的臺中3號高粱普遍發生蚜蟲病害,雖然縣農會呼籲農民趕緊施藥殺蟲,但是即將收成的高粱,仍然染上紋枯病,整株枯萎致死。後來針對臺中3號的缺點改良成功的「臺中5號」,根據菸酒公賣局嘉義酒廠的分析,臺中5號高粱米的澱粉含量及生成的酒精,也都高於當時使用的泰國進口高粱米及臺中3號高粱米,於是從民國67年(1978)開始在澎湖全面推廣種植臺中5號高粱,並於本鄉「高粱綜合栽培示範區」推廣種植面積達1,200公頃。民國74年(1985)繼續試種高粱10公頃,此項試驗於民國79年(1990)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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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重修白沙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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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蘆黍。《澎湖紀略》〈土產紀〉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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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一名蘆粟,本名蜀黍,春種秋收,莖種秋收,莖高丈許,狀似蘆荻而內實,穗大如帚,粒大如椒,有紅、白二種,粘者可以作酒,不粘者可供飯食,穗可製帚,甚可供爨、編籬,最有利於人者,澎人以此為周歲之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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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廳志》〈物產〉中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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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紅、白二種,粘者可釀酒,不粘者可舂碎作飯。梢可作,莖可為薪。澎人以供半歲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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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兩處可知,高粱運用之廣,是民生日常中可食可用的一大雜糧。高粱生性耐旱,比其他作物更能適應澎湖的乾旱環境,所以自古就是澎湖的重要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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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望安,蘆黍穗割取後,多挑運回家曬乾,先利用住屋巷路的空間,用草蓆將兩邊的門封閉。婦女則須蒙頭覆面,在裡面將一把把的乾燥的蘆黍穗大力摔在備妥的石塊上,使黍粒掉落,再將黍粒曝曬陽光下,祛除其中的雜屑,用甕和桶裝起來儲存。蘆黍粒利用石臼舂除外殼可摻煮米粥。若舂成細末過篩後可蒸年糕。蘆黍與《淡水廳誌》的記載語義相通,為紅高粱的舊名,該書並有別名「紅膏粱」的記錄。望安花宅地方則有「紅蘆黍」的俗稱。花宅蘆黍大都栽植於崎頂草埔的園內,收成後的高粱桿,在山上曬乾後綁成綑再抬回聚落中疊成「桿堆」;桿堆下有石基礎,上有兩披水屋頂的「桿堆」,居民表示,通常「桿堆」要找師父來堆疊,必須雙披頂(人字形)才不會漏水。一開始先用石頭疊1到2尺高,防止白蟻的侵入,再向上堆到一層樓高(約3米高),俗稱「柴群」。蘆黍桿是居民作為燒灰、煮魚、寮舍搭建之燃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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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喜歡把蘆黍米搗得細細的,再加蕃薯籤、糖一起燉得甜甜、稠稠糊糊的。或者用蘆黍混合白米煮稀飯時,也可加南瓜、菜豆、蕃薯籤。還可以用蘆黍摔打後,挑比較細的蘆黍糖做成粿,貼鍋邊煎,煎好拌花生粉吃。最後,粗的蘆黍糖才餵雞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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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望安鄉志(下冊)
知識建檔|2021-12-10。知識更新|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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