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居民的宗教雖然是揉合傳統之敬天思想、祖先崇拜、佛道之仙佛神祇,以及地方性巫術與
泛靈信仰的「民間宗教」,但不可否認的是道教色彩較為濃厚。
民國93年(2004)3月全縣已登記的廟宇有177座,其中的139座(78.53%)的宗教別一欄選擇登記為道教。各廟宇所供奉者或許大都是屬於道教的神明,全澎湖卻並無一座道觀,或廟務由道士主持之寺廟,澎湖人對於道教的接觸僅在於儀式需要時聘請的道士,對於道教的教義大多毫無認識。嚴格說來,澎湖的道教徒僅有從事道教祭事的少數道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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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的道士均為正乙派,隨先民自大陸移居澎瀛各島,現任道士其來源有二:其一是代代相傳者,道士之子自幼從父學習科儀,因家中有祖傳的道書(科儀書、玉訣、文檢、雜念集等)可資研讀,又不時追隨父祖輩做法事,自然熟能生巧,應用自如。許多村里有道士世家,當然其中也不乏子孫不願擔任道士工作,而另謀他職者。其二為拜師學藝者,多自國民小學畢業後迄十五、六歲就離鄉背井,拜在名師門下,學習道士各種科儀,認真學習四年左右方能出師,但仍須依附師門或到其他道壇從事道士工作,一俟服完兵役,其有志終身從事道士工作者,會更加努力勤研道法,經過一段時間磨練,被認為法事認真,勤於研究,頗獲佳評者方能獨當一面,設立道士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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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道士所持有的經懺都是師父傳留的,以手抄本居多,有的已歷百餘年,現在有影印機可資利用,方便許多。澎湖道士與臺灣本島道士的科儀大同小異,祇不過唸誦經懺的腔調略有不同而已。至於舞蹈則端視各人的體力與功力而定,沒有統一的標準,師父只指導主要的步法;凡曾經學過武術者大都擅長於表演動作激烈之「武齣」節目,學過戲曲者的表演則較為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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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的道士除了道行良好、能夠得到鄉里稱道、業務興隆的道長,可以獨立設壇,屬於專業外,一般道士無法純靠做法事的收入維持生計,所以大都是兼職的。澎湖縣道教會許理事長春夏指出,澎湖道士發蹟地有四,分別是
湖西鄉的
龍門、
菓葉,以及
白沙鄉的
赤崁、
後寮;現在仍從事道士工作者如下:一、
馬公:許春夏道長、陳福慶道長、許臥龍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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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西衛:張孔明道長(現住
中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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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寮:黃有周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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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興仁:洪益遷道長、蔡
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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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烏崁:葉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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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鐵線:王來喜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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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紅羅:洪長經,原為白蓮派現改為正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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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龍門:許程聰道長、許程戛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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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菓葉:許水源道長、許大陞道長、許民貴、許主強、許石獅及其弟子,本村從事道士業者最多,計有四、五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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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湖東:辛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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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潭邊:許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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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西寮:戴有奇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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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赤崁:鄭寶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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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後寮:許臻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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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通梁:洪文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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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合界:楊忠和道長、翁順福道長、楊扶持、楊路、翁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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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內垵:洪耀幸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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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望安:陳正則道長、許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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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參加澎湖縣道教會的團體會員有:
馬公東甲北極殿、澎湖三清宮、神玄宮、五府之觀、
玉皇九聖宮、聖尊宮、應天宮、北玄宮、北斗天衡堂、湖光西主宮、
鎖港北極殿、
東文福德祠、明心堂、地母宮、玄武壇、岵天上聖母宮、池府宮、
靈蓮堂、五府觀等十九個單位,但除
馬公東甲北極殿及
鎖港北極殿為政府登記有案的廟宇外,餘均為神壇。至於個人會員則有王炳南等一百四十人,其中僅許春夏及陳正則二人為道士,其餘為宮廟執事、神壇主持人、公務員、民意代表與一般人士等等,身分不一。該會現任理事長為許春夏,副理事長為
陳光燦,常務理事為鄭海涵,理事為藍養源等八人,陳永富為常務監事,林清河等二人為監事。道士並不熱中參與道教會,足見該會對道士並無太大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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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的道士兼做度生與度死法事,其所承辦的吉慶法事以廟宇的建醮(圖8-1)最多,其次乃「
送王」的「和瘟淨醮」。近來因「小法」來源極端缺乏,原本由法師擔綱的「安宮」、「安
營頭」等儀式,部分廟宇已經邀請道士代替作法。至於渡死方面,澎人過世例多請道士做功德法事(圖8-2),唯近年佛教的僧尼日增,渡亡的法事已經不再是道士的專利。一般道士主持最多的儀式也是其收入的主要來源,一般都是寺廟每年例行的慶生醮、平安醮以及
普度。慶生醮是各村里公廟在主神或者其他大神生日時建醮慶生,也稱做「神明醮」。澎湖少有供奉玉皇大帝的廟,不過
西嶼某些規模較大的村廟,正月初九玉皇大帝聖誕也會做「天公醮」為玉帝慶生。
普度若有邀請道士主壇,廟方須提供較豐富的供品,要豎立燈篙及施放陸燈、水燈以昭告四方,同時也要請糊紙師父做出
大士爺、山神、土地各一尊,虎、豹、獅、象四騎,以及寒林院、同歸所之紙厝各一座;據說主壇之道長須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孤魂野鬼之需索,若修為不足難以滿足眾多遊魂之慾望,將會為己身及地方帶來禍患,因此並非所有的道士都能膺此大任。澎湖大多數地區的習慣是平安醮和
普度一起,
西嶼的習慣則是平安醮和
普度分開,
西嶼各村廟每年都在舊曆7月份不同的日子
普度(參見第六章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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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各廟宇每年的例行法事,還有較不固定的歡
送王爺的王醮以及廟宇落成的慶成醮。
送王在澎湖不是常年性的活動,王爺若巡狩某村,可能駐於村廟中十餘年,甚至二、三十年方才起駕離境。同樣的一座廟竣工後,通常未超過二、三十年也無重建之需要。但是澎湖的寺廟大大小小有三百座之譜,村里公廟也超過百座,其中至少半數以上會有
送王迎王之舉,因此每年都有舉行王醮及慶成醮的機會。
1970年代以降澎湖人的經濟情況大幅改善,在各公廟做完公醮之後,個人寄附做私醮的風氣十分興盛,公廟做完三、五日的公醮後,私醮往往延續十餘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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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道士度亡的科儀依規模大小可分路懺、九幽與火光,前二者均做一日,後者二日。其目的在藉道士誦念經懺及作法之助,請求十殿閻王赦免死者之罪,同時能由家人燒化庫銀、靈厝等物讓死者在陰間能夠得到妥當的供養。還有祖先過世多年之後,子孫再次為祖先做超渡的儀式,稱為「做功果」,法事有三朝、五朝不等。昔時道士常為橫死者「牽藏」,牽藏須先請糊紙師糊藏,作法時藏腳穿過石磨之孔豎立,其意在超拔死者免於淪落血池禍水底。近年已甚少聽聞有牽藏之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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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做醮前、後場共須9人,負責前場科儀的有高功(俗稱「主中」)、副講、都講、侍香、引班等5位道士;後場4人為鑼鼓班,有鑼、鼓、鈸及嗩吶各1人。做
喪事需要的道士須視
喪家之豐儉,以及死者之年齡而定。一般家庭中所辦的
喪事,若死者年逾50,且已經是有孫子的祖輩,可以有5個道士做法事;70歲以上,道士可增至7人;已經做曾祖父者甚至可以請多達11位的道士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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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做法事的收費通常是與主中的道長(俗稱道士頭)商議包場,做一天稱為「一朝」,廟方付出議定的價碼後,所需的人員(即主中之外其他前後場的人手,俗稱腳仔)、器物、文書等都由道士團負責。
民國59年(1970)左右,做一朝醮的費用大約200-220元,雇一個腳仔大約須8-10元。
1980年代末期,一朝醮約需13,000元左右,一個腳仔的工資約700元。
民國91年(2002)一朝醮的費用大約是25,000元,
普度的收費較高,一朝要以一朝半收費,故大約是37,500元;
喪事的收費是最高的,雖然價碼視排場而定,一般一朝都要在100,000元之譜;一個腳仔的一朝工資需2,0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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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宗教志)
知識建檔|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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