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漁場空間的形成條件;
-
由第二章第一節有關丁香網技術的演進過程中,可知
赤崁村丁香漁場的形成必須具備兩項條件:
-
1.附近有天然魚礁存在,造成浮游生物豐富吸引丁香前來索餌;且海藻類繁殖,利於丁香產卵(據當地漁民所言,丁香不會隨便產卵,一定要找卵能粘的住的場所才會產卵,而海藻繁殖的地方正是好地點)。
-
2.囿於漁具的使用,漁場的底質必須是軟泥土(當地人稱軟仔);且水深30米以內的地區(30米以上網具無法達到底部,便圍不到魚)。
-
根據上述的條件,以目前有魚探機的情形,自然很容易找到魚群,但是今日
赤崁使用的漁場許多均是魚探機未引進時所發現的,這些漁場的發現完全憑漁民的經驗而得到,其尋找漁場方式有幾種:
-
1.以繩索綁罾只、石頭或槌子,下垂到海底;由罾只、石頭或槌子撞擊海底底質所發出的聲音及感覺,來判斷海底質是軟仔或粗仔,並由繩子沾濕的程度瞭解水深情形。
-
2.以耳朵貼在船底,聽海浪拍打船底的聲音來判斷(經過珊瑚礁和軟泥土時波浪濺起來拍打到船底的聲音不同)。
-
3.利用兩條船,船底以繩索綁石頭沈至海底;再以索連接兩個石頭,兩條船以同速度行駛,若子鉤到珊瑚礁兩條船便會靠在一起(圖39)。
-
4.根據漲、退潮時,水流流經海底水波的疏密程度,判斷海面下的底質;再拿一張網試試看,如果底下是珊瑚礁網會被鉤破。
-
利用此四種方法來找尋適合下漁網的漁場,以避免漁網鉤到珊瑚礁而遭受損失。
-
二、辨識漁場空間的方式:
-
找尋到適當漁場之後,為使下次能再找到同一地點,漁民通常利用漁場附近的地標如島嶼、燈塔、礁石等作為參考點,以此辨別漁場的確切位置,保障網具下網時的安全。此種辦識漁場的方式,當地人稱為
咬山辦。
-
山辦分成東西辦和南北辦兩部份:東西辦是看南北方向的地標來移動船隻應往東或往西行駛找尋漁場方位;而南北辦則是看東西方向的地標決定往南或往北移動(圖40)。由此種方式構成一個小漁場的空間,漁民則透過
咬山辦來找尋漁場。
-
利用
咬山辦的方式,
赤崁將其所找尋到丁香漁場分成許多小漁場,當地人俗稱為罾位。每個罾位大約100公尺左右,其命名的方式亦按照與附近地標的相對位置來取名,如糞尾即位在礁石一糞的南邊而取名、西崁下在
吉貝西崁之南、西崁下西即在西崁下罾位的西邊而稱之,其餘者以此類推。漁民在找尋漁場時不管11東西辦或南北辦均要說明地標與地標間咬合到何種程度才算是到達正確的位11置,如以罾位糞尾為例(圖41):東西辦為燈樓咬西崁,意即船往西開至燈樓(
目斗嶼燈塔)出現在西崁的西側為止;而南北辦則為赤山吞一半,意即赤山要露出
鐵砧嶼一半的面積時位置才正確。因此,每一個山辦均需標示出地標與地標間的關係是出或是入或咬:出即某地標要突出於另一地標;入則是某地標隱沒在另一地標內,無法看到;咬與出的意思相似也是看兩個地標咬合情形決定。為說明起見,以
埋罾時代的二個罾位為例子,如下所示:
-
1.
十字仔(圖42):
-
東西辦:燈樓咬西崁東尾
-
南北辦:赤山頭出鐵砧北
-
2.仙祖頭(圖43):
-
東西辦:燈樓咬
雙協大礁
-
南北辦:赤山入鐵砧
-
在找尋入的辦位時,並非地標看不見即表示已找到位置,而是要剛好藏在另一地標背後。以仙祖頭為例,漁民通常會開到赤山突出
鐵砧嶼的位置之後,再慢慢往北移至赤山完全藏在
鐵砧嶼內為止,以確保位置的正確性。
-
三、漁場空間擴充:
-
依據
咬山辦所定出的:—10公尺算深罾位至目前為止共有77個(附表三),其大略的位置標示於圖44。每一個船隊每天可使用一個主漁場(主罾位)及一個副漁場(副罾位)供船隊輪流調度,規定在每日傍晚當
目斗嶼燈塔的燈光開始閃時,若船隊未到達當日抽到主漁場時,則表示該船隊放棄漁場的使用權,其他船隊即可進入該漁場內捕魚。然而,實際上最早期丁香網漁業並沒有那麼多漁場可使用,主要是隨著技術的改變而不斷的往四方擴充。最初丁香罾時期的漁場只有三個罾位,分別為糞尾、糞南及仙祖頭(附表三編號1、9、11);至
埋罾時期,因有六組船隊而擴充成六個罾位,由原先的三個罾位再加上尖仔、
十字仔、龜殼三處(附表三編號2、5、7),此時漁場已開始往北擴充;到
畚箕罾時期,
赤崁丁香活動已成為夏季主業,船隊在極盛時期曾達29組,漁場往北擴張至窟仔底,東南至
險礁東,西南至
土地公嶼附近;至扒網時期,由於魚探機引進後,漁民對底質較為清楚,船隊亦隨之增加,極盛時期曾達47組。以前
畚箕罾時期常因怕網會鉤到珊瑚礁,均會保留一漕(一組船隊)的距離不下網,如附表三編號34的
埋罾位,以往只有一漕,有魚探機以後對附近地形更瞭解便多增加二漕,意即有三個船隊可同時在此一漁場作業以供應急速增加的船隊之需求。
-
四、漁場管理的今昔:前述已提及
赤崁捕丁香的技術歷經四次的變革,船組數的激增,一直到
畚箕罾引進後更顯著;此時漁獲價格也提高,此種使用固定漁場領域的源撈方式,便需要一個管理組織作為糾紛的仲裁者及防止資源枯竭的維護關卡。於是,
赤崁漁民便由每一組船隊推出母船大公和火船大公為代表組織一個漁事小組,當地人稱為
大公會議,隸屬村廟組織內,在每年農曆三月擇一日開會。根據該年願意參加捕丁香的船隊數有多少,將所有漁場加以整理成表,由代表抽簽決定安排輪流罾位的順序。所有船隊輪完一輪迴後,再開會抽簽決定下一輪迴的順序,如該年有47組參加,則以47天為一期,安排這一期輪流的次序。一直至8月十五日,漁期結束後,船隊就可以自由使用丁香漁場,不必再受
大公會議的束。按慣例,當天也是船頭家與船員決定明年是否再合夥的日子。
-
大公會議雖沒有法律上的合法地位,但在當地卻具有約束力,是眾人所公認的執法組織,頗具有公信力;除安排罾位的輪流順序外,為鼓勵漁民找尋新漁場,會議中有規定,漁民發現新漁場必須向
大公會議登記,如此則可獨自享用該漁場一年,一年後再列入罾位輪流表內供大家使用。此外,為避免魚源枯竭,每年農曆2、3月母丁香放卵以後,大約在4月中旬,
大公會議會宣佈禁港,所有捕丁香的船隊均不可出海捕魚,讓小丁香長成大丁香。通常禁港的時間為21天,決定何時開港,則由
大公會議舉派一組船隊出海試捕,試看丁香成長的情形再做決定是否開港。期間如果捕獲情形每況愈下時,大公們也會再召開臨時會議決定要不要再禁港,如
民國80年期間,除因「
送王」活動禁港二次外,陰曆6月27日至7月4日又禁港一星期,原因便是魚太小才再禁港;7月5日開港當日出海船隻平均漁獲在一千斤以上,足見
大公會議對資源的濫捕的確發揮了其制衡的效果。
-
雖然到今日,每年到丁香漁期仍抽簽安排輪流漁場的順序,實際上由於魚探機的引進,漁民就不需要
咬山辦「咬」的很準,利用魚探機一探便可對海底地形一目瞭然;再加上丁香的魚源有逐年減少的趨勢),很多船隊根本沒有遵守安排好的順序,以
民國80年農曆7月6日,筆者與漁民張君的船隊出海作業的情形為例:當日張君輪到的罾位是高滬後,下午5點12分出港後,張君並沒有直接到達漁場,而是叫火船先到指定的主漁場佔位置,母船則往
姑婆嶼與
柴定礁一帶找尋魚群。大約七點多時透過對講機得知有船隊在
後寮溝附近捕到丁香,則火速開往
後寮溝。到達後,發現已有十多組船隊同時在該處下網,雖然部分船隊當天並沒有輪到該漁場,但是只要下網時彼此不侵犯,此種情形在今日是可以容忍的,若是以往就要交付
大公會議仲裁。因此,以往使用固定領域的規則,在魚探機引進後便遭受到考驗。目前漁場使用情形,4—6月是以
姑婆嶼以南的地方作為主漁場;7—8月漁場往
姑婆嶼以北移動;入秋以後,部分船隊轉往
西嶼的
小門、
大池角、
小池角一帶捕丁香。至
西嶼捕魚時須特別注意流水的情形才能下網,在
小門處要湳流下網,
大池角及
小池角則選擇涸流下網,因為並非所有船隊均懂此種竅門,故前往此地捕丁香的船隊大約只有4-5組)。此外9月以後至捕白腹鰆的這段閒暇時間(俗稱秋天海),雖然尚有零星的丁香,但此時期已屬白鱙的漁期,價格不如丁香,卻可以以量取勝,因此,也有部份船隊以同樣的漁法捕白鱙,主要漁場在翁公崁附近的海域(圖45)
-
五、漁撈組織的轉變:
-
經過如此長時間的技術演變,除了漁場管理上略有變質外,在組織的分工上,也同樣呈現此種漁撈活動所面臨的變動,可從幾方面來探討:
-
1.船頭家與船員的關係:每一次技術的轉變均脫離不了使用船員的問題,由早期
埋罾時一組船隊約26人,至
畚箕罾時一組船隊約18人;到目前使用的扒網大船約5~6人及火船人數各1人。船員數雖不斷減少,但船員的地位並沒有因此降低。以往
埋罾時期,要討海必須有人提拔才能當船員,且需幫忙補網;至
畚箕罾時,變成船頭家要去拜託人家來當船員,且很多船員是來自外外社(其他村),以
白沙鄉的
中屯、
講美、
港仔、
小赤崁、
岐頭、
後寮、
通梁及
西嶼鄉的
小門、
小池角為主;到扒網時,由於漁村人口外流所致,船員更是難請,此可由船員所分到紅利中看出端倪:
埋罾時期每名船員只分到0.5份,
畚箕罾時期每名船員的紅利提高到1份;至目前,分紅時,自家人當船員與外請的船員待遇便有明顯的差異,前者大部份分到1.5份,甚至有些船隊只分1份;而後者則依努力程度之不同可分到1.5份~3份不等,由此顯示船員的地位在提高。而船員與船頭家之間也沒有契約上的約束,在漁期間,如果彼此合不來,船員可以馬上調船,不須負任何法律責任,船頭家也不會故意刁難;甚至利潤未結清,船員向船頭家借錢,頭家也會先預支,如果船員跑走不參加作業,船頭家也無可奈何,畢竟船員難請是一大現實的問題。
-
2.大船船員的組成:一組大船的船員最起碼要有4人,由於船員難請,除了聘請外社的海腳外,從
畚箕罾時期開始便有婦女到船上工作,至目前每一組船隊或多或少均有一、兩位婦女擔任船員(見附表四)。這些女船員絕大多數從
畚箕罾時期或扒網初期即開始在船上工作,因此年齡以40~60歲者居多,年輕一代的婦女鮮有再擔任船員者;而她們在船上的工作大多較為輕鬆,如煮魚、挑魚或整理網具等,因此分紅時很少會超過1.5份。婦女之所以參加此項工作,大多數是因丈夫或親戚關係而加入船隊工作,也有少數是專門討海的女船員。
-
其餘不足的船員則以家中在學的國中生或高中生來補充,一方面由於漁期極盛時期集中在暑假;一方面也由於此種作業方式屬沿岸漁業,夜間作業清晨返港,對在學學生課業影響不大的前提下,許多船隊常雇用在學學生充當船員,因此,一組大船的船員年齡層,年齡最幼者集中於20歲以下,而年齡最長者集中在50~60歲,通常漁民在60歲以後便從船上退休,從事較輕鬆的手釣漁業,純粹以休閒為主。
-
3.火船船員地位的轉移:以往捕丁香時必須要有火船,才能誘魚入網內;且在有珊瑚礁的地區,怕下網時距離沒算準而鉤到珊瑚礁,通常此時火船會駛到珊瑚礁邊緣,作為標示安全下網距離的功能。因此,每一組船隊至少需三艘火船。有了魚探機之後,火船的作用便降低了,大船可以整晚利用魚探機探測魚群,發現魚群後即下網圍魚,有沒有火船反而關係不大,因此,每一個船隊的火船數日漸減少;且在整組船隊的活動中,火船的工作變成最輕鬆,潮流時間未到,找不到魚群便可下碇休息,不似大船整晚均在找尋魚群。故整組船隊中火船船員的年齡層是最大的,大部分集中在50歲以上,佔68.3%(見附表四)。火船船員的年齡較大,一方面藉其經驗老到,知道在什麼流汐到何處找魚群;一方面也因其工作輕鬆,老人的體力可以負荷。而這些火船的船員因年紀較大,冬天捕白腹鰆時無法忍受太大的風浪,通常不參加冬天海的活動;再加上婦女此時也不上船工作,因此,冬天浮罗(鰆
流刺網)時,大船的船員必須再重組。
-
4.不到船上工作的婦女,夏天的活動也與整組船隊活動脫離不了關係。本區因珊瑚礁密布,網損壞率高,因此補破網是漁婦的一項主要工作。此外,煮魚則是另一項工作,因當日所捕的魚不可能全部在船上煮完,故每一組船隊的活動中均有管
魚灶的工作,其報酬有些是用請的,有些與船員同樣是採用分紅的方式一分一份,固定由一人負責;如果漁獲量在100公斤以內,由管
魚灶之人自己煮,超過100公斤則再請女工,以一日計算,日薪600元,通常每位女工大多專屬某一個船隊,如果當日該船隊漁獲量太少時,就可以到其他船隊幫忙,不會因此一日沒有工作可做。由此可知,平日漁婦的生活還是以船隊為主,以致於
赤崁沿岸雖然礁棚面積很大,但從事魚貝類採集者卻大多是外村的漁婦(如
瓦硐、
沙港、
後寮、
通梁、
西嶼的
橫礁、
合界、
小門等)。
-
文字引用|
赤崁和
吉貝漁撈活動的空間組織
知識建檔|2025-06-04
修正建議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