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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小法今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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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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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當初宮廟小法的選才應基於兩方面的考量:年齡8~10歲,人數12~14人。8至10歲相當於小學中高年級,此時識字稍多,智慧漸開,學習能力正強,在家不必操作家務,加以天真無邪,神靈易附身,身段柔美動作伶俐,培成後到服役前至少有8~10年可以為宮廟服務。至於人數在12~14人,是因為1陣小法包括五營和領令共6人,還有1~2人可備位補缺,每一次培訓1陣小法,不符經濟效益,太多則法師長無法照應,一次培訓2陣,有事則可互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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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知小法的培訓應8~10年1屆,每屆為12~14人共2陣最為理想,從普查表(15)可知本階段正符合此需求。茲將其因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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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教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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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代日本為遂行皇民化運動,限制民間信仰,只准奉祀日本人的神明「日照大神」,此為澎湖宮廟民間信仰的低迷期。34年台灣光復後,36年實施民主憲政,憲法賦予人民絕對的宗教信仰自由,各種宗教諸如: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一貫道等如雨後春筍,然興起,民間信仰的道教更是一枝獨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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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童人數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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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後至民國60年,台灣尚處於傳統農業時期,農民依附土地,安土重遷,且農業端賴人力生產。39年國民政府撒守台灣,進入反共抗俄,動員亂時期,鼓勵增產報國,實施徵兵制,當時平均每戶人家約有子女6~8人,如男女各半,則每戶有3~4名學童可習法,有些村里學童多至須在神案前擲筊,交由神明取捨,中選者如沐神恩,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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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長及學童意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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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時代,醫藥欠缺,疾病叢生,人們以為災厄病痛常由鬼神作崇,自然敬畏鬼神,咸信有子弟能當小法服侍神明,一家皆能蒙受神庥。在無電視無電子娛樂器材的年代,宮廟是大人議事解決爭端的殿堂,廟埕是江湖賣藝與學童嬉戲的場地,每當宮廟動起金鼓,一定會吸引不少看熱鬧的人群,小法的培訓當然也不例外,大人小孩對於習法也就不會排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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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法的選才取決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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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王爺(宮廟雕木質神像稱王爺奉祀者)捉「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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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廟主祀神為「王爺」者,其「小法」傳承來源方式,有「王爺」捉「小法」之俗,乩童上壇後在鄉老陪同下,視家戶有適合習法之年齡者,由鄉老轉交「紅綾」給家長及為中選者,如西嶼鄉內垵村池王廟即是,尤以望安鄉宮廟更為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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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歲爺(竹骨紙糊之,所謂請「客神」之宮廟)捉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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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廟迎請千歲爺蒞境,旨在保境安民,現有乩童為千歲爺之代言人外,常於適當時機為千歲爺再遴選新科千歲爺乩童,因新乩童要有「小法」護駕,而使「小法」得以延續之,如湖西鄉菓葉村聖帝廟紅羅村北極殿等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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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隍爺捉「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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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爺管陽又掌陰,城隍爺所要的「小法」,家長不敢不從,亦為「小法」傳承風氣不衰之因素,如七美鄉東湖村森法殿(城隍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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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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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普查表(15)可看出,第二階段61~80年為習法的鼎盛期,正常的小法培訓約10年1屆(次),本階段有多數宮廟習法甚為密集,多至4屆(次),約5年1屆(次)。而習法的陣數超出正常的2陣,如馬公市區的啟明里北極殿有2屆(次)多至18人(2-3陣),市郊的山水里上帝廟有1屆多至22人(3陣),鎖港里北極殿有3屆多至30人(4-5陣),湖西鄉龍門村安良廟亦有1屆多至23人(3陣),推究其因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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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童不虞匱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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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在民國70年前政府有鑑於台灣人口密度高居世界前3名,開始提倡人口節育,起初影響層面不算很大,且家中二老仍有能力有意願含飴弄孫。早期每戶人家有6~8名子女,此時約降至3~4名,每戶人家至少還有1~2名男童可以習法,對於小法培訓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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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長與學童不排斥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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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年實施9年國教後,國小高年級的升學惡補,延後至上了國中才補英數,國小學童習法並不耽誤課業。此時電視與電子娛樂器材漸有,但仍不普及,習法並不影響娛樂,故家長與學童對於習法不持反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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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商繁榮,民生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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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王與建(修)廟所費不貲,少則數百萬,多則數千萬,非貧寒人家所能分攤。60年後台灣社會逐漸步入現代化,傳統農業雖沒落,旱地荒廢,但蔬菓區的菜農收入豐厚。漁船機動化,沿海、近海、遠洋漁業勃興,政府亦輔導各類水產養殖業,漁村欣欣向榮。工商繁榮後,政府稅收遽增,擴大公共設施,建商亦紛紛興建商業大樓、公寓住宅,工人工作機會多,工資高昂,政府為改善軍公教待遇,逐年調薪,從60年前月薪數百遽增到數萬,國民經濟真如俗語所說:「台灣錢淹腳目」。政府為健全寺廟管理,杜絕斂財,規定各寺廟成立管理委員會與董事會。此時各宮廟樑木因年久而腐,牆瓦因風災(韋恩等)而毀損,亟待整修,委員與董事骨子裡為展現財力,運作權力,美其名曰:「保境安民,廣進財利」常建議「請王」,請王與修廟需要小法主持祭祀科儀,不能臨時拼湊成年雜牌小法,尤其巍峩堂皇,煥然一新的廟堂入火大典,更需要有身段柔美矯健,身材高矮一致的「童子軍」才能搭配場景,此時培訓小法是為了應景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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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旅台鄉親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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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破產後,多餘的勞動力湧入市區,移民台灣。後蔣時期10大建設與12大經建,擴大內需,提高外銷雙管齊下,台灣經濟急速成長,躍居亞洲四小龍。澎湖鄉親憑藉三點水的勤儉精神,在各行各業嶄露頭角,累積不少財富,當家鄉宮廟修建或遇請王祭典,莫不慷慨解囊,共襄盛舉,每次的宮廟入火慶成與請王祭典,都帶動一次的小法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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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鄉親移民台灣之際,偶會攜帶家鄉宮廟香火,並雕主神金身,奉祀家中,以求事業宏展,居家平安,偶有靈驗鄉親爭相傳誦膜拜,成為當地旅台鄉親聚會的場所。嗣後當眾鄉親事業有成,則集資購地,修建廟宇,此廟宇即所謂分靈廟,此分靈廟日後即成為與家鄉開基廟互通訊息的臍帶橋樑,遇有慶典必組團回鄉或赴台慶賀。這些分靈廟的小法當然要由家鄉法師長來傳法,如何辨識澎湖小法,打赤腳、捲褲管、戴頭鍪者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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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村吉先生所著《湖西鄉廟宇史》有較可靠的資料,內載湖西鄉各村宮廟在台都有分靈廟,其中林投村最多有8座:新北市思文壇、大台南市昆明殿、高市扶風殿、高市文衡殿、高市扶發殿、高市鳳發殿、屏東市扶風宮、屏東市扶正殿。其次為鼎灣村開帝殿有6座:北市開帝廟、北市開濟堂、彰化志賢宮、南市開帝殿、南市威靈堂、南市開興堂、我們不必藉助內政部的戶政資料,從分靈廟的分布與多寡即可窺知澎湖鄉親移住何縣市,何縣市澎湖鄉親最多。有澎湖鄉親就有澎湖宮廟的分靈廟,有分靈廟就有澎湖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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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的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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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普查表〈15〉可知,此階段除馬公市山水里上帝廟自81年以來至今仍有4次培訓小法,其中3次人數12人(2陣),其他少數僅有2~3次,每次約6人(1陣),且培訓小法是為了應付入火與請王,如沙港村土地公前北極殿自74年來培訓小法後至96年新廟慶成入火,相隔22年才再培訓即是。自91年至今,59座接受普查的公廟有35座不再培訓小法,佔2分之1強,有20座宮廟超過20年未曾有培訓小法的記錄,尤其離島的望安七美七美嶼 七美鄉幾乎無一倖免。小法的培訓由巔峰跌落到谷底,窺究其因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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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童銳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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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政府推行節育政策,喊出的口號:「男孩女孩一樣好,兩個孩子不算少」已經落實奏效,尤其新世代人類不婚、不生、不育的思惟,導致不少鄉間國小廢校,更遑論培訓小法了,湖西鄉中西村太武村白沙鄉城前村小赤崁村等迷你社區已經數一年不見小法從事犒軍祭祀科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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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鄉發展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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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提供較佳的生活機能,子女放學後可就近找名師補習,導致都市化與越區就讀等問題日趨嚴重,鄉村人口結構逐漸老化,學童僅個位數者,到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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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升學主義掛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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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又一次的教改,徒增莘莘學者的負擔,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理導致為人父母者惟恐子女輸在起跑點上,從前只補英數,現在又加補才藝,從前是上國中才補,現在是從幼稚園就開始補,小法培訓數月之久,能不影響課業?家長豈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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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宗教信仰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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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鄉問信眾生活困苦,有病無力求醫,身體微恙則求助於法師長的符法,精神上的困擾則於宮廟濟世時間祈求神明指引迷津,偶有靈驗,頓感法力無邊,神思浩蕩,信仰日趨堅定虔誠。近年來學校健康教育,護理教育的落實,全民健保的普及,身體違和時有家庭醫藥箱可救急,嚴重時才掛號求診,咸信求神不如先求醫,非到醫藥罔效時不得已才求神問卜。再說宮廟每月初一、十五的犒軍和拜營頭也因工作繁忙無法感謝神恩庇佑,日久與宮廟漸行漸遠,信仰日趨淡薄,宮廟的功能僅成為婆婆媽媽為家人祈福補運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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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宮廟小法與祭祀科儀》 甘村吉、陳定國,2014
知識建檔|202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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