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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馬內垵外垵焚寄網(燈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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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寄網漁業俗稱爲「火罾」或「燈罾」(圖5-8),在本縣已經有80年以上的歷史了,漁具從舢舨到機動船,燈具從高粱穗莖的火把、電土火(瓦斯燈)、電瓶到發電機發電,都會經經歷了一段漫長而艱辛的歷程。焚寄網在澎湖曾經盛極一時,1971年全縣焚寄網的漁獲量會經以20,044公噸,高居全國的第一位(佔47%),漁獲以臭肉鰛、四破、花瓶仔、白鱙仔、丁香和小管爲主。但是因為所需用的人力比較多,人力成本太高,後來逐漸被效率高、比較省人力的棒受網及扒網所取代(周耀烋等20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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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垵1950年,還有人搖櫓到港嘴口(外垵漁港外圍)用燈罾(焚寄網)來抓臭肉鰛。漁期在農曆4至8月,這種燈罾又稱「束網」,要使用2艘網船,1艘燈船,以電土火或瓦斯燈來誘導魚群,漁場在虎井南方,花嶼東方及貓嶼西南海域。1960年代有了發動機漁船以後,也有人改以焚寄網來照小管。當時還是用手來拉網,每次作業仍然需要7到8個人手才夠,網長大約只有幾十潯的長度;有了起網機之後,只需要1至2個人就可以起網,漁網才大幅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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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垵村則在1950年代之前就有照小管的漁作,每次作業需要3艘船,2艘網船負責圍網,另外還有1艘火船負責集魚,每次出海總共需要十多個人,漁獲由十多人來分,所以每個人都分不了多少。照小管的漁期在農曆4月到10月之間,通常2到3月就有人開始作業了,以「尖仔」(頭部比較尖的小管)的價格比較好。現在的小管越來越少,尤其是韋恩颱風過後,打亂尖仔小管的漁區,尖仔小管就消匿無蹤了,但是照小管卻仍然是目前內垵北港的漁船在夏季時最主要的漁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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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馬村大多數的船隻也都是以照小管爲業,漁民多在傍晚出海作業,天亮之後先前往馬公第三漁港的魚市場拍賣漁獲,大約上午10點左右返回赤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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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照小管的漁船都只有4.99噸大,因爲5噸以上的船需要繳交比較高的稅金,所以漁民多將漁船的噸位控制在5噸以下。以前小管捕上船後要先用鹽醃漬,現在有冰可以保存漁獲,大家也漸漸不吃鹽漬品,就改成新鮮的漁獲捕上船後,馬上在漁船上用海水將小管煮熟,而臭肉仔則是上岸煮過後再曬成魚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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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
知識建檔|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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