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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營數量─外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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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營的定義─當地居民認知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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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外營的數量之前,必須澄清一個問題,即如何才能算是一個「外營」呢?筆者於田野調查時發現,有些聚落會在某些石碑、木牌、石敢當,甚至石塔等厭勝物前插立與外營形式相同的竹符。既然竹符五營信仰的主要構件,這些插有竹符的聚落厭勝物能否視為外營呢?據筆者訪談發現,其答案與受訪人從事社里公益性活動(主要為宮廟的相關活動)的程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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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經常參與宮廟相關活動的人(如法師乩童鄉老等),並不一定認為插立竹符厭勝物亦為外營,他們能清楚地說明聚落有幾座外營、各營名稱、位置等相關問題;反之,較少參與宮廟活動一般居民,往往將插有竹符厭勝物均視為外營或由外營分出的小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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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同一聚落的居民,對於外營的認知會出現如此大的差異呢?筆者認為其原因應與五營信仰的主要活動一繞境與鎮符有關。由於筆者於前後三次田野調查期間,並末遇到鎮符活動,因此關於其活動的內容,僅能從田野訪談與文獻資料兩方面進行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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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野訪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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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風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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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當地顏姓法師的說法,鎮符的日期、時辰、巡營的神明等相關事宜,均由神明乩示,「落壇」的神明並非固定,一般為宮廟主公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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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符前,法師會以咒語「放營」(即放出部分內營兵馬認作為護衛),並將主公、哪吒神像與二頂神轎分別用柳枝與符水「洗淨」。迨主公附身於乩童時,隨即由村民將神像分別安置在各神轎上,接著法師結「開路指」指法,整個繞境隊伍便開始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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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伍出發的先後順序為:三太子神轎、一名背負五營旗的小法、二名分別背負三十六官將的小法、二名分別背負一把劍的小法、一名背負神印的小法,最後則是巡營神轎與童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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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隊伍到達一個外營,法師須將預先以靈符化過的鹽、米灑在該處,再甩淨鞭、噴符水,表示「淨域」,隨後小法插上新的竹符,隊伍便往下一個外營鎮符。當所有外營都完成鎮符後,隊伍回廟「憩轎」(或稱「驅轎」),至此儀式告一段落,並將神像請回廟內安置,最後在廟埕前舉行犒軍。迨犒軍結束後,整個繞境、鎮符活動才大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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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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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當地蔡姓法師的說法,該里每逢正月二十六日舉行鎮符鎮符前一夜,小法們需作「請壇」,由法師將刀片洗淨後,割舌血「敕符」、「鎮指」,隨後「開五營鞭」,放出五營神軍,若廟中正值「請王」時,則須另放「天地兵」,由童乩乩示出發之「門」、參加出巡的神明、時辰等細節。當時辰將至,小法們再作請壇、童乩進駕參香,法師則將各種神器、三十六官將等逐一洗淨。出巡前,童乩可「穿官將」或「開五營」散法,法師則跪單腳、舉右手,請玄天上帝移駕。當小法們響三通鼓,當鄉老們在棹前接駕、童乩下轎後,隨即入廟乩示巡境之諸般情事、致謝所有的工作人員後退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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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獻資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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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敏聰於《西嶼鄉民俗概述》一書中,詳實記錄了小池角池東村 池西村宮廟聖帝廟每年舉行的鎮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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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選定以後,由各甲鄉老負責通知甲頭內各戶丁。…………鎮符當天早上,各甲戶丁先將神轎架好,依序擺置在廟前廣場。在廟內福官須先下壇,以三聲咒語「放營」,之後擲筊決定出發的時刻,……福官必須在廟內將各神像「洗淨」,然後貼上「大符」,才將坐轎巡行的各神像一一請出安置在廟外的轎內,俟各甲戶丁將神像在轎內安置好了以後,福官再用柳枝及符水在各頂神轎又「洗淨」一次,然後拗一個開路指。………整個繞境鎮符的隊伍,最前面的是國旗,之後是一對直立長方形的紅布旗,然後是中甲的五支三角形色旗、中甲的涼傘、中甲太子爺神轎。接著是東甲的五支三角形色旗、東甲的涼傘、東甲李三王神轎。接著是南甲的五支三角形色旗、南甲的涼傘、南甲大王(朱府王爺)神轎。接著是西甲的五支三角形色旗、西甲的涼傘、西甲柳王神轎。接著是北甲的五支三角形色旗、北甲的涼傘、北甲馬府千歲的神轎。接著有一位小孩背著一個木製旗座,旗座上插著「五令旗」。再有二位小孩分別背著十八個官將頭(共是三十六官將頭),再有二位小孩各背一把刀。再有一位小孩背著「大印」一枚。再來是聖帝轎前涼傘,接著是轎隊殿後的聖帝神轎。神轎之後是「打牌」的樂隊,......負責鎮符的福官,則註17在拗出「開路指」後,即帶著副手,攜帶預先用靈符化過的鹽、米、符水,以及淨鞭、竹符......,至各大小營頭插釘鎮押。......釘符時,先摔鹽、米,再甩淨鞭、噴符水,然後把竹符釘在營頭碑前或側福官隨著巡境的轎隊,一路將竹符釘在所經的各處大小營頭,因為各營頭不一定在巡行的路旁,有的營頭距離巡行路線相當遠,所以負責釘符的福官及副手,必須匆匆急行,始能配合繞境隊伍。」(洪敏聰,19931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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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須要特別說明,即除了主公文衡聖帝以外,小池角池東村 池西村聖帝廟中尚奉祀相當多的神明,該廟管理委員會將社里東、南、西、北、中五甲戶丁,依甲別分配各甲所須負責奉祀的神明,分別為東甲李王爺(即李三王)、南甲朱王爺(朱大王)、西甲柳王爺(柳二王)、北甲馬王爺(即境主)、中甲文衡聖帝,而且各甲分別奉祀的諸神皆須共同參與該社里的繞境、鎮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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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鼎灣許家兩村的聯合鎮符活動陳憲明於〈澎湖村落祭祀的空間結構〉一文中所述:1993年農曆元月23日上午8時,許家村的三頂神轎及鑼鼓隊在其(宮)廟真靈殿集合,請神上轎後就出發前往鼎灣開帝殿鼎灣主(公)的(童乩)和二頂神轎隊......在廟口迎接。兩村的神轎隊於鎮符出發前,先在廟前「驅轎」,象徵神靈發威,起動出征,然後(童乩)站上神轎,(鎮符)隊伍出巡)……有(法師)、小法鄉老隨行,神轎隊伍繞到各營頭時,(法師)、小法鄉老就入營頭......開鞭祭拜,並在廟外燒金銀紙、更換三(枝)竹符和放鞭炮,(童乩)在廟後外舞弄著神器,做主(公)派駐兵馬的象微儀式。神轎繞到(聚落)入口的石敢當與石碑時,一方面(童乩)仍以刀劍做法,一方面(法師)、小法鄉老忙著點香祭拜,並以紅色彩帶綑綁在石敢當和石碑上,作神靈依附在這些(聚落)上之厭勝物的象徵儀式,……許家村的祭祀組織中,(法師)與(童乩)均已上了年紀,(鎮符)祭祀過程只由小法開鞭做法,鄉老點香、燒金銀紙和換竹符。………鼎灣許家兩村每年的「合鎮」,向來都以鼎灣開帝殿為起點,神轎隊伍所經道路兩旁,家門口均擺設香案,供奉茶果,燃放鞭炮,抵達終點許家真靈殿時,仍再有「驅轎」的慶祝儀式,象徵兩村的主(公)帶領兵馬,在(聚落)內驅逐邪魔後凱旋歸來。隨後真靈殿的主事者抱眾神列隊於廟門口,恭請鼎灣開帝殿眾神入殿休息,並以便餐招待鼎灣村的人員,下午一時半以後,再恭送鼎灣村的神轎隊伍到回程的半途,才結束一年一度的「合鎮」祭儀。(陳憲明,1995:53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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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澎湖地區,早期各社里每逢宮廟神明繞境、鎮符時,聚落內男女老少會持香跟隨神轎隊伍遊行,稱為「隨香」。由於該活動的主要目的是藉由神明的力量掃除聚落內的邪穢,其神轎隊伍除了須至每個外營前安置新竹符,以象徵「重新部署外營神軍」之外,也會依神意至聚落內其它厭勝物前施法除邪與加強其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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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聚落會在其宮廟神明的旨意或許可之下,在一些厭勝物前加設與外營形式、功能相同的竹符,以象徵「加派神軍,共同協守」。當這些社里舉行繞境、鎮符的活動時,其神轎隊伍亦須至這些厭勝物前安置新竹符。這些現象導致參與宮廟活動程度不同者,對於外營認知上的差異結果。事實上,外營不同於其它插有竹符厭勝物,關於這點,筆者將於第四章中加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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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營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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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外營的定義之後,筆者擬進一步討論一個聚落的外營數量。從筆者實際調查或文獻蒐集所得三十一個村、里的外營數量中發現,一個聚落的外營數量雖以五座居多數,然亦有六座、九座,甚至十二座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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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營數量差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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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各聚落間外營數量出現差異的原因,與當地法師童乩的派別無關,此點可由各地法師童乩的派別與其聚落外營數量進行比對後獲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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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筆者對當地法師童乩訪談所得分析,其原因與五營儀式的演生、類比,或居民的心理需求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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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儀式的衍生或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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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具有總營的聚落,其法師童乩對於設置總營的原因,多以五營信仰的另一重要儀式「犒軍」作為解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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犒軍的目的,是為了犒賞五營神軍,以感謝牠們為維護宮廟、聚落、儀式進行或長途跋涉等所付出的辛勞。舉行儀式前,鄉老們須在廟埕前佈置法壇,備妥宮廟方面的祭品,隨後換上藏青色長袍,迨六名文班小法吹奏音樂時,將三十六官將頭與虎爺請至法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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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達成犒賞五營兵馬的目的,犒軍前,尚須由六名武班小法「跳旗」以召集五營兵馬。首先,由一名手持「領令」的小法出21向諸神上香,喝一口符水,右手執箸拍案後,將口中符水噴出,以示洗淨法壇,隨即舉淨鞭在壇前轉身繞一圈、壇前五個方位各繞一圈、法壇中央轉三圈後站定。當領令大喝一聲後,五名分持五營令旗小法,依東、南、西、北、中營的順序,分別與領令進行「跳旗」,即兩人背對站立,右手執旗,左手搭旗上,兩手同時揮旗。揮旗時,手部動作為先轉圈劃向右邊,再轉圈劃向左邊;腳部動作為兩人以反方向轉圈,迨一腳抬高時,另一腳點地後跳一下。跳旗時,所有的小法需一同吟唱「召營」咒文,各營咒文略有不同,每召唱一營兵馬,領令持筶敲壇棹三下,隨後後退幾步,大喝一聲後,搖動左手令旗喝道:「召請五營兵馬速速到壇前」,隨後擲筊確認該營兵馬是否已到;若未到,則以開鞭或指法使其到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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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營兵馬到齊後,領令口唱「轄營」與「犒賞」咒文。犒賞時,領令左手插腰,右手揮動令旗,迨唱道:「賞囉!千軍共一盞,萬將共一杯」時,右腳前跨一步,右手令旗向上揮出,再退回原位,此時,其它小法須向酒杯與碗中,分別斟酒、加水(高怡萍,1993: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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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整個儀式過程中,領令身居執行儀式的主導地位。在某些聚落的法師童乩等人的理解中,領令手中的令旗,被視為五營兵馬的「總部」,因而其聚落外營理應存在總營。據此,筆者認為造成這類外營數量差異的原因,應為由犒軍儀式衍生或類比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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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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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前述的原因之外,在筆者田野訪談中,亦有很多受訪者表示其聚落的一部分外營,是因當初該地附近居民感到「生活不安」,在請示神明之後才加設者。這種說法,不但符合五營的「制煞」功能,也解釋了為何有些聚落的外營多達十幾座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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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如何命名這些新增的外營呢?當地居民以兩種方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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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原先的東、南、西、北營,各自增加一個外營,加上原有的中營,而成為九個外營。一般而言,居民將這四座新增的外營統稱為「小營頭」,若該營分自於東營,則亦可稱之為「小東營」,其餘各營依此類推。此類案例有烏崁紅羅許家等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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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些聚落的居民將所有外營「視為一體」,即既非以五方命名其外管,亦不認為「某營是分自於某營」。雖然這些聚落的五營信仰與其它聚落相同,然其居民對於外營的區分或辦識,已脫離五營儀式的內容;換言之,儘管其五營儀式中仍保有「五方神軍」的內涵,但在居民的認知中,各外營均相同。一般而言,這些聚落的外營將領系統,較前文提及之數種系統複雜(參見第一章)。若進一步分析其將領名稱系統,則呈現兩種情形:其一,以三十六官將中的某些神明來擔任:其二,混合三十六官將與前述一種或數種系統的神明來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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菓葉村為例,當地十一座外營的主要將領與左、右輔佐將領,混合三十六官將與張、蕭、劉、連、李兩種系統;其各營竹符上書寫之將領名稱,由左至右,分別為:張李肖(兩座)、劉李連(兩座)、黑李白(兩座)、康李趙(兩座)、康李鳥(兩座)、張李肖及劉李連(各一座)。依據許姓村長的說法,鎮符時,除了總營的兩組將領名稱固定之外,其餘各營的將領名稱,是以同樣地組合方式,依神明旨意而變動其駐防的外營,具有「輪調」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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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五營─以空間角度來看(著作:曾光棣,出版:澎湖縣文化中心)
知識建檔|2026-03-01。知識更新|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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