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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分類:
石碑
2023示禁碑記錄|
拍攝日期:2023-12-08(星期五)
知識分類|
類:
歷史
文物
石碑
區:
西嶼鄉
合界村
合界村文物
時:
1750
(乾隆15年)
───
合界頭採石示禁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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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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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資訊
地址|
881西嶼鄉合界村5號附近
「
合界頭
採石示禁碑」,位於
合界頭
威揚宮
廣場。此碑本無題名,原來鑲嵌於
威揚宮
正面牆堵,
威揚宮
改建時被棄置於他處。 故而何培夫於
民國82年
(1993)
清查澎湖縣碑碣時,認為此碑已經佚失。 爾後,
威揚宮
於民國83重修入火,村民發現此碑乃重新立於寺廟左前方廣場圍牆旁。此碑為花崗岩材質,本碑較早見於
1901年
1月9日伊能嘉矩到
合界頭鄉
踏查時所記錄。並抄錄該碑碑文與尺寸:高4尺4寸、寬2尺1寸、厚4寸3分, 筆者實際丈量為132cm╳64cm╳15cm,兩者數值大約相等。本文參考伊能嘉矩、何培夫與筆者
2019年
7月20日現場記錄之本文校對如下:
-
乾隆十五年
四月初三日蒙
-
福建臺灣府澎湖海防糧捕分府加三級何 批據呈稱澎島地土,俱皆初非契賣之業。則大
礁頭
採石,鄭學聖呈懇示禁,有傷伊祖
墳墓
。又復請勒石明界,未便據准。著尒等會繪圖形,秉公確覆。今尒等呈覆,則大
礁頭
實係公山顯然。又称近有違禁採石,里居風水有傷地脈。曾經 前憲出示演戲公禁。茲鄭學聖之控,有傷伊祖
墳墓
事,非無因。但鄭一宗勒石,致起爭端,今准尒等同鄭姓勒石會禁,自後只許各姓塟埋耕牧,毋得別生異端,既可保一鄉之地脉,即鄭姓祖墳亦獲護蔭。不惟兩全其美,且阻塟止墾之混爭,亦杜矣!尒等公同勒石會禁可也,圖並存。
-
西嶼頭
澳
合界頭
甲澳甲楊紹宗
鄉老
楊贊 楊老 陳郡 楊才 楊富 陳朝
翁才
陳通 莊賜 陳奕 楊孫 楊岱等
通梁澳
鄭學聖同勒石
-
在澎湖通判何器豎立「
合界頭
採石示禁碑」之前,
通樑
鄭學聖家族已因祖先
墳墓
風水與
合界頭
的打石業者產生衝突,進而透過官府協調「出示演戲公禁」。然而,經濟產業發展與日常生活器具所需,
合界頭
的打石業者依舊於大
礁頭
採石以謀生路。不只
通樑
鄭學聖控官,
合界頭
當地人對採石導致「里居風水有傷地脈」的破壞,亦有所不滿。故而透過官府與地方自治的力量,由澎湖廳通判何器、
合界頭
澳甲與
鄉老
、
通樑
鄭學聖三面研議勒石示禁,「只許各姓塟埋耕牧」,不得在此採石。此碑所反映的正是地方產業發展與風水地脈之間的衝突與妥協。
-
乾隆15年
(1950)
,澎湖通判何器立此碑時,稱「
西嶼頭
澳
合界頭
甲」,此又牽涉到清代澎湖的「澳社」地方自治組織。清代澎湖的地方自治,澳之下有數社,社之內又可分為數個甲頭。自
康熙22年
(1683)
平臺,當時共有9澳,志
雍正5年
(1727)
,已發展成13澳。此13澳於
胡建偉
於
乾隆34年
(1769)
撰修《
澎湖紀略
》一書時分別為:東
西衛
澳、
嵵裏澳
、
林投澳
、
奎璧澳
、
鼎灣澳
、
瓦硐澳
、
通梁澳
、
赤嵌澳
、
鎮海澳
、
吉貝澳
、
西嶼澳
、綱垵澳與
水垵澳
。澳之下有數社,社之內又可分為數個甲頭。以
西嶼澳
為例,分別為:
內塹社
、
外塹社
、小
菓葉社
、
大池角社
、
小池角社
、
橫礁社
、
後螺社
、
二嵌社
、
合界頭社
、
緝馬灣社
、
竹篙灣社
。
乾隆34年
(1769)
胡建偉
於《
澎湖紀略
》一書所記載的「
西嶼澳
合界頭社
」,在
乾隆15年
(1750)
合界頭
採石示禁碑所鐫刻的為「
西嶼頭
澳
合界頭
甲」,兩者有所差異。
西嶼頭
本為
外垵燈塔
所在的山頭,在此碑文中
西嶼頭
成為整個
西嶼
的代表;「
合界頭
」在此碑文中卻是清代澎湖聚落「社」以下次一級的「甲」。此種差異可能是
1750年
代之前,
西嶼
地方鄉社的劃分尚未有明確的定義所造成,名稱多有變異:例如17世紀末《臺灣府志》記載:「後灣澳在
西嶼
之西,此處南風時,只可寄泊,不足以避颶風。」 此後灣澳何指?並不清楚。范咸於乾隆初年《重修臺灣府志》始提及:「後灣澳:在廳治西,水程十八里。即後鼻,亦名
合界頭
」。 此時
合界頭
有後灣澳、後鼻與
合界頭
等各種不同的說法。直到
胡建偉
撰修《
澎湖紀略
》時,才正式以
合界頭
為地方的澳社正式名稱。
-
此碑共計有15位人士,扣除澎湖通判何器與
通樑
澳鄭學聖,其於13位為當時
合界頭
甲之澳甲與
鄉老
。
楊姓
者有7位、
陳姓
者4位、
翁姓
與莊姓各1位。依據蔡光庭的研究,
合界
姓氏以楊為大姓,分為
楊氏
三房與楊是五房兩個不同的宗支。本碑中
楊姓
者共有7位,與
合界頭
人口的姓氏結構相符。
翁姓
的開基祖
翁才
,臚列於本碑之中,故而蔡光庭推斷
翁才
應在康熙中晚期之後遷徙至
合界頭
。
合界頭
陳姓
的開基祖係生於
道光15年
(1835)
的陳柱,過繼給
合界頭社
的楊吉為養子,自不可能參與
乾隆15年
(1750)
立碑之事。
合界頭
11各姓氏中,更無莊姓。鄰近的聚落,
后螺
於清代有14戶人家,
陳姓
12戶、
楊姓
1戶係來自
合界頭
、
葉姓
與
陳姓
乃同一家族。
橫礁
由莊、陳、高、蔡、顏、紅、呂等七個姓氏所組成,其中以莊姓為大姓,佔人口七成以上。
-
從以上三社的姓氏組成,對照立碑人名,
合界頭
甲的澳甲
鄉老
,
楊姓
與
翁姓
來自
合界頭
,莊姓則來自
橫礁
,
陳姓
則可能來自
后螺
與
橫礁
。此現象極可能因
乾隆15年
之前,
合界頭
甲一地包括
合界頭
、
后螺
與
橫礁
三個小聚落。
胡建偉
於
乾隆34年
(1769)
撰修《
澎湖紀略
》一書時才區分為三個社。其次,大
礁頭
一地係這三個村落的墓葬區,故而何器邀請鄰近的
后螺
與
橫礁
地方
鄉老
,參與立碑之事,以曉諭諸人,杜絕採石衍生的糾紛。
-
文字來源|許玉河老師
-
乾隆十五年
四月初三日,蒙福建台灣府澎湖海防糧捕分府加三級何批:
-
據呈稱,澎島地土俱皆初非契賣之業,則大
礁頭
採石鄭學聖呈懇示禁,有傷伊祖
墳墓
,又復請勒石明界,未便據准,着尔等會繪圖形、秉公確覆。今尔等呈覆,則大
礁頭
實係公山顯然。又稱,近有違禁採石,里居風水有傷地脉;曾經前憲出示演戲公禁;茲鄭學聖之控有傷伊祖墳事,非無因,但鄭一宗勒石,致起爭端。
-
今准尔等同鄭姓勒石會禁,自後只許各姓葬埋耕牧,毋得別生枝節,墳亦獲蔭,不惟兩全其美—既可保一鄉地脉,即鄭姓祖墳亦獲護蔭,不惟兩全其美,且阻葬止墾之混爭亦杜矣!尔等公同勒石會禁,可也圖並存。
-
西嶼頭
澳
合界頭社
-
澳甲楊紹宗
-
鄉老
楊賛、楊老、陳郡、楊才、楊當、陳朝、
翁才
、陳通、莊賜等
-
通梁澳
-
鄭學聖
-
同勒石。
知識建檔|2018-10-07。知識更新|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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