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之戰:二次戰後馬公的水肥問題

肥水之戰:二次戰後馬公的水肥問題|影像來源:許玉河老師。

肥水之戰:二次戰後馬公的水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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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3月31日法軍佔領媽宮之後,媽宮在法軍心中是既愛之、又惡之。一位法軍的水手人Jean L.如此形容媽宮:「媽宮,這是我們送給法國的一見珍貴禮物,海面風平浪靜,不管噸位多大,進到港口就像進到臥室。港口佔地875公頃、深度10公尺,這是法國在遠東屬地的一項傑作」,「法國沒有一個殖民地比的上這裡」。從軍事的角度,媽宮確實是一流的港口,法軍遠東艦隊更企圖以媽宮港建立為補給中心。但是,從環境生活而言,媽宮又淪為最骯髒齷齪的地方:「媽宮有兩件討厭的事,第一有太多的塔,第二他是全中國最臭的城市。城牆之外找不到一棵樹,地上盡是石塊、又缺水,另外永遠都刮著令人討厭的大風」,「這些中國人髒得要死他們在垃圾上面和死屍上累積了許多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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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宮周遭不僅墳墓(塔)林立、環境衛生不佳,Jean L.認為「是全中國最臭的城市」,恐怕也與當時媽宮軍民雜處、人畜共居,導致汙水橫流、臭氣熏天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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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初期,日人為了改善媽宮市區的清潔衛生,公布各類傳染病預防令,船舶檢疫規則,種痘施行標準,以及清潔法、污物掃除規則,飲食物暨其他物品取締法,包括屠宰場和傳染病墓地與焚化場等。在污物掃除規則上,明治33年(1900)11月以府令第109號發布之〈臺灣污物掃除規則施行細則〉第一條,將「汚物」定義為塵芥(垃圾)、汚水、汚泥及屎尿四大類。在此之前,澎湖島廳已於明治29年(1896)5月陸續公告塵埃捨場(垃圾丟棄場)、道路掃除、禁止大小便、水溝疏濬等設置地點與辦法。8月22日,澎湖島廳令甲第三號公告:媽宮城內於道路與空地各處禁止隨地大小便與亂丟塵穢(垃圾),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罰金5錢至1元50錢不等,並拘留一至五日。透過上述政策的施行與大正初年市區改正,媽宮逐漸改善其環境衛生,朝現代城鎮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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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肥(屎尿),雖是齷齪之物,但是在過去農村經濟活動中,有其不可抹滅的重要地位。澎湖的菜宅耕種需要肥料,在化學肥料尚未普及之前,水肥是最重要的來源。1906年,《臺灣日日新報》報導:澎湖之菜園,多於近山窳溝傍之處,擇其地之最濕潤者,植以茅蘆,或疊圍硓古石,以爲防風。園中多有掘井,以爲灌溉之用。每日午前四時,則擔糞桶赴媽宮汲糞,至午歸來。薄暮則汲井水灌之,日日如斯。稍生怠懶者,則枯槁而無收成矣。其中以東衛菜園石泉雙頭掛大城北鼎灣諸鄉,多專是業。也因湖西地區媽宮市郊是澎湖本島蔬菜產地,故而日治時期馬公街郊區(鄰近肉品市場海岸)興建水肥庫,縮短湖西地區農民運送水肥的路程。其次,虱目魚養殖以海淡水混和養殖,早期須以人或動物糞便注入魚塭,以加快其生長。二次戰後,菜園魚塭就曾以水肥車直接灌注魚塭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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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二次戰後,尤其是民國38年(1949),中華民國政府撤退台灣澎湖,大量的軍人及其眷屬湧入馬公,以及馬公人口的增長,對馬公的環境衛生,造成不小的壓力與問題。從1950年代至1960年代,汚水無法順利排除、水肥問題處理不善、蚊蠅滋殖等,困擾者馬公的主政者。尤其是水肥的處理,一直是媽宮市區環境衛生的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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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馬公鎮儲存的水肥,通常由鎮公所委託承包商處理,承包商再轉賣給鄉下農民灌溉農作物之用。然而,作物收成後的秋季,形成空窗期,在此期間水肥乏人問津。鄉間無法消化的水肥,則多數載運傾倒入海,又造成另一個環境的污染。尤其一遇下雨天,導致馬公水肥黃禍橫流,惡臭難聞,經常是馬公市區居民的噩夢。有鑑於此,民國41年(1952)馬公鎮公所重新整修日治鄰近東衛的糞池,然效果卻不佳。民國45年(1956),洪順孝鎮長再提興建水肥庫與運輸車,希望縣府轉呈省政府農林廳,以解決馬公市區的水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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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人類製造的水肥問題,牲畜的糞便也是一大威脅。民國47年(1958)4月,警察局乃頒布馬公市區禁止養豬令,所有養豬戶需於當年10月底前遷移郊外或自行出售豬隻。禁止養豬區域包括中央、長安、復興、新復、啟明、重慶與光復里等七里。同年8月,基於為改善環境衛生、增進人民健康,並充分利用水肥廉價供應農民以增加生產,馬公鎮公所乃參照台灣省各縣市水肥處理委員會組織規程,成立「馬公鎮水肥處理委員會」。委員會由馬公鎮長(洪順孝)兼任主任委員,委員有分局長(鄭長值)、民政課長(許等駿)、建設課長(陳紹述)、鎮民代表會代表一人(陳明廷)、鎮農會理事長(歐清江)、衛生所主任(莊東軒)共七人。委員會設置總幹事一人、幹事兩人,分掌總務組以及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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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8年(1959)4月底,馬公鎮水肥庫第一期工程招標案由協福營造廠得標,總工程費218,000元,基址位於日治時期水肥庫東偏。第一期工程內容包括糞便殺菌池、管理員室、水井。第二期工程為衛生隊員休息室。糞便殺菌池長21.4公尺、寬8公尺、高5公尺,總容量約672.15立方公尺。以馬公鎮一日約15噸的水肥量,約可容納1個月左右。水肥庫於該年8月底竣工。省農林廳與農復會亦補助添購水肥車(五十鈴)兩輛,於民國49年(1960)1月運抵澎湖加入協助清運,取代昔日以牛車運送水肥的任務。馬公鎮水肥處理委員會編制也調整為總幹事一人(民政課長兼任)、雇員一人、司機一人、技工一人、工友一人、清肥夫十人,合計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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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鎮將市區水肥的清運工劃分四區:第一區中央、長安二里;第二區重慶、復興二里;第三區新復、啟明二里;第四區光復、光明、朝陽三里。每天清理一區,周而復始。民國49年(1960)2月,馬公鎮代表會第七次臨時大會,幾經折衝通過出售水肥為每噸13元、清理水肥每座廁所每月徵收5元、機關團體、學校以人數為徵收標準,20人以下每座廁所30元、25至50人每座廁所40元,50人以上每座廁所60元,預定自3月5日起實施。馬公市區水肥也禁止農民到市區私運,需直接向水肥庫購買,擇定3月10日起實施。在此期間水肥牛車,需於上午八時前離開市區。然而,徵收水肥清潔費,遲至民國51年(1962)陳聯煌市長任內始獲縣政府核准,於該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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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東衛水肥庫,烏崁地區於民國50年(1961)亦建有水肥分庫。水肥處理委員會於民國61年(1972)併入清潔隊,東衛的水肥庫在民國62年(1973)發生沼氣爆炸事件而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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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民國48年興建的兩座水肥庫,都在今西文里境內,但是民間多稱之為東衛水肥庫,也俗稱為「東衛大礐(ha̍k)」,澎湖人乃戲稱東衛大學(ha̍k)為澎湖最高學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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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民國50年代的照片,在遊行隊伍之中有身材高挑洋裝洋帽的新時代女性,左側則有一位踽踽獨行身揹柴草老婦人,形成強烈的對比。一如老婦人,其身旁的水肥牛車,也一步步地走進歷史的塵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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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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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順德譯,《孤拔元帥的小水手》,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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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平立、《馬公市志》,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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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鎮,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八輯馬公市東衛里安宅里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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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金燕,澎湖縣馬公市澎南區文化資源集錦,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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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記憶數位資料庫與檢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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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鎮水肥會請由澎湖縣政府製發委級關防及職章」(1959-08-15),〈縣市機關印信(0048/014.1/4/1)〉,《臺灣省級機關》,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原件: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號:00401410270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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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貴府馬公鎮水肥處理委員會印信應如何比照刊發案」(1959-07-20),〈印信條例釋疑(0048/071/9/1)〉,《臺灣省級機關》,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原件: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號:00407100270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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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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