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中期澎湖建為13澳,
案山始有聚落名稱出現,稱為「
案山社」,為東
西衛澳7社之一。
道光年間分為「
案山」、「
小案山」兩部分,前者指半島,後者指隔岸小島。
同治年間明確區分大小為兩個聚落群,分別稱為
大案山社及
小案山社,屬東
西衛澳管轄。由清各志書所附之繪圖看來,二者之間常畫有虛線,可知二者漲潮時分開,退潮時相連。村中以
北極殿為角頭廟,相傳建於
乾隆年間之
小案山,
日治時期遷至
大案山現址。
日治時期東西澳
大案山鄉隸屬
隘門辦務署管轄,之後行政區域屢有變動。另外
小案山建為
海軍要港部,後擴至
大案山,將居民遷到東北方現址,稱「
大案山」。
明治31年(1898)日本海軍和陸軍協商,遷走火藥庫,改設水雷佈設隊(原設於
金龜頭),
明治34年(1901)8月2日正式成立「澎湖島
媽宮要港部」,專掌要港防禦、海岸及海面警備等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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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田中綱常的〈
澎湖列島行政廳開署始末〉的記載,
明治28年(1895)日本佔領澎湖時,
案山聚落(包括
小案山)共有113戶、362人;大多住在今
海軍第二造船廠東側一帶的
大案山社,
小案山社則無資料可查。不久日本人就將
小案山劃為陸海軍用地(設置有火藥庫),改稱為
測天島,並且開始研擬撤遷居民的方案,後來決定將原來的居民遷到
大案山安置。
明治35年(1902)總督府將
測天島指定為海軍用地,並著手收買島上的私人土地把居民遷到
大案山。
大正6年(1917)到8年
(1919)為了擴建
要港部,澎湖廳又購買今
北極殿以北、經國路以南的
文澳(東文里 西文里)段土地,來安置
大案山的居民(分2批遷移),仍然稱為「
大案山鄉」,歸
文澳派出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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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至澎湖後,初期因飲水不足而以井水補充,惟因水質不佳,為免危害健康,故有另闢水源之需。據《臺灣日日新報》1910-04-29,〈澎湖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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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島飲用水品供給問題,澎湖廳最近選出3處水源、由基隆水道用船運水到澎湖、製造蒸餾水等給水方法,何種是最經濟、衛生、適當,正在研究比較。現在
要港部,要塞的飲用水常使用蒸餾水,但是頗為高價。……。澎湖島
雨量少、缺乏樹木、
地下水又不豐富。……。打狗水道完工後,特別安排運輸船送水到澎湖。運輸船與貯水方法,甚為困難,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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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據《臺灣日日新報》1910-09-10,〈水道工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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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市街飲用水品質最差,且水量不足,濱野技師曾出差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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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據《臺灣日日新報》1911-05-27,〈橫山澎湖廳長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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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宮城內現在100多個飲用井,出水量少,
要港部常使用蒸餾水。澎湖島的其他水源一晝夜出水量只不過40噸內外,其水質酸度甚強,無法成為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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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知之,
明治43年(1910),當時
要港部要塞的飲用水常使用蒸餾水,惟因價高,故而無法成為常態。澎湖島因
雨量少、缺乏樹木、
地下水又不豐富,其水質酸度甚強,無法成為飲用水。因之在打狗水道完工後,特別安排運輸船送水到澎湖。但因運輸船與貯水方法均有其困難處,故飲水問題一直為其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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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43年(1910)4月,海軍提出「
馬公要部蓄水池」建設案,經多方調查,終於找到四處湧泉地帶,分別為
菜園湧泉、
鐵線尾湧泉、
雙頭掛湧泉、
石泉湧泉。
明治43年(1910)4月29日,《臺灣日日新報》〈澎湖給水〉報導澎湖廳已選定適當水源三處。惟在相關調查及報導中,亦出現水質不良、每日湧泉量稀少,水量不符市街使用之說。在日本軍方以軍用水源需求緊迫之催促下,「水道」建設最終決定放棄使用
馬公鑿井之水源,澎湖廳
馬公市街老百姓以「水道」供水之機會亦消失,決議以陸軍、總督府負擔部分經費之方式,交由海軍單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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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澎湖軍用水道用地取得,
明治43年(1910)11月18日,海軍提出「關於
馬公要港部水道新設用地」,海軍次官財部彪行文給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內田嘉吉,
馬公要港部水道新設用地包含國有地位於
雙頭掛鄉、
東衛鄉、
菜園鄉、
石泉鄉、
前寮鄉、
大案山鄉。民有地位於
雙頭掛鄉、
東衛鄉、
菜園鄉、
石泉鄉、
前寮鄉、
大案山鄉。澎湖廳調查的價錢如下:建物甲種收購價1棟371.25圓(共8棟)、建物乙種收購價1棟222.88圓(共53棟)、甲種井1個100圓(1個)、乙種井1個70圓(1個)、丙種井1個30圓(1個)、丁種井1個20圓(38個)、甲種墓碑1個7圓(5個)、乙種墓碑1個4圓(30個)、丙種墓碑1個3圓(126個)、丁種墓碑1個2圓(915個)等,
大正2年(1913)3月11日,
馬公要港部水道新設用地買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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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公水道一件」為說明澎湖案
山水道建設前期重要的文獻,附上檔案內圖面。圖2-10A、圖2-10B做對照,是相同的,都一樣沒標示出
鐵線尾。今標示
菜園、
鐵線尾、
雙頭掛、
石泉等4處湧泉位置如圖2-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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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澎湖軍用水道敷設計畫,據《臺灣日日新報》1911-12-19,〈澎湖水道敷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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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澎湖的飲用水不佳,陸海軍省與總督府相互協助,敷設水道,在距離
媽宮約2里處發現水源,該官員出差調查中,預定在(明治)45年完成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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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據《臺灣日日新報》1911-12-28,〈澎湖水道計畫後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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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軍省與總督府相互協助,敷設水道,其後聽聞到,選定水源地,在
澎湖本島的
菜園鄉、
双頭掛鄉,湧出比較清澈的水,在約200甲步造林,以涵養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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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徵購
馬公要港部水道新設用地,因徵購土地範圍甚廣,包括
双頭掛鄉、
東衛鄉、
菜園鄉、
石泉鄉、
前寮鄉、
大案山鄉、
鐵線尾鄉等地;徵購種類繁多,如畑(旱地)、菜田、墓地、墓碑、建物、水池、井等。總督府加以協助軍方,自
明治43年(1910)至
大正2年(1913),歷時甚久,實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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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日日新報》1915-12-18,〈西瀛紀事:水道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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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本廳自大前年,海軍計畫收購
雙頭掛鄉、
菜園、
石泉等處之泥園,建築水道。已從去年開始建築,其工事逐漸進行,甚為迅速,預定
大正5年竣工。嗣因預定陸海軍及
媽宮市區汲取運用,水量恐不充足,乃再勘定
湖西鄉之大湖南邊,土名交椅背,鑿成一大水窟,俾充分水泉,從此湧出,即再以機械汲取引上
太武山頂,然後分流直下,至預定陸海軍各處,以俾取用不竭,為根本解決。現已於月前興工,著手開鑿,人夫忙碌異常,成為近來之一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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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收購
雙頭掛鄉、
菜園、
石泉等處之泥園之後,
大正3年(1914)開始建築軍用水道,其工事逐漸進行,甚為迅速,預定
大正5年(1916)竣工。嗣因預定陸海軍及
媽宮市區汲取運用,水量恐不充足,乃再勘定
湖西鄉之大湖南邊,土名交椅背,鑿成一大水窟,俾充分水泉,從此湧出,即再以機械汲取,引上
太武山頂,然後分流直下,至預定陸海軍各處,以俾取用不絕,根本解決供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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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日日新報》1916-08-06,〈水道告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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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
媽宮小案山要塞港部海軍,自5年前收買
雙頭掛、
菜園、
石泉等地,開鑿水道,於去年開始建築,其工事逐漸進行,其濾過池及沈澱池數處,俱已築成,堅固異常,水亦滔滔不竭,已於去月,試用汲水機器,試轉時鳴聲甚大,觀者如堵,但所有竪柱諸處,以紅色為號,有電氣貫注其中,最為危險,願眾人注意,勿以生命為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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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前述相關報導,要塞港部海軍於
大正2年(1913)收買
雙頭掛、
菜園、
石泉等地;
大正2年(1913)動工開鑿水道、構築淨水設施主體濾過池及沈澱池數處,並設置備有馬達等機械設備運轉的汲水機器;
大正5年(1916)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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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縣歷史建築馬公水道貯水隧道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知識建檔|202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