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貝公館隱身於
中央街的小巷弄,位於
馬公市惠安路12號。
吉貝村,澎湖最北方的村落。明清以降,以其良好的漁場環境而吸引漁民定居,也因漁獲量大,清代於此設有鹽館。然孤懸大海,交通不便。尤其
東北季風期間舟楫不通,斷航斷炊時有所聞。《
澎湖廳志》曾記載:「
光緒四年戊寅春,暴風。
吉貝嶼小船不能往來,以書繫於桶內,隨流報饑困狀。」
明治35年(1902)日人於
目斗嶼設置「
北島燈臺」峻工後,
目斗嶼與
馬公之間交通以「有明丸」為交通船,一週往返一次(見
昭和12年3月25日台灣日日新報),而一般島民並無對外船班,僅賴私人關係對渡。
昭和10年12月,村民歐願建造發動機木船一艘,名為「共成丸」,總噸數為13.52噸,25匹馬力,為
延繩釣漁船。此時隨著
吉貝與
馬公之間往來日趨頻繁,
昭和12年4月1日,
吉貝民眾乃懇請共成丸開設
馬公、
吉貝間的定期船班,隔日一次船期,船資每人每次訂為四十錢。然「共成丸」開始營運時,收支難以平衡,虧損不斷,村民乃協議全年補助「共成丸」三百圓,以彌補「共成丸」之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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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定期航班,村民前往
馬公變得更加頻繁,然共成丸隔日開航,冬季受
東北季風影響又常斷航,村民留宿
馬公者眾,
吉貝人乃以
吉貝嶼名義在
馬公租賃房屋,提供居民夜晚落腳之地。然長久寄人籬下,總有不便之處。依據張慶海先生表示:在
1930年前後,由當時
吉貝島「魏得」伯(魏天生祖父)、鄉紳「莊思想」先生(莊玉明先生之尊公),「朱文填」(朱再基先生之尊公)出面募款,購買現位於
馬公市惠安路12號土地興建「
吉貝公館」。爾後,凡是到
馬公辦事看病之鄉親,不必再擔憂住宿問題,也減輕居民經濟上的負擔,對
吉貝鄉親助益良多。當時住宿一晚,繳交管理費五毛錢,管理費係委托一位名叫「黃標」的老人家代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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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之前,
吉貝公館充分發揮其凝聚鄉親的功能,有時住宿人數高達五十人左右。館內樓梯轉角處存有一塊
民國47年(1958)戊戍年
吉貝公館重新改築紀念碑,
吉貝公館顯然經過二次改建。
吉貝公館裡亦曾奉祀土地公,如同
吉貝人亦在
目斗嶼興建土地公廟一般,在高雄建國四路路底興建高吉武聖殿一般,祈求故鄉神明保佑異鄉遊子平安順利。
吉貝公館在
1970年代末期隨著
吉貝地區交通路線的改變而逐漸走入歷史,目前產權歸屬
吉貝武聖殿所有。
吉貝公館在過去所扮演的角色,彷彿清代駐澎
班兵在
媽宮建立伙館廟一般,有異曲同工之妙,更有深刻的地方歷史文化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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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來源|一、《
吉貝嶼ㄟ代誌》創刊號,
2005年4月。二、
昭和12年3月25日台灣日日新報第四版。三、<臺灣に於ける動力付漁船々名錄>,
昭和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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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撰寫|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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