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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延繩釣鉤餌及餌料記錄

2024延繩釣鉤餌及餌料記錄|湖西鄉南北寮漁港|拍攝日期:2024-01-18(星期四)

船曳網漁業─延繩釣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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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放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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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的延繩釣俗稱為「放緄」,大約起始於道光初年(約1830年左右),捕捉的漁種主要有鯛類、鰹魚、鯊魚及鰆魚。夏季漁場主要在七美(七美嶼 七美鄉)西南(南淺),冬季主要在西嶼西方及西嶼北岸到目斗嶼四周,水深約30到60公尺,底質為珊瑚礁及沙質的海域。延繩釣全年都可以作業,以農曆3月到5月及11月到1月為盛漁期,出海日數主要受風浪大小的影響,夏季每個月約有10天,秋季約15天,冬季只有5天。據說在大正14年(1925)以前,延繩約漁業在6到8月是不出海的,因為當時使用的是無動力漁船,漁獲保鮮困難(影響魚價);昭和5年(1930)以後,改良成可以把漁獲先養在儲有海水的船艙內(俗稱活魚艙),來延長漁獲的保鮮時間,才得以在夏季出海作業。作業使用的釣繩由出海的漁夫平均準備,每個人約要準備2到3條(籃)。幹繩有長短兩種,長的幹繩約有200-250公尺長,每隔4公尺綁一條長約2公尺的支繩和釣鉤,每一條幹繩約有50支釣鉤;短的幹繩長約150-180公尺,約每隔3公尺綁一條長約1.5公尺的支繩,每條幹繩也有50支以上的釣鉤。釣餌大多使用柔魚、烏賊或臭肉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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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繩釣必須在憩潮的時候才適宜投繩及揚繩,因此出海時刻並不固定,一般來說在農曆的6月到8月以日落為佳,9月到翌年2月以清晨4-5時及午後3-4時比較好。在昭和5年(1930)以前大多使用無動力的木帆船,1艘船載5個漁夫出海,1個搖櫓,1個切魚餌,1個鉤魚餌,2個接幹繩。漁船要橫流前進,讓漁夫由船尾依浮標、浮標繩、錨、幹繩、支繩、魚鉤的順序投繩入海,投繩完畢後,約30分鐘到1個小時左右,再依相反的順序揚繩取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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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獲有中、表層的洄游魚類如鰹魚、鰆魚、鯊魚、鮸魚及底層棲性的鯛類、石斑魚、龍占魚、紅甘鲹、白帶魚等。先扣除漁撈成本之後,再分成二等份,一半由出資的漁夫平分,只出勞力的漁夫平分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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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五)物產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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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的延繩釣俗稱「放緄」,大約起始於道光年間(約1830年左右),捕捉的魚種主要有鯛類、加網魚、鰹魚、鯊魚及鰆魚。漁場為水深30到60公尺,底質為珊瑚礁及沙質的海域;延組釣全年都可以作業,以農曆3至5月及11至1月為盛漁期,出海日數主要受風浪大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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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繩釣法是將主釣魚線綁上魚標(浮筒),魚線之主(幹)細從數百公尺到數公里不等,一般都在150公尺以上;主繩下再綁上支繩(俗稱絲腳),支繩下端綁上魚鉤並鉤有魚餌,每一筐之魚鉤數通常約90到120支左右,放流時間在二到三小時後依序收回魚線,延繩釣相對於拖網係較為環保之漁法,所得之漁獲亦更為新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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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鄉之延繩釣以北寮村最為盛行,並以加網魚為主要漁獲,湖西鄉公所於民國97年(2008)2月在當地舉辦「北寮加網魚季」,除行銷之外,也讓遊客認識整個出海作業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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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湖西鄉志(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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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繩漁業法,早期由我國大陸所傳入,本縣漁民從事此項漁業的期間甚久。據《澎湖廳志》記載:「縗,垂餌以釣魚也,大繩長數十尺,繫一頭於岸,浮船出海,每尺許懸數鉤大小不一,繩盡則返棹,而收日收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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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先民從事縗釣漁業,仍以沿岸為漁場,所謂「一頭繫於岸」,使用的漁具也僅是數10尺的幹繩,可見規模甚小,後來新漁場的次第發現,使用的船隻也成為動力化,因此延繩漁業,逐漸擴展至近海,並成為主要漁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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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繩漁業的漁具較為簡單,分幹繩、支繩、釣繩、浮標、浮標繩、錨等,近年來都使用機動漁船作業,每船的船員分別是7至9人,漁具延繩的數量,依船隻的大小而定,少者10餘筐,多者20餘筐,每筐裝有幹繩約260噚,當漁船駛向漁場途中,全體船員分工整理漁具,下縗時,船員會有1人投繩、1人連接幹繩、浮標、沉石及錨,1人切魚餌、1人負責後方傳遞協助,1人搬運器具,其餘人員則協助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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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繩的動作全部完畢後,再返航回到剛開始投縗的地方,大約1小時至2小時後,即開始收取漁獲物,起縗的時間視漁獲物的多寡,大約需要2到3小時,所以每日可以作業2至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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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鄉延繩漁業的漁獲物,以鯛魚為主,次要有黑口、白口、馬頭、金綫、海鯰、鯊魚等,作業漁場以鳥嶼(鳥嶼 鳥嶼村)、員貝嶼以東、吉貝島至北淺、姑婆嶼西北一帶為主要漁場,由於流刺網的發展,在本鄉從事延繩漁業者也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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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重修白沙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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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艱苦抓大緄;第二艱苦轉飛輪;第三艱苦車無順;第四艱苦會暈船;第五艱苦幫人煮飯;第六艱苦結招旗;第七艱苦是冰魚;第八艱苦是打水;第九艱苦是下緄,第十艱苦是洗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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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緄」,就是一種延繩釣漁法,是一項傳統漁撈技術。《澎湖廳志》〈風俗篇〉:「緄,垂餌以釣魚也。大繩長數十尺,繫一頭於岸,浮船出海,每尺許懸數鈎大小不一。繩進則反棹,而收曰收緄。」而小型延繩釣漁法一般俗稱「放緄」,細長魚線綁上無數釣鉤,釣鉤上再繫上魚餌,以底棲鯛類為主要捕釣對象,如赤鬃魚、嘉臘魚等,漁期為全年性。民國40年代以前,因冬季勞力外移,所以只有夏天才作業,因為使用帆船(非動力)或搖櫓的小船作業,漁場範圍僅限於島嶼周圍,規模不大,每組作業人數也在2至5名之間,使用的餌料多半來產自當地的紅章魚、臭肉魚或小管等。從大正5年(1916)和昭和5年(1930)的調查中發現,望安島上放緄從業組數分別是48組和12組,日本時代末期大概維持在十多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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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動力化後,漁場不斷向外擴展,作業範圍從各島沿岸逐漸擴展至「南淺」,漁獲也大量增加,將軍澳漁民與東吉(東吉嶼 東吉村)漁民就曾有一萬斤以上的漁獲紀錄,當時各島漁民紛紛改以捕捉高價嘉臘魚為主,尤其將軍澳漁民更是此中翹楚,共有十多艘漁船投入專門從事放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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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後又發展鮪魚延繩釣,俗稱「浮緄」或「抓大緄」,以捕釣鮪魚、旗魚等大型洄游魚類為主,漁具置於海水上層,緄繩較長也更為粗重,從數百公尺到數公里皆有,在尚未機械化的當時,漁撈作業全靠人力,非常辛苦。「浮緄」一次出海要20幾天(因限於油料、水或食物,不得不返航),在還沒有氣象預報與收音機設備的年代,漁船常因躲避颱風不及而慘遭滅頂事件時有所聞,光是日本時期因從事「浮緄」而失落的人數就有上百人。民國40年代,由於動力化焚寄網興起,延繩釣的作業方式才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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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鄉民有極豐富「浮緄」經驗,民國50年代高雄開始發展遠洋漁業,就大量聘請鄉民從事遠洋漁業捕撈工作,由於鄉人努力進取,互相提攜,因而當上船長人數不計其數,從此,望安就有了「船長故鄉」的美名,走一趟各村宮廟,從宮廟寄附碑文即可得知。民國70年代,島上引進一種延繩釣的改良式漁法,俗稱「填緄」,捨棄延繩釣的繩繩相連,一條繩子只有10~15個釣鉤,加上一個「碇」和一個浮球,沿岸四處可放,起緄容易,作業方式也比較自由,適合單人小船作業,但此種作業方式,必須非常熟悉海底地形、潮水漲退與流動方向,置放地點須選擇集中或分散在有「瀨」(海底有大小不一致礁石的淺灘)的地方,才會有魚,但又得閃開粗瀨,以避免被大石頭或大礁勾住;而大潮日流水較急不利作業,需選擇潮水交換之際(流閒)完成。但自從底刺網傳入後,魚源逐漸變少,這種捕撈技術也才逐漸被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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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望安鄉志(下冊)
知識建檔|2021-12-11。知識更新|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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