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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湖西鄉教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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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公署接管臺灣之後,立即廢止臺灣所有的教育法規,在展開教育機關的接收及改制工作後,日治時期的國民學校交由所屬的縣、市接管委員接收後,一律改稱為國民學校,國民學校的分教場也都升格獨立;而國民學校附設的高等科則一律停辦。改制後本鄉的國民學校計有湖西隘門沙港3所。學校的學制,也從民國35年(1946)8月起,改為每年由8月1日到次年7月31日為一學年;每一學年分為2個學期,第一學期由8月起至次年1月止,第二學期由2月開學到7月結束,學期和學期之間放21天寒假,學年和學年之間則有50天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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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1947)以後,國民學校的就學率逐漸回升,澎湖縣政府為了因應地方教育的需求,於是在沒有國民學校的地方或離島,都先設立國民學校分校或分班,再依各地區的就學狀況來評估,做後續的處理,於是民國36年湖西國校設立龍門分班。民國40年代,縣府教育科實施小學區制,為期全縣國民教育普遍教育,凡就學兒童人數達標準地區均設分校,分校達國校標準者則予以獨立,期能達到一村一學校,便利學童就讀。29故於民國40年(1951)9月,湖西國民學校分別設立龍門南寮西溪分校,而其中龍門西溪分校,分別於民國45年(1956)與47年(1958),各自獨立為龍門西溪國民學校民國51年(1962)又設立湖西國民學校菓葉分校,並於翌年升格為菓葉國民學校民國53年(1964)又設立港底國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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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7年(1968)政府開始推行九年國民教育,所有的國民學校一律改為國民小學,納入九年國民教育的體制之中,而湖西國小南寮分班也於民國63年(1974)裁撒,總計目前本鄉計有湖西沙港隘門龍門西溪菓葉、成功等7所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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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學齡兒童就學方面,雖然〈中華民國憲法〉第21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而且第160條規定「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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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30但實際上,本鄉並非全部學齡兒童均能接受教育,在民國40年以前,學齡兒童就學率未達70%,尤其在重男輕女的觀念下,女性就學率更未達40%(如下有鑑於此,湖西鄉公所響應本縣各鄉鎮,而於湖西鄉民代表會第3屆第3次大會(民國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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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依據臺灣省學齡兒童強迫入學辦法第4條之規定,提出「臺灣省澎湖縣各鄉(鎮)義務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規程」。該會由鄉長兼任主任委員,村長、國民學校校長、鄉公所文化股主任為當然委員,並聘請本鄉黨務、警察人員、地方仕紳、代表等人士,共計29名為委員,其任務為擬定學齡兒童入學規章、推行義務教育事宜、督促各村義務教育工作,每學期舉行會議1次,其經費由鄉公所教育文化經費支付。31本鄉學齡兒童也在此推動下,就學率逐年快速的攀升,男童從90%的高就學率,歷經10年後高達98%;女童部分更是大幅成長,從民國40年(1951)的27%,歷經6年就高達90%;因此全鄉的就學率也就從該年的61%,到民國45年(1956)就達91%;更甚至民國67年(1978)時,全鄉的男童、女童、全鄉就學率均高達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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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鑑於本縣學生清苦,為推行國民生活教育及培養學生飲食禮節,增進營養常識,促進身心正常發育,而自民國46年(1957)起開始推行營養教育,該年除向農復會函訂《食物與營養》,發送各校作為教材,並將教育廳訂頒之《國民學校健康教育指引》及教育廳衛教會印贈之《健康與營養》轉發各校,以增進學童營養知識,及便利教師實施教導與辦理衛教工作之參考。民國51年(1962)元月,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又撥贈脫脂奶粉給予本縣6所國校,使各校能於每日第2、3節之間,供應兒童牛奶1杯,其中本鄉湖西沙港兩校為補助對象。5月,該基金會又贈送長壽麥,給予上述6校供應甜稀飯,成為本縣營養午餐之開端。翌年,其他各校紛紛建議爭取營養午餐,縣政府故於6月提出計畫呈報教育廳,及函請美國援華公署同意提供物資,結果獲得補助本縣26校(1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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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學部分,澎湖縣政府民國35年(1946)湖西白沙西嶼等處設立縣立初級中學,本鄉湖西初中設於西溪村,借用該村公廟旁原日治時期的國語講習所上課。民國38年(1949),省主席陳誠視察澎湖後,以3所縣立初中未達設備標準為由,奉令併入省立馬公中學。本鄉居民因長期受路程所苦,所以積極要求恢復在本鄉設立中學,在多年爭取下終於在民國52年(1963)湖西村設立馬公初級中學湖西分部。民國57年(1968)因政府推行九年國民義務教育的政策下,原來的湖西分部升格為縣立湖西國民中學民國59年(1970)鑑於國中就學人數增加及交通方便性的考量,又在許家村設立湖西國中沙港分部,並於民國64年(1975)獨立為縣立志清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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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社會教育方面,本縣在縣政府教育科下設有社會教育股,來專門職司社會教育的相關工作,並特別設立「社會教育推行委員會」,來專職策劃與輔導。戰後初期的社教工作,主要以清除本地人腦中日本殖民地的皇民思想,而確立以三民主義為中心思想的目標。故其首要工作乃將日治時期具有同化與思想教育功能的青年學校、青年團、國語(日語)講習所及皇民奉公會等社教機構廢除,並設立國語文補習班,成立國語推行所和民眾教育館等機構,來推行各項社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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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5年(1946),縣政府就依照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相關規章,成立「澎湖縣國語推行所」,設推行員1人,同時輔導各地的書房成為「國語文補習班」,來協助地方推行國語,並設澎湖縣民眾教育館。民國37年(1948),國語推行所改組成推行委員會,增派2名推行員,來輔導各學校的國語教育;澎湖縣民眾教育館則裁撒,改設縣立圖書館,教育館所負責的社會教育工作也改由縣立圖書館兼辦。之後隨著政治局勢的轉變,政府播遷來臺,因應時代的需要,澎湖縣的社教工作特別著重宣揚國策政令、啟發民族意識、培養民族精神,及倡導軍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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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0年(1951),因為私立國語文補習班已普遍式微,又改辦理「失學民眾補習班」(簡稱為「民教班」),來掃除文盲,養成國家民族觀念及反共抗俄意識。當時的民教班都以國民學校為學區,由國民學校校長兼任學區主任,由軍方指派指導員1人協助各村里設班,班主任則由村里長兼任。民教班招收12足歲以上45歲以下的失學民眾,來施以國語文和政治教育;每年分為2期,每期4個月,每週上課12小時,教師由學校教員兼任。民教班結業時可以獲得政府發給的結業證書,以便學員到鄉鎮公所把國民身分證上的失學欄更正為「民教班結業」。民教班到民國53年(1964)全面停辦,前後共計實施了12年,大幅的降低本鄉失學民眾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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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湖西鄉
知識建檔|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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