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領時期,
馬公最早的傳統市場是媽祖宮前的魚菜攤販,到
日治時期,才將魚菜攤販遷到現在中山路南側的「
媽宮市場」。戰後,縣政府先把
馬公市場改名為
啟明市場(俗稱為舊菜市),
民國40年(1951)以後,
馬公又陸續新建了
重光商場、
建國市場;
1960年代末期到
1980年代初期,則以
文康市場為澎湖軍民日常生活消費品的最主要供愿拖。後來因為市區擴張及人口大量向北移,縣政府才把俗稱為「土城」的北辰營區規劃為新型市場(1975縣開始規劃),市民也陸續在北辰週邊投資興建高樓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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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2年(1983),縣政府投資6千萬元,在北辰興建
馬公市第一座標準市場,基地約1,038坪共有地下一層、地上兩層建物,分成店舖38間,攤位179個。
民國74年(1985)10月10日,北辰市場開幕啟用,攤位大多是來自
文康市場的商販,以販賣蔬菜、水果、魚、肉、服飾為主。約到
民國84年(1995)左右,已成了澎湖日常消費用品及百貨的市集中心;
民國91年(2002)經過整建後,其外觀更是煥然一新(林蘭芳2005:9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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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5輯|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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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市場是投資6千萬元興建的
馬公市第一座標準市場。在
文康市場大為繁榮之時,北辰市場已開始於楊國夫市長任內籌劃興建。該市場的設立,是
馬公都市北移的主要吸引力,自
民國64年(1975)當時的
呂安德縣長開始土地交換規劃起,一直為
馬公市民所注意。縣府標售的土地除了增加縣庫收入外,市民在北辰市場週邊投資興建高樓大廈的總額也達3億元以上,北辰的繁榮成為官方與民間共同寄予厚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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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5年(1976)時,北辰營區還給北辰商場是位於中華路、光復路間的一個營房,也就是
民國38年(1949)防衛子弟學校的舊址,南靠
馬公國小,北是老農場,西為澎湖新村,東為
朝陽里,占地9千多坪。當時的縣長
呂安德將這批營地,其中3千多坪開闢道路、從事公共設施,6千坪則規劃為以中間為消費市場,建成的商場可容納280間店舖。代表金融公會臺銀經理鄭紹德分析,當時民間存款達13億多元,建屋貸款分7年,以建屋價值為標準的可貸60%,數量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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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商業區在
民國66年(1977)經過
縣議會通過市場公建、商店土地標售的決議。北辰商業區是澎湖填海聲中一處唯一1筆公有空地,也是
馬公小康人家企望投資的土地。由於過去真善美一帶的土地有人賺了大錢,第二批在農場上的土地也有人賺了一筆,加上當時錦江、天一一帶的土地也水漲船高,許多人認為北辰的土地也一定會像真善美一帶一樣暴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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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8年(1979)時縣政府興建
馬公北辰商業市場,鼓勵民間投資,預計共興建4樓,1樓及地下室為縣府所有,2樓以上各樓由投資人依據公共設施用地(市場)多目標使用方案的規定自行設計。69此外,同年11月,鎮民代表會亦通過鎮公所提案,貸款2,800萬元,在漁會北側興建自強商業攤販大樓,占地200餘坪,預計地下室將容納當時市區現有的若干攤販,並將興建若干店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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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市場自
民國74年(1985)10月10日雙十國慶開幕。成立後,早年以販賣蔬菜、水果、魚、肉、服飾為主,約在
民國84年(1995)左右成為澎湖縣百貨的市集中心,是當時
馬公交易量最大的市場,幾乎各式百貨均有出售,而擺地攤的百貨業者則大多來自臺灣本島。買菜的人普遍反映北辰市場寬大、整潔,各樣菜式齊全,價錢也很公道,鄉下來的臨時攤販也多。百貨市集中心的地位一直維持下來,據
民國88年(1999)的報導,
馬公市北辰市場臨時攤位大量廉價販賣的衣服非常搶手,女性外衣每件只賣50元及100元,女性搶購熱潮歷久不衰。這些廉價物品來源,一是廠商送到大陸後再回銷,一是外銷不合格產品或堆在倉庫中無法售出的,都由臨時攤販向廠商大量洽購後到較偏遠地區廉價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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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市場內攤販多為
文康市場遷移而來,營運數十年來,由於占地規模最大、營業種類齊全,一直是澎湖縣人潮最多的市場。但也由於人潮聚集,使市場身價翻紅,亂象也開始產生。啟用多年的北辰市場亂象,起因於當年2樓肉類攤販因感生意難作,而向當時市長
王乾同要求移至1樓營業,至此該市場2樓即告荒廢,所有攤販擠至1樓營業,再加上無照業者進駐,該整個1樓購物空間擁擠不堪,開始有業者將攤位移往人行道。對面道路商業區的業者亦開始利用人行道營業,未營業者則將人行道出租,周邊商家以每月高達10-20萬元的代價,將騎樓租給無照攤販,甚至傳言場內業者以百萬元代價私相授受攤位使用權,亂象叢生,使整個市場不像市場,倒像夜市。當時的主政者基於選票考量,並未解決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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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北辰市場長廊兩側的攤販,大多數在該市場2樓擁有攤位,為了多做些生意,就打破禁忌,致使
馬公市北辰市場南面騎樓寬約3公尺長的長廊地,前後大約擠滿了1百多個攤販,從北辰市場新廈開幕後就存在,警方一再取締仍無法收到效果。直到民進黨籍市長許麗音上任,開始重整北辰市場,市公所不顧業者反彈,強力拆除週邊違建,並要求於1樓營業攤販按原規定重回2樓,讓1樓恢復最早僅販賣蔬菜、魚蝦,回復最初市場設計精神。在
民國89年(2000)11月10日採行第一波拆除行動,之後又有第二波的拆除行動。
民國89年(2000)12月,北辰市場週邊違建經
馬公市公所拆除後,民眾購物習慣難改,2樓的營收不如1樓,又陸續出現無照攤販違規營業之事。
民國90年(2001)2月,對於北辰市場週邊騎樓障礙物拆除,
馬公市公所強調只要是非法就拆除,引發業者恐慌,集結縣府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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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市場近200家有照攤販後移入新啟用的
文澳市場,北辰市場轉型為夜市。76
民國89年(2000)9月26日,
馬公市公所進行北辰市場攤販遷移
文澳市場作業,計有業者百餘戶到場,禽畜類業者不滿市公所未照前議加建肉類處理場及攤位位置編排,於現場提出抗議,甚至放棄抽籤而離席,其餘業者
平和的完成抽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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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由市長許麗音於89年
(2000)9月26日代抽,如未於10月25日前完成登記,攤販許可將取消,攤位將保留給有意營業者登記,許麗音強調攤位不是個人永久持有的,是市公所與業者的簽約行為,業者不要以為永久可以保有攤販許可證或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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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8年(1999)文澳臨時攤販市場完工,但仍遲遲無法使用,主因是擋風牆尚未完工。79
文澳市場於
民國89年(2000)11月8日正式營運,北辰市場多數攤販遷往
文澳市場,其餘按規定遷上2樓或按規定營業,解決困擾北辰市場附近住民多年的亂象。北辰市場內的無照攤販和違建部分,在同年底由市公所會同警方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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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文澳市場開始營運之後,為了區隔市場差異,不讓北辰市場功能萎縮,市公所即著手進行夜市規劃,擬將北辰市場打造成今澎湖縣第一個夜市,容納各式小吃、用品攤販,讓觀光客抵澎一遊,晚上有地方可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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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
文澳市場已成立,但是北辰市場無照攤販橫行,警方每日派駐警力維持,在不得罪人的情況下,將攤販趕入市場內又趕出市場外,問題始終無法解決。到
民國91年(2002)時,北辰市場周邊竟有2家商家賣起肉類產品,消費者在購物方便的考量下,都在市場外買,讓在2樓合法的肉販業者難以生存,進而向市公所陳情,但市公所權限只限於市場內,市場外周邊商家管理權責在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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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經濟志)
知識建檔|2021-11-28。知識更新|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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