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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保正─好勢:日治時代沙港鄉第一保保正陳寬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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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四面環海,海舶梯航往來頻繁。然而,澎湖群島「沙汕紆迴,颱颶不測」,船隻極易失事。清代,船隻遇難擱淺,沿海居民輒冒險撈拾船物,甚至於將船毀折。因此,澎湖廳通判對於船隻管理與海難救護也格外重視:「媽宮市設一保長,於水仙宮設文口,以稽查船隻;而各澳另設地甲以救護商船之失事者。」光緒2年(1876),澎湖通判唐世永更詳請海難救護規章,以茲管束非法劫掠行為,致力於海難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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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蒙憲臺籌議救護章程,明定賞罰,奏明一律辦理。通飭遵照,力挽頹風,使海澨鄉愚,咸知儆惕,相安於無事,實為地方之幸。遵即移營會勘,將奉到告示,照抄多張,按鄉實貼各澳海口,俱用木板糊挂。以後遇有中外遭風船隻,即照章程,竭力救護。並諭飭各澳耆甲,就每鄉內選舉地甲一人,各嶼保舉頭目一名,專司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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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代,沿襲清代的澳甲制度,並藉由警察與保甲制度的結合,針對救助遭難船隻及中國沿岸偷渡管束等事宜,皆為保甲規約之項目。對於海難救護者,也給予賞金並刊登於《澎湖廳報》。例如,明治40年1月10日 (1907),正值寒冬,在澎湖廳鼎灣澳沙港鄉雁前嶼海域,有中國式船隻翻覆。沙港鄉第一保保正陳寬裕接獲保甲居民的通知後,立即向沙港鄉警察官吏派出所急報。巡查大內林八動員保甲內壯丁,不顧危險,成功救助遭難船隻「金通成」號以及南寮澳南寮鄉居民吳待等五名。陳寬裕以動員甲民救護有功,獲得獎勵金五十錢。其他,參與船難救助的30位沙港鄉居民,每人也獲得30錢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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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番戶陳清粒、60番戶陳芽、64番戶陳連富、108番戶陳榮、99番戶陳行、35番戶朱網、55番戶朱蟳、55番戶朱附、44番戶陳紀、46番戶陳三池、58番戶陳保斗、45番戶陳信58番戶陳樹枝31番戶陳邦30番戶陳尚43番戶陳權40番戶陳棋、40番戶陳仍、21番戶陳暇、28番戶陳論、66番戶陳交、110番戶陳帕、114番戶陳振、117番戶陳遠望、97番戶陳瑞、108番戶陳榜、33番戶朱曾、91番戶陳文禮、105番戶陳元頂、200番戶陳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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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907)2月16日,桶盤鄉15番戶陳傳,於桶盤島海岸救助外垵鄉呂返,而獲得80錢賞金。其他參與救助的顏神、顏旺、顏閏、董敬、顏來也各獲得50錢賞金。透過警察官吏與保甲動員,救護遇難船隻,救難的事蹟刊登於《澎湖廳報》,並能獲得獎金,也鼓勵人民見義勇為,更扭轉過去不良的形象,提振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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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港村第一保保正陳寬裕,能即刻動員30位甲民,救助南寮鄉「金通成」號以及吳待等五名居民,可見其在地方上頗孚眾望。日治時代的俗諺,日本保正(ほせい)─好勢,意旨保正能把事情執行的很妥當,陳寬裕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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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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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偉纂輯,周憲文編輯,《澎湖紀略》,臺灣文獻叢刊第一○九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年),頁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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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纂修,《澎湖廳志》,臺灣文獻叢刊第一六四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4;1892年原刊),頁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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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廳報》,第183號,1907年4月20日 ,〈彙報〉。jpli2009-bk-sxt_0752_68_1907,PDF20,國立臺灣圖書館 – 臺灣學數位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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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許玉河老師(作者)
知識建檔|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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