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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西鄉沙港社區托兒所與湖西鄉立托兒所沙港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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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0年代開始本縣致力於發展社區,鼓勵村村均設托兒所,但鄉鎮公所均無多餘人力承辦此項業務,因此大多委託宗教團體所成立之學前教育機構代為興辦。本鄉從民國65年(1976)7月1日開始,鄉公所即委託幼幼幼稚園,以沙港村原有之聖家托兒所為基礎,轉而設立「湖西鄉沙港社區托兒所」,但仍由湖西天主教堂管理經營,並由戴秀鳳擔任該所主任。民國68年(1979)以後,因臺灣省政府規定村里托兒所為鄉公所應辦之業務,本鄉故於民國71年(1982)時配合縣府政策,將沙港社區托兒所人事管理權回歸鄉公所,但仍由教會輔導經營,並沿用沙港天主堂為托育場所,續聘請郭直與陳翠卿擔任保育員,來托育56名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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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2年(1983)8月1日,本鄉奉縣政府指示正式接管,並將上課場所遷移至沙港村51-1號的沙港社區活動中心,採半日制托育,設有1班混齡班,學童數為69名。當時孩童來源主要以沙港村為主,由家長自行接送,另外許家潭邊鼎灣等村的孩童,則集結至各村落的候車站,等待與保育員共同搭乘7點10分的公車,一同至沙港的候車站,然後由保育員帶隊步行至教室;放學時則搭乘12點的公車回到各村候車站,由學生自己步行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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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4年(1985)時,由於原有社區招生學童增加,以及擴大招生成功與東石兩村的孩童,導致學童數多達80多名,因此增加一名保育員,並利用屏風將活動中心隔成兩班,採大、小班分班托育教學。之後,每年陸續增加招生學童,人數將近達百名,因而於民國78年(1989)開始,購置娃娃車以利接送孩童上下學。然因本鄉少子化的發展,導致該所於民國80年代時的收托數僅介於40至60名之間。民國84年(1995),全鄉開始實施全日托育制,因而將村辦公室儲藏室修改成學童午休時的寢室;翌年,湖西鄉公所配合政策將其納編,但因教室尚未興建,而仍暫用原有之社區活動中心,設置「湖西鄉立托兒所沙港班」,直至民國90年(2001)9月,才搬遷至新建的鄉立托兒所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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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湖西鄉
知識建檔|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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