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來源:許玉河老師。

豬:虔誠信仰與敬宗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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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8年(1905)的農曆7月14日,大城北鄉中元普渡。全鄉在普渡之前由五大甲頭議定每甲排壇一座,總計應排五壇。普渡所有應用之玩器雜物,以及字書碗盤等件,各甲各不辭勞瘁,連日奔走借賃。大家爭雇有名廚匠,造就植物假山,以及動物肖像,所殺之豬隻多至十數頭。各式各樣的菜餚,重疊堆積如山。放燄口之道士、演什齣之梨園,相徵逐之戚友紛至沓來。當時的大城北人口不過三百餘人,中元普渡排場之大,人間之燈火彌增彌焰,令人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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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不僅是過去改善農家經濟的實體,更是信仰與文化的象徵。不論是宗族祭祖、寺廟普渡、逢年過節皆少不少豬的犧牲奉獻。澎湖的寺廟,幾乎是個社里或甲頭最壯麗的建築。為了興建廟宇,有徵收丁口錢、有漁船的船份、有石滬的收入,有砍伐林木的租金等,名目不一而足。在講美,也曾以出售豬隻賺得的百分比捐獻餘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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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1年(1952)澎湖縣政府爲了增加政府稅收,推動「四大方案」:提倡國民儲蓄運動、協助政府降低市場利息、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協助政府查緝偷漏。。在厲行節約增加儲蓄方面提倡,「每逢花生高粱收成或漁船、石滬漁獲一次時,每戶最少儲蓄一百元。」殺豬也必須繳稅,許家村下社許氏西宅房為了鼓勵族親殺豬祭祖以表敬誠,乃於民國42年(1953)議定殺豬祭祖者補貼稅金140元。民國48年再議定自隔年起津貼費重新修整為公司負責全稅,升即升,降級降,不論稅率若干元。祭祖日若無宰豬者,暨不予津貼。至於負責帳目者酬勞也改一次二台斤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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菓葉村許明讀先生也曾表示,在他年輕的時候,許氏家廟的祭祖場面十分壯觀,參與祭祖的村落有湖東白坑烏崁鎖港山水、許家、北寮各地的許姓宗親,各村不同許氏支系即殺一隻豬抬至菓葉許氏家廟,祭拜的豬隻擺滿了家廟的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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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想要吃口豬肉,也不是常有的事。孟子曾語梁惠王: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許家村下社許氏西宅房宗親即有七十歲的長老,始可於冬季祭祖之日分得豬肉,爾後隨著經濟改善,才由七十歲改為五十歲即可領取。直到民國79年(1990),才廢止豬隻祭祖,改採「五牲」與「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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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不僅滿足了人類的口腹之慾,在文化上更是對神明的虔誠信仰,是對祖先宗族的追思認同。「豬」的犧牲與奉獻,肉品市場的「獸魂碑」或許也聊表我們感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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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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