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早夭或凶死者的奉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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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的民間信仰中認為人死後必須有子孫後嗣的祭拜供養,才得免於淪為孤魂野鬼受凍餒之苦,一個人活到
結婚生子後即算「無後顧之憂」。對於為人父母者而言,不幸未婚未育即逝的子女,在另一世界的供養即成心中永遠的掛念,其中男性的問題可以在自身的家族中解決,只要由其兄弟中過繼一子,即可繼承其香煙;但是女子的祭祀地位是在其夫家,民間都有禁忌「拜姑婆」之說,婦女既然未及婚嫁而亡,自然難以覓得夫家,因此未婚女子的神主牌常要棲身姑娘廟、無嗣亭、大眾廟等小祠。但是過世的少女仍可透過其他方式,獲得較佳的待遇;臺灣各地幾乎都有冥婚之俗,即是父母將已逝女兒的神主牌當活人「嫁出」,以使其愛女能夠得享一家香火。通常在嬰幼兒時期即過世的女子,在十餘二十年後,會設法將舉行冥婚之心願通知父母,此即俗稱的「討嫁」。同樣的若男童夭折後父母未為其「立嗣」,俟其「長成」後,也會向父母兄弟「討嗣」;早夭者討嫁或討嗣時常會造成父母或其他家人的病痛與災禍,家人因此得以收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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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的許多
查某佛案例對於夭亡者的祭祀,提供另外的可能,經過對家人的作祟,家人得知早夭者已得玉皇大帝之敕封,已是「有牌有印」的靈體,家人即為其設牌位或雕金身供奉於神龕中,並且在其指定下,家中某一成員(婦女居多)成為其代言人,如此即造就一個
查某佛的神壇;以下引用實例數則做為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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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的報導人是陳先生,
白沙鄉後寮村人,其父之次兄約十餘歲即夭亡。據說陳之祖父、母感情並不融洽,後來祖父決定到臺灣本島找工作,他命次子與他同行,後者不肯。某日午飯方罷,他要求次子偕行之議又遭拒絕,他乃大怒起身追打,其子則逃入房中,欲鑽入床下躲避,頭剛入去他已趕上,盛怒之下在其子後心重擊一拳。陳之二伯當場即將午餐所食嘔出;從此一吃即吐,數日後死亡。陳之二伯死後不久就附身於其祖母(即死者之母),要求被雕塑金身奉祀;其祖母乃請人以泥塑一騎白馬秀才像,奉於其家廳堂。陳之祖母即充當靈媒,做秀才的代言人,因為秀才十分靈驗,來問事者極多。陳先生說有人問事時,其祖母先在神像前燒香祝禱,隨後就進入房中,未幾會出現欲嘔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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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問者即跟入房中問事。陳認為其祖母應該沒有師承,她不會畫符念咒,最常指示求問者做的事是「拜宅仔腳」,也常包香灰(爐丹)供有病者服用。問事者入門須放錢若干於薦盒上,陳有兄弟姊妹十一人,常輪流偷拿薦盒上的錢,祖母出房後往往找不到錢。每年秀才生辰時信徒紛紛攜帶紅圓及餅乾來拜,拜完後餅乾常送給他們兄弟,其數量多到他們無法吃完。祖母死前三日陳先生之二伯(秀才)即已預先宣告,屆時祖母果然無疾而終,享壽89歲;當時陳先生已經30餘歲。其祖母過世後,其祖居失修朽壞,秀才與同奉之花娘偶像也不知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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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案例發生在
西嶼內垵村。報導人家神案上所供奉的六尊神像分置二龕之中,從神像造型上看來是大神的反居次位:從面對神案的左邊算起,左龕中依次是土地公、金王爺及一騎馬神像,右龕中則是一婦人坐像、另一騎白馬神像及相公爺。金王爺可能是村廟
內塹宮內所祀神明的分身,相公爺來自前述的
相公宮,白馬神像據告是萬聖爺。位居六尊神像正中的二尊則都是屋主之親人。其夫之母生前常被相公爺及萬聖爺附身。其夫之姑(夫之父之姊妹)遇人不淑,投海自盡;其夫之長兄二次大戰時,不幸在美軍空襲中遇難;這兩人死後也經常附身於其婆婆,並要求被雕成金身奉祀,此即婦人及另一騎馬神像之由來,其婆婆即充當子與夫之姊妹的靈媒。其夫之二兄出海捕魚時,遭風罹難,屍體數日後方尋獲,當時屍身已泡水腫脹,舁其屍者未加意留心,屍身沿途多次撞及石牆等障礙物,而多有毀損;下葬後未久,舁屍諸人陸續死亡,村人到其家求助,經其婆婆降神後得知其夫之二兄要求被塑金身奉祀,但因死者本身已有後嗣而未奉於其家。該婦人也言及,其婆婆生前來問事者甚眾。第三個案例也是來自
內垵村;附身
查某佛的神靈自稱「太子」,為其夭逝時年僅7歲之子,過世年餘即來作祟,有一段時間令其全身顫抖、心悸,上山下海四處狂走,不知飢渴,曾經從屋頂縱身躍下;約二月餘,病得骨瘦如柴,只能扶壁而行,當時不知原因為何,於是到
赤馬村某一
查某佛處求問,僅得知有一「有牌有印」的神靈要來興壇救世,但卻未清楚表明身分。最後到
內塹宮請老爺公鸞書指示,才知道是自己過世的孩子,要來附身救世。之後請
小池角之法師來牽引,才能開口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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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個案例採自
西嶼鄉二崁村。
赤馬村女子楊氏暗戀
二崁村男子陳國雄,陳與妻陳李氏
結婚後,楊氏即跳海自盡,陳出海又正巧見楊屍浮海上,但並未依照漁民的習俗將其撈起,此後陳李氏便常覺身體不適,不由自主的發冷;未幾楊氏即來附於其身,並要求其夫娶她,並為其塑金身、穿龍袍,且要以特製尺寸的神龕供奉。由於陳國雄婚後臉上長瘡一直未癒,其母便代他答應楊氏,但以治愈陳之瘡為條件。此後楊氏便以陳李氏為乩身興壇。某日陳李氏之女見一鷹飛進屋內,但卻遍尋不著,陳李氏在案前擲筊得知自稱有牌有印的「顏厝良君」因原來為其代言的壇下過世,有意以陳李氏代替。楊氏花娘與顏厝良君經過一番爭論之後,決定將壇位讓賢。由於
二崁二興宮主神邱王爺沒有專屬乩童,當弟子無法理解鸞書時,便會請顏厝良君透過陳李氏來廟中說明旨意。顏厝良君因對
二崁有功,不但由私人神壇晉身
二興宮參與事務,並晉升為「將軍」(稱為陳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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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前三個案例都是子女附身於母,也常見死者附身於兄弟之妻(例如案例二),或附身於姊妹者;我們也發現有少數男子被其已故的子、女選為靈媒者,以靈媒的性別來論,男女呈現非常懸殊的比數。當然也有亡者與
查某佛的關係較遠者,或甚至彼此並無血緣關係者,例如
望安的一個案例是附身於侄媳(兄弟之子之妻),
望安另一案例附身的靈是
查某佛之母在陰間的配偶,案例四則是附身於暗戀對象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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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舉的被父親失手打死、自殺、空襲炸死之外,附身
查某佛的靈很多都是橫死的,目前蒐集到的有船難(包括
1929年在基隆失事的撫順丸及
1957年在
東吉遭難的光勝輪)、被日警刑求致死、失足墜井、捕魚落海等等。不論是早夭或橫死者,對家人無疑的是一個永遠的傷痛,如果獲知未得善終的親人得以受到如同神明一般的奉祀,在心理上必定具有很大的補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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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廟神媒的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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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人昔時衛生醫療條件欠佳,一遭病痛僅能仰賴神明的法力救護,家有急難變故當然也只能祈求神明提供解厄的方策。雖然一般廟宇都有杯筊、籤詩,可以做為與神明溝通的工具,兩者卻都略嫌被動,無法與神明做立即的雙向對話,因此不論是武壇乩童或文壇
鸞手的濟世,以其能夠與神明做實質的問答而受到信徒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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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公廟內「大神大桌」的濟世卻有許多限制;首先公廟的濟世都是在固定時間舉行,最常見的週期是3日1次,每逢濟世期又須動員許多人力,除乩手外還有其他執事,若是其中的要角有事不克出席,信徒苦候數日的濟世就無法舉行;由於在公廟效勞者都是自願性質,有些執事家庭生計又重,平常自然以養家活口為第一優先,廟中屬於例行性質的濟世若與漁期衝突,只好以趕趁潮汐出海為要務。其次不論文、武壇的濟世都在大庭廣眾之中舉行,有些鄉村婦女因之無法自在應對,有些求問的事項也難以啟齒;即便可以透過神媒與神明對談,在眾目睽睽之下也難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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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諸種限制在
查某佛的壇中都不存在;
查某佛常是鄰居的一位(有時村里中甚至還有數位)家庭主婦,幾乎隨時都可登門求教,只要有人上門,
查某佛放下手邊工作即可降神,毋需他人的幫忙。通常求問者都是在私密的情境下可以與其做最綿密的問答,有幾個案例神靈降壇時,被附身的
查某佛是躺在臥房內的棉被中回答問題。因此縱使某一村里中同時有文壇與武壇的濟世,
查某佛還是有其「市場」,其功能仍是無法抹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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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查某佛在村里中的宗教地位卻是曖昧不明的,很多人視其為「陰的」,無法上得了臺盤與公廟的神佛相抗衡;但是前項案例四卻是公廟主動借用
查某佛為主神傳達旨意,至少在廟中未有乩童之時,
查某佛可以發揮與乩童相同的作用。
民國88年(1999)望安某村農曆7月
普度時,
查某佛也代替村廟乩童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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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該村7月
普度結束時乩童都會降壇,驅逐留連不去的邪穢離村,該年
普度開始時即有人說當日乩童有事無法前來,
普度完畢後有一位村中頗負盛名的
查某佛即在廟前起乩,廟中的小法因之即敲鑼打鼓跟隨其後,彷若往年護持乩童巡行全村一般,起乩的
查某佛也執劍在幾個地點做格鬥狀。事後有當日未能參予的廟中執事指責當時在場者,認為不該讓
查某佛為村廟正神辦事。雖然該一事件的適當與否村人贊成反對者都有,不過無疑的是至少有部分人可以接受
查某佛與村廟神媒的互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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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大廟的神佛視
查某佛為「儲備」的代言乩身,先助其在私壇中興盛數年,再由其神壇轉移到廟中常駐,發生於
西嶼池東的案例五即是如此。黃陳氏之
查某佛神壇原奉的花娘、良君分別是其早夭之長女,以及與長女指腹為婚也早逝之未過門女婿,但仍時有五鬼來壇侵擾,之後
西峰寺崗山佛祖來主壇辦事,神壇才興盛起來。經過十餘年的興旺後,某日黃陳氏忽然飛奔至
西峰寺,家人追之不及,其長子口述,其母親纏足,當天出門鞋帶未繫,疾走如飛,家人在後追趕不上;到達
西峰寺即告訴廟祝花婆仔說:「我是佛祖,此後這位壇下要住在寺中,你要好好善待」。廟祝花婆仔原本不相信,可是後來
查某佛的表現卻能促使其信服。之後黃陳氏即長住
西峰寺,成為佛祖的乩身;黃陳氏死後觀音佛祖又找另一婦女陳許氏入替,陳許氏未受教育,臨壇辦事時常操流利的國語或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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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的造神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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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志(續修澎湖縣志)的作者之一在開始
查某佛的研究時即提出一個假說:夫人媽、
查某佛(以下統稱「上身的」)等的宗教現象是一種民間的造神運動。中國的統治者大筆一揮即可造就一神,民間的造神運動則相對地困難緩慢。不論是孤魂野鬼、祖靈、木石動物之精,能夠顯示具有達成人類願望的能力,即可踏上成神的第一步,但是成為真正的神之路途頗為遙遠,必須能夠發展出楊慶堃所謂的「一套神異的說法」。當然此種神威顯赫的口碑必須建立在「群眾基礎」之上,透過上身的進行濟世工作,即是厚植其根基的重要方法。但是在邁向成為廟神之途中,困難的一則是夫人媽之類的神靈必須讓求問者產生有求必應的信心,其次興盛的夫人媽在為其代言之「上身的」過世後,能夠再找到接替者;否則就像澎湖以及金門的
查某佛之壇,其所享之香火都僅能及身而止,
查某佛死後從此該靈即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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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澎湖進行更多的調查之後對此一假說的成立產生更強的信心。目前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澎湖的廟是以
查某佛奉祀的神靈之名為廟名的,最顯著的是建於
民國41年(1952)的
望安西坪村廟「
華娘廟」,此外
西嶼有「
相公宮」、「
良君廟」、「
夫人廟」、「夫人
媽宮」、「
姑娘媽廟」等等。其他地區未登錄在縣政府檔案內的祠廟也仍有許多這類的案例,例如
七美中和「黃德輝山神廟」中僅以紅紙書寫「黃德輝、盧元帥、盧千帥、秀才、小姐」,做為祭拜的神位;「林國府廟」同樣的紅紙神位寫的是「林官娘、林先祖、林先公」。
望安的
西安也有「相公祠」,另一小祠供奉的是「謝大王、鍾夫人」。
花嶼的「
金娘廟」供奉的是王將軍、金小娘、陳二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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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廟名及供奉的神靈之名稱與
查某佛常奉祀的相類似之外,有的
查某佛壇的神靈,能夠連續地找人充其乩身,終能累積足夠的信徒與資源,建立一祠以奉之。案例六
西嶼的「姑娘媽」即屬之,傳說姑娘媽姓趙,係清代駐守
外垵一武官之女,未嫁而逝,葬於該地。後來該村有一婦女許李氏長年患病,四處求醫不癒,後得知是姑娘媽採其為壇下;許李氏因之曾在家中坐禁。
外垵村民認為坐禁是正神採用乩童的必要程序,因此對其另眼相看。許李氏生前在家中接受問事,往生後有一女接替為姑娘媽之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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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部分人士對
查某佛採取略帶鄙視的態度,認為附身
查某佛者都非正神,故不值得對其敬拜;但是也有些人採取較為開放的態度,經過測試後也願意接受
查某佛及其背後之神靈,前舉
西峰寺的廟祝花婆仔即是其中之一。
西嶼後螺的某一法師有一日到
大池村,見到案例七
大池村廟
治安宮旁一位
查某佛陳黃氏神明附身正在辦事,該法師於是用鎖喉指試探,暗中掐好鎖喉指一彈,陳黃氏立刻無法言語,老法師事後告訴旁人,這位
查某佛是真的有神明附身,因為鎖喉指僅對神明發生作用,對凡人或裝神弄鬼的神棍並無影響。陳黃氏平常言語時口齒不清,但神明附身時說話卻很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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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續修澎湖縣志(宗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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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媽與
查某佛同為澎湖特殊的信仰方式,夫人媽為神壇或廟宇的女性主神,
查某佛則是女性的神媒。「
查某佛」一詞常被誤認為女神,事實上指的不是被崇拜的女性神明,而是傳達神靈意旨的女乩童。
查某佛與一般乩童不同處,在於附身在
查某佛身上的神明,大多非為著名的大神,反而以
查某佛家中的亡故親友為多。「夫人媽」乃指對家中亡故親人的一種非祖先祭拜的崇祀,親人過世後若有顯聖事蹟,降壇為人解決疑難,即可轉為家神,受到親人的供奉。何以
查某佛與夫人媽在澎湖極為常見?余光弘以為有三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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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決早夭或兇死者的奉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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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人民間信仰中,人死後必須要受到子孫的供奉,若無子孫供養則成為孤魂野鬼,故有否子嗣對漢人文化而言乃是十分重要的大事。對於男性來說,未婚或未育即逝,可透過家族中兄弟的過繼便可繼承其香火;但對女性而言,過世者卻難以如同男性般的方式獲得供奉,只能將其神主牌寄於菜堂、姑娘廟等處,或以冥婚的方式嫁出。澎湖盛行的夫人媽與
查某佛,乃提供了不同的可能,使得家中亡故者可經由成為家神而非透過取得子嗣來獲得奉祀。在家鬼成為家神的過程中,
查某佛扮演著其代言人的角色,神明的旨意,就經由女乩童向問事的民眾或家人說出。但並非所有的夫人媽皆有
查某佛為其表達意旨,也有許多成為家神的夫人媽並未設有神壇,僅在家中受家族的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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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為與宮廟神媒的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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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療衛生條件欠佳的年代,遇有病痛時求神問卜祈禱神明消災解厄是極為普遍的方式,雖然一般廟宇都可求籤、擲爻來探測神明旨意,卻稍嫌不夠直接,因此設有乩童等神媒的廟宇受到信徒的歡迎。但公廟中的濟世卻有許多限制,例如濟世時間太少、乩童必須養家活口出席不穩定,或隱私問題的詢問不方便,這都是
查某佛存在的因素。由於可與公廟的神媒進行互補,故一庄內雖同時有村廟、神壇濟世,
查某佛仍有固定的支持信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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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間的造神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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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威顯赫必須建立在民眾的基礎上,經由附身於
查某佛身上進行濟世活動,方可由家神乃至於廟神,但前提是靈驗,以及
查某佛過世後能否找到接替者,否則就僅能為家神,甚至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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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某佛在
七美鄉的分佈,就余光弘的調查,仍執業以及已過世但鄉民仍有印象者共有6位,包括
中和村的3位、
南港村的1位、
東湖村的1位,不詳者1位。隨著醫藥條件與教育環境的改善,
查某佛正迅速的消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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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媽的數量則因十分普遍而難以統計,下以
平和村人呂昌幸為案例,略述呂家所供奉之夫人媽的情形。呂家所奉祀的夫人媽名為「洪娘子」,為紅毛港人,於九歲時至呂家成為
童養媳,原本應嫁給呂世泰的伯父,卻未及
結婚,在19歲時病逝,呂世泰乃稱其為姑姑。據受訪人言,洪娘子在去世前一段時間,經常高聲歌唱,可能因為觸怒鬼神而病逝。洪娘子去世後,原應盡快下葬,卻因種種奇異的現象而暫緩,例如穿著在洪娘子腳上的鞋子經常脫落,就有如被踢掉,因此呂世泰的爺爺乃四處奔波,求神問卜,尋求死而復生的可能,最終卻仍失敗。後來因為家人有感應,就將其香火與神主牌供奉在家中,至十餘年前方安置金身,至此則由祖先升格為家神,每年農曆四月廿八日聖誕祭拜改用三牲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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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
七美鄉志
知識建檔|2017-11-28。知識更新|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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