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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營信仰與廟宇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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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營的功用之一,是藉著五方神軍的力量來鎮守「空間」。一般來說,這些「空間」具有神聖性或全體居民的生活範圍,如道壇、法壇、祠堂、廟宇與整個聚落,但是也有民宅安置五營的情形(呂理政,19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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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地區的廟宇有「官設祀典廟宇」與「民設一般廟宇」之別,前者又稱為「闔澎廟」,為清朝或清吏以公帑、募資的方式興建、整修,並按時祭祀的廟宇,有天后宮觀音亭城隍廟武聖殿與三官殿等五座(余光弘,988:4~15);後者則有「宮廟」與其附屬小廟、「甲頭廟」、其它小廟或私廟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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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澎湖地區,每個聚落皆有一座「宮廟」(又稱「大廟」、「公廟」),其地位可由兩方面來看:其一,宮廟活動的籌措方式與儀式過程所涉及的人員組成,涵括了社里中所有的居民(如支付「丁口錢」、參與祭祀等)、各甲鄉老、大、小頭家,以及隸屬於宮廟的法師、小法們與童乩等;其二,守護整個村莊的外營,是附屬於宮廟主神(當地稱為「主公」、「主佛」、「恩主」等)的神軍,而每年廟中神明(尤其是主神)亦須舉行繞境村莊與安營紮寨的儀式活動,反映著主神轄區涵蓋整個村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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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現今澎湖各地普遍存在的「甲頭」組織,也影響了村莊各廟宇的地位與祭祀活動。甲頭組織是由清朝的澳甲制度延續而來,當初設置澳甲制度的目是為了協助官廳處理地方事務(林會承,1989:189~213),至今,甲頭組織除了聚落以下的地緣單位之外,其功能已演變成為分配廟宇宗教事務責任的基準。通常甲頭的劃分方式為:首先依需要將一個村莊劃分為數個甲(有時一個甲還分為數個小甲),每甲以一長形木板記錄甲內各戶的戶長姓名,並依木板上的姓名,輪流負責宮廟諸神的祭祀活動(稱為「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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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濟角度來看,有些宮廟內的部分神明由村內某聚落或族群分別單獨奉祀,神明建醮往往形成沉重的負擔,因此以劃分甲頭、重新分配諸神祭祀丁戶數量的方式來加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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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祭祀圈」曲的觀念來看,各廟字祭祀丁戶的地域範圍,反映了廟宇的地位。宮廟諸神(尤其是主神)的祭祀丁戶涵蓋全村居民,因此成為全村的信仰中心;而甲頭廟諸神的祭祀丁戶僅為甲內居民,其地位則不如宮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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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外營附屬於宮廟,因此,通常一座宮廟的「形成」之後,必須在村莊外圍設置外營,以后螺為例,該村原先屬於合界東甲,並受到附屬於合界宮廟(威揚宮)的外營「保護」,當其甲頭廟(龍慶宮)的地位轉變為宮廟之後,便有了屬於自己的外營。因此,外營的建立,加深了以宮廟為共神信仰的祭祀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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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五營─以空間角度來看(著作:曾光棣)
知識建檔|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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