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衛和
安宅(
宅腳嶼)自古就是以農耕為主要生計的聚落,根據
昭和7年(1932)的調查,
東衛的土地面積約有159.43公頃,其中畑地有114.51公頃(約佔72.33%);人口有142戶、786人,其中只有12個兼業的漁撈者,平均每一戶的旱田有0.81公頃(約當29.428栽)。約有57%的旱田
種植花生和
高梁(二者間作),28%栽植
蕃薯、15%種植
小米(粟)和
玉蜀黍,一年的總收穫約值14,023圓(平均每一戶99圓),勉強可以維持三餐。
安宅里的土地面積有130.36公頃,其中畑地佔85.92(約112公頃);人口有62,453人(沒有從漁人口),平均每戶有旱田1.81公頃。旱田除了
種植花生、
高粱、
蕃薯等雜糧作物之外,有2%做為蔬菜栽培之用,一年的總收穫約值21,496圓,平均每一戶的農業收入有347円(澎湖廳1932: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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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早年
東衛的農業收穫只能供自家食用(有的人家自己吃都不夠),利潤十分微薄;
安宅的農業收穫則比
東衛好,約為
東衛的1.5倍,每戶的平均收益則將近有
東衛的3倍。到
民國38年(1949)以後,由於大批的國軍部隊進駐,農產的市場需求擴大,
東衛的農業才逐漸發展起來。
民國40年(1951)年底
縣政府曾在
東衛、
西溪兩地設立蔬菜苗圃,養苗60萬株,分配各鄉鎮及部隊栽植。
東衛蔬菜苗圃約0.2公頃,所培植的菜種主要是花椰菜、大頭菜、高麗菜及蕃茄4種。推廣給農民及部隊栽植之後,估計可以生產80萬6,450公斤,價值約1,218,250元(洪文源、葉茂生2005:134)。里民呂允棟(曾任
縣農會小組長)則說,
縣政府農政單位曾輔導補助他設置
高粱示範專業區,包括補助肥料、購置
高粱脫粒機等,
高粱收成後由
縣政府「保證」收購,前後有3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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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衛、
安宅農業的興盛期,約在
民國45年(1956)到
民國62年(1973)之間,主要是種植蔬菜,舉凡芹菜、蔥、蒜、高麗菜、大頭菜、白蘿蔔、胡蘿蔔、花菜、瓠瓜、
絲瓜、苦瓜、南瓜、白菜、油菜、油甘菜、波菜、茼萵、介藍、空心菜等都有,種類達一、二十種之多。
民國57年、58年(1968、1969)可以說是鼎盛時期,根據目前仍在耕種的農家的說法,當時
東衛里的農業大戶約有50戶,
安宅里則有20幾戶(都佔全里的1/3),菜價不錯,每天平均可以賣到四、五百元,每月收入有萬餘元,在那個年代都不算低。這些農業大戶家中又都有
養豬,少則三、四頭,多則七、八頭,所以當時
東衛里民在信用合作社、
農會、銀行的存款數冠於全縣;這時候
安宅里雖然已不如
東衛里那麼豐裕,但是從目前里內洋房林立的情況看來,仍然不難想像當年農業的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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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澎湖的農民都很會善用農業物質資源循環利用的原則來提高農業的收益,
農作物所需要的有機質大多取自於人畜的糞便和植物的灰燼,混合大量的沙土來製造堆肥。
東衛、安安兩里居民農耕所用的肥料,都是自家廁所的水肥或「肥窟」的堆肥,自宅的水肥不夠用時,就趕
牛車(車上放置大「糞桶」),到
馬公市區的民宅去收集水肥,
鎮公所會派專人來收錢並當場開給收據(最初每桶10元,後來漲為15元)。另外還有一項水肥來源,是到設在今
203號縣道路北側的水肥庫去買,買水肥的價格和自己去
馬公收的差不多。
東衛里的農民多將水肥和從田地裡運來的沙土混合後,堆放在今
202號縣道上坡處俗稱「
鐵仔頂」的道路兩旁,等它變成腐蝕土之後,才運到田裡去使用。
安宅里民則多在退潮時用
牛車到位在聚落西側
潮間帶上的
塔尖附近去挖取淡灰色的「黑沙」回來,利用自家的肥窟製造堆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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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衛、
安宅里的農業大約在
民國63年(1974)左右開始衰退,因為當時臺灣本島的工業開始起飛,從事工商業的收入比農業豐厚;同時澎湖地區的公共建設也逐年擴大,需要大量的工人,而工資報酬又比農作高,於是農民多轉業去從事泥水工,也有少數人轉而以禽畜飼養為主業,農地逐漸廢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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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民國75年(1986)前後,從事農作人口已十不及一,
民國85年(1996)以後,更是除了部份的
菜宅還有種植蔬果之外,一般的農地多已廢耕,目前種植蔬菜的居民已屬少數,收成也多以供自己食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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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八輯(東衛里安宅里)
知識建檔|2026-05-13。知識更新|2026-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