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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鄉離島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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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白沙鄉離島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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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鄉間居民在日治時代到光復初期,夜間的照明都和台灣本島的鄉村地區一樣,大都使用石油燈(煤油燈)。用玻璃瓶裝石油,以棉紗做爲燈心,光線微弱,油煙濃厚,室內多被燻成黑色,油漬斑斑,只有少數家庭經濟比較好的人能點燃臘燭或電石(電土)燈。西嶼各村到1964年才由各級政府及台灣電力公司等單位的補助,普遍裝設輸配電設備來供應電力。此後家庭夜間照明才有現代化的電燈,村莊有路燈照明,居民也得以使用各種電器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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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鄉四離島電力供應的時間更晚,吉貝村始於1966年鳥嶼村始於1970年員貝村大倉村始於1975年鳥嶼村1970年以前,家庭的照明設備與他們從事的丁香魚火誘網漁業的集魚燈同步演進,由煤油燈,到電土燈,再到充電式的蓄電池燈。1970年7月鳥嶼由縣政府輔導居民設立電力合作社來發電,每天分三個時段供電13小時。到1990年由台電公司接辦發電業務,設2部300kw的柴油發電機組之後,才擴充爲全天24小時的供電。吉貝村的供電發展過程和鳥嶼村大致相同,後來也是由台電公司接辦,但是因爲人口比鳥嶼多,而且夏季旅遊旺季的人潮很多,所以要設4部300kw的發電機組才足以供應。後來台電公司先後把鳥嶼吉貝的發電廠撒消,改以海底電纜由馬公輸送電力到島上供村民使用,才徹底的改善了離島的供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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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貝村的電力供應,起初在1975年4月由村人自組電力合作社,向政府申請一台發電機來自行發電,每天分早、晚二個時段,大約供應5至10小時的電力。到1989年改以埋設海底電纜,由澎湖發電廠跨海全天供電。至於大倉村的電力供應變化情形,則與員貝村雷同。各離島有了電力的之後,島民的生活照明、家電用品的使用、漁獲物的保鮮等問題才獲得解決,觀光業也才有某種程度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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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
知識建檔|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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