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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寮村宋求古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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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求古厝位於白沙鄉後寮村149號,為宋求日治時代旅居嘉義事業有成後返鄉興建之住宅。大正年間,嘉義新港名人林維朝創立酒場,邀集地方仕紳周達、洪光星及澎湖人宋求等股東人股,開設「源泉造酒公司」。生產大量的糯米酒、米酒、桶酒等,盛極一時。然臺灣總督府在大正11年(1922)5月5日,以律令第3號公布「臺灣酒類專賣令」,7月1日實施,規定酒類製造由官方經營,島內自給自足為原則,嚴禁民間釀造,同年7月1日正式施行酒類專賣。此舉對源泉造酒公司造成嚴重打擊,幾經會商之後,源泉造酒公司轉型為源泉醬油工場及染布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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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求古厝格局坐東朝西,為一落四櫸頭帶透庭、前磚坪。正對大門設置一面照壁,藉由遮蔽視線,避開濱海之墓葬區。入口處正面退缩,設中央及左、右三個門,迥異於澎湖民宅,若再加上左右兩側,總共有五個門,頗有五福臨門之意涵。其裝飾極為豐富,融合剪黏、泥塑、彩繪及彩繪磁磚等類型。正面仿附壁柱,其上端做西式柱頭,其上有泥塑老鷹、鷹揚千里;下端做花瓶、几座,寓意平安。泥塑雖因年代久遠而侵蝕風化,昔日繁華猶可想像。天井的鰲魚至今仍栩栩如生;透庭兩側壁堵仿抬樑式屋架,「國色天香」與「秋菊有佳」的彩繪磁磚色彩依舊艷麗;「栽培心上地涵養性中天」的對聯,仍是涵養人格之準則。可惜正身多已塌陷,難以一窺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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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求旅居嘉義,事業有成,於故鄉後寮村149號留下精彩華麗之屋宅。其生平仍有待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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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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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文教基金會,〈日治時期新港的釀造產業-以源泉造酒公司為例(上)〉,新港世紀回眸第278期,https://reurl.cc/Ykq9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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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茂生、葉永和編纂,《後寮聚落發展紀要─後寮村志》,澎湖縣政府文化局,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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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酒類專賣令律令第三號」(1922-05-03),〈大正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酒永久保存第一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03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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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文化局委託、國立台北藝術大學研究,《澎湖縣歷史建築清查計畫(第一期:白沙鄉西嶼鄉)》,200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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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知識建檔|202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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