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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看守所(澎湖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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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鼎灣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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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位於新生路148號,面積共1.7公頃。原附設於台灣省澎湖監獄,後來由於受刑人爆滿及各項設施不敷使用,乃於民國七十七年(1988)遷建至湖西鄉鼎灣村,而看守所仍然留於舊址,並於八十年十一月一日正式啟用。看守所除收容一般刑事被告外,並兼任澎湖少年觀護所、留置所業務,同時設立台灣監獄分監,收容刑期五年以下之煙毒犯。看守所是監獄的附屬,各方面的設施、管理均承續監獄的制度。除輔導受刑人能學得一技之長,以為將來得以謀生外,平時亦不定期組成清潔隊,協助地區做巷道、溝渠、廢土、花木修剪等清理整潔工作,為民服務工作深受地方嘉許,亦可養成受刑人任勞任怨的習性。(澎湖看守所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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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臺灣地名辭書(卷六)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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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監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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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民國38年(1949)成立澎湖地方法院,同時籌設澎湖監獄及澎湖地方法院看守所。民國39年(1950)3月1日,澎湖監獄成立於新生路一棟木造民房。民國40年(1951)7月,在馬公鎮紅木埕段三六一之二號及三六一之三號土地(今馬公市新生路148號)興建監所,完成一樓平頂舍房3棟(呈扇型),木造二層警庭1間,木造一樓辦公廳1棟。民國42年(1953),又增建圍牆、教誨堂、翻修辦公室,使澎湖監獄初具雛型。民國75年(1986)因為澎湖舊監獄,原址是廢土築填的海埔新生地,面積狹隘,毫無拓展餘地,因而辦理遷建;於民國78年(1989)初正式遷入湖西鼎灣村1之1號現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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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五輯(朝陽里陽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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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澎湖的監獄本來設在總鎮署的東側(今重光市場一帶),到日治的昭和8年(1933)以後裁撤,併入警察署的居留室。到民國38年(1949)成立澎湖地方法院時,才又籌設澎湖監獄及澎湖地方法院看守所,先派謝福慈負責籌備;民國39年(1950)3月1日成立,後改派單秀驊擔任看守所所長兼澎湖監獄典獄長。同年4月,承租馬公鎮新生路石氏的木造民房辦公,而受刑人的執行,及被告人羈押,則洽商澎湖縣警察局代為寄押。民國40年(1951)7月,才在今馬公市新生路148號興建新監所,於11月竣工,計完成1樓平頂舍房3棟(呈扇型),木造2層警庭1間,木造1樓辦公廳1棟。民國42年(1953),又籌建圍牆、教誨堂、翻修辦公室,使澎湖監獄初具雛型。但是新生路的監區,是利用廢土築填的海埔新生地,面積狹隘,毫無拓展餘地,雖幾經修建,仍不敷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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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5年(1986)配合法務部的「改善監所六年計畫」,辦理遷建;於民國78年(1989)初遷入湖西鄉鼎灣村1之1號現址後,新生路澎湖舊監區由法務部撥款整修,於民國80年(1991)11月1日掛牌成立臺灣澎湖看守所,並附設臺灣澎湖監獄澎湖分監及臺灣澎湖少年觀護所。隨後法務部為了精簡組織、節省人力,自民國87年(1998)7月2日起,將臺灣澎湖看守所、臺灣澎湖少年觀護所併入鼎灣本監合署辦公。新生路舊址僅保留澎湖分監,員工勤務也由本監統一調配後,於民國89年(2000)12月1日起,又裁撤分監,將收容人移回本監,職員也調回本監服勤(顏尚文2005c:13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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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五輯(朝陽里陽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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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的監獄,在《澎湖廳志》頁68有如下記載:「光緒十五年,奉文移文澳廳署於媽宮城內,就裁缺副將舊署改為通判衙門⋯⋯署內房屋,略仍其舊,署旁添蓋化善所、監房五間,計費番銀四百一十二元七角零,於徵還民借穀價項下動支」,是澎湖最早有監房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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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政府於民國38年(1949)設立澎湖地方法院,同時籌設澎湖監獄及澎湖地方法院看守所。是年12月,初派謝福慈籌備,後改派單秀驊為看守所所長,兼澎湖監獄典獄長,於民國39年(1950)3月1日成立;同年4月,承租馬公鎮新生路石氏木造民房辦公。關於受刑人之執行,及被告人羈押,則洽商澎湖縣警察局暫代寄押人犯,迄7月1日,修竣監舍後,始將人犯提回執行。民國40年(1951)7月,奉准撥款185,000元興建監所,地點擇於馬公鎮紅木埕段361-2號及361-3號土地。11月竣工,計完成1樓平頂舍房3棟,呈扇型,木造2層警庭1間,木造1樓辦公廳1棟,監所即遷入新址。民國42年(1953),孫殿襄接掌監所後,籌建圍牆、教誨堂、翻修辦公室等工程,至此澎湖監獄初具雛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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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路澎湖舊監區,原為廢土築填之海埔新生地,房舍簡陋,面積狹隘,毫無拓展餘地,不足以紓解擁擠之監獄受刑人,雖幾經修建,仍因地區狹窄,建物不敷應用。遂配合法務部之「改善監所六年計畫」,於民國75年(1986)辦理遷建;於7月10日破土,至民國77年(1988)9月8日竣工。民國78年(1989)初正式遷入本鄉鼎灣村1之1號現址;建築物座北朝南,圍牆縱長315公尺、橫寬230公尺,總面積13.0557公頃,圍牆內面積7.245公頃,建築總面積10,246.35坪,共有房舍595間,技藝教室13間。臺灣澎湖監獄房舍配置前為行政大樓,其後為戒護中心,兩側分別為醫務中心及女監,戒護中心後面即為技藝教室及舍房區,共分為4個管教區,成一「田」字型格局。4個管教區中間為中央臺,與4個管教區相銜接,4區均相互隔離,各有獨立活動空間;係鑑於監控容易,並便於分類處遇,貫徹分區管教之考量。監所舍房採背向背式建築,並設有空中巡邏廊道,實兼顧通風、採光及監視之功能。受刑人之提送及接見均經地下道出入,對於戒護安全保障極大,實為國內最現代化監所建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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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路澎湖舊監區則由法務部撥款整修,於民國80年(1991)11月1日掛牌成立臺灣澎湖看守所,並附設臺灣澎湖監獄澎湖分監及臺灣澎湖少年觀護所。隨後法務部為精簡組織、節省人力起見,自民國87年(1998)7月2日起,將臺灣澎湖看守所、臺灣澎湖少年觀護所併入鼎灣本監合署辦公。新生路舊址僅保留澎湖分監,員工勤務由本監統一調配後,旋於民國89年(2000)12月1日起,又將分監裁撒,將收容人移回本監,職員調回本監服勤。監獄少年觀護所民國97年元月裁撒,新生路時是以收容5年以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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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湖西鄉志(上冊)
知識建檔|2026-03-19。知識更新|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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