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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澳舊廳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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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文澳廳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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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於康熙廿三年(1684)收入清版圖,文官設於文澳,武官設於媽宮。直至光緒十五年(1889)媽宮城竣工,文官始移到媽宮,與武官同駐。綜計康熙廿三年光緒十五年,清之舊文官廳署設在本里達二百零五年之久,廳署之規模歷數次重修,首先是雍正五年(1727)就原巡檢署改建,有大堂(廣深各三丈五尺)及科房六間。乾隆時通判胡建偉拓建,計有大堂等共卅多間建物,外圍柵欄,前有照牆。光緒年間,通判洪其誥、李嘉棠再修。光緒十五年,通判移駐媽宮後,改為武營,置放器械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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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引用|《臺灣地名辭書(卷六)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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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澳案牘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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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9年(1920)4月20日臺灣日日新報報導澎湖廳川中子安治郎廳長(1919年5月─1920年9月)欲廣設公學校分教場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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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區管文澚區內諸生徒,就學媽宮公校者,數實寥寥無幾。川中子廳長為國語普及起見,因決定以文澚及文澚底、大案山三鄉開設一分教場,教師以卒業生充之。午前,專教國語;午後,乃練習漢文。其教漢文經費,由各父兄負擔。至後窟潭西衛火燒坪三鄉,及東衛山尾宅腳嶼三鄉,亦俱計畫一同開設場所,以西衛鄉王家祖祠及宅腳嶼祖祠為最合式。而菜園石泉前寮三鄉亦擬同樣設立場所,亦以菜園鄉祖祠為修用。若文澚之場所,則決定修葺舊廳衙之案牘廳,為最適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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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該則報導,文澚及文澚底、大案山三鄉開設之分教場,預定位置是清代舊廳署的案牘廳。依據陳英豪對案牘廳的研究,清代於文澳城隍廟西側有一專祀檔案爺(案堂爺)的小祠,稱之為「案堂廳」。信眾會先參拜檔案爺後,才至城隍廟內祭祀。爾後,案堂廳舊址充當文澳警察派出所,居民才將檔案爺移進城隍廟內,奉祀於城隍廟正殿神龕最前排的正中央。報導中的「案牘廳」,就是文澳居民所認知的「案堂廳」。從清代方志的描述,城隍廟文澳舊廳署東偏,書院則於文澳西偏,距廳治三百餘步。而信眾會先至案牘廳參拜檔案爺後,才至城隍廟內祭祀。則清代文澳一代的官署寺廟排列由東向西應為城隍廟、案牘廳、通判署、祖師廟文石書院。爾後,通判署移入媽宮城內,陳英豪進一步推測「案堂廳」可能於此時也一並移入而改稱為「顯靈廟」,也就是今日馬公陰陽堂陰陽堂碑志記載該堂本係前清道光年間建於文澳廳署,入祀歷任在職亡故而無後嗣之廳署官吏或民間失祀之男女幽魂。至於,檔案爺為何沒有一並移入媽宮,則有待進一步文獻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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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不論是公學校或分教場、分離教室,其設立之初礙於草創,教學場所難覓,多以宗祠、寺廟或清代之官署、營舍為校舍。例如,湖西公學校係購買陸軍假設兵營舊屋宇,文澳的案牘廳、西衛鄉王家祖祠、宅腳嶼祖祠(謝姓)、菜園鄉祖祠(黃姓)等充當校舍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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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1920年5月14日《臺灣日日新報》有另一則報導:「媽宮公學校所轄之文澳石泉風櫃宅腳嶼等地設立分離教室;小池角公學校則有竹篙灣設立分離教室。」媽宮公學校所轄之分教場並無文澳之名,媽宮公學校嵵裡分校設立於1918年4月25日,媽宮公學校石泉分教場則成立於1922年6月24日。綜合上述兩則報導與日治時期所設立之公學校歷史而言,文澳所設立的學校類型應為分離教室而非分教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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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澳分離教室上午教授日語,下午以漢文為主的教學型態,可能在媽宮公學校石泉分教場1922年成立後,即告裁撤。案牘廳雖已不復存在,然依舊殘存於文澳里人的記憶之中,檔案爺也持續享祀人間香煙於不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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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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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01月01日|台灣踏查日記 / 伊能嘉矩(楊南郡|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