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澎湖節孝祠之設,始於澎湖通判魏彥儀。魏彥儀,江蘇省陽湖縣人,
道光17年(1837)7月,以臺灣府經略代理澎湖通判,緣事撤去。繼任者為徐柱邦,
道光18年3月署。魏彥儀爾後又歷任嘉義之縣與鳳山知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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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廳志》收錄臺灣兵備道姚瑩於〈飭澎湖廳續舉節孝札〉指稱:
道光十八年三月十五日,代理澎湖通判事臺灣府經歷魏彥儀以澎湖向未建立節孝專祠,而閱
澎湖紀略等書,內載節孝、貞烈婦女李國魁之妻吳氏等六百有二十人。為彰顯苦節貞操之德,遂於
天后宮西偏捐建節孝一祠。又,節孝祠:在
天后宮西室。
道光十八年正月署通判魏彥儀設。內祀:「
紀略」所載十一人,「
續編」所載百二十人,於春秋行祭天后禮畢後,同日附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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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彥儀於
天后宮西偏設節孝祠,《
澎湖廳志》所載一則於
道光18年(1838)1月,人數有百餘人;一則於
道光18年(1838)3月15日,人數有六百餘人。不僅時間有異,人數也不一。上述兩則有關節孝祠的記載,其文本為
光緒20年(1894)刊行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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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澎湖廳志》之編修始於
光緒4年(1878)3月,蔡麟祥署澎湖通判時,
林豪的學生們在仕紳
蔡玉成等人的提議之下,建議蔡麟祥修纂《
澎湖廳志》。同年
(1878)10月,正式開局撰寫,蔡麟祥並敦聘
文石書院山長
林豪擔任總纂。從現存
林豪所撰寫的《
澎湖廳志》〈凡例〉最後署記的日期為「
光緒五年重陽節主講
文石書院廈門
林豪謹識」,由此可知《
澎湖廳志》的編纂,在
光緒5年(1879)9月9日已完稿。自
光緒4年(1878)10月開局辦理,至
光緒5年(1879)9月9日完稿,總計約花了一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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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879年的《
澎湖廳志稿》〈卷十四藝文志中〉收錄魏彥儀所著之〈節孝祠記〉,此文最後署於「道光歲次丁丑嘉平穀旦」。然道光並無丁丑年,對照魏彥儀代理澎湖通判的時間,此道光丁丑年乃丁酉年
(1837)之誤植。其次,農曆12月稱為嘉平月,故而魏彥儀餘
天后宮設節孝祠,乃在
道光17年12月,早於爾後修正之
道光18年正月。第三,上述節孝婦女620人與120人之爭議,從該文中可以確定為120人。然而,《
澎湖廳志》於
1894年正式刊行時,將魏彥儀之〈節孝祠記〉刪除,是以不見於今所見之《
澎湖廳志》。茲將魏彥儀所著之〈節孝祠記〉抄錄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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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聞婦稱四德,當以節義為先;女有三從,宜叶利貞之吉。雖遐陬僻壤,不乏靡他矢志之人。而潛德幽光,每多湮泯勿傳之嘆。本分府承之斯土,半載於兹,既欲端士習而挽狂瀾,尤思崇節孝而維風化。因閱
澎湖紀略續編等書,内載節烈婦女一百二十人,或寡鵠孤雛,共勵松筠之節;或汎舟盟水,彌氷雪之操。姓名雖列於篇章,懿行未彰於里黨。褒嘉莫逮,激勸奚昭。爰相度於
天后宮西室,建立節孝祠,安設眾節婦神位,並擬於春秋祭祀天后禮畢後,同日附祭。所需品物為費無多,隨時官捐,着禮房承辦。庶幾徽音足式,還同綽褉之榮;海國流芳,美媲貞珉之勒。冀垂永久,用慰貞魂。除諭禮書偹案外,因記其緣起,懸諸祠左以示不朽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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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歲次丁丑嘉平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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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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