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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澎湖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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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1949)2月,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省糧食局高雄事務所食鹽供銷組澎湖分組」,負責承辦食鹽供銷業務。民國39年(1950)6月,改稱「臺灣省糧食局高雄事務所食品組澎湖分組」,同年12月「臺灣省鹽務管理局澎湖分局」裁撤,原有人員併入食品分組。民國40年(1951)9月改稱「台灣省糧食局高雄事務所澎湖倉庫」,並且收回委託縣政府辦理的公教食米供應業務。民國42年(1953)4月,改稱為「臺灣省糧食局高雄事務所澎湖分所」,負責供應公教糧、專案糧、平糴米、批售米,糧食管制、食鹽供銷、雜作肥料分配、肥料服務到家、輔導農業增產貸放資金與補助、銷售糧食實物債券及兌付本息等業務,暫時租用馬公鎮中央里中山路6巷8號民房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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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又先後改租過民權路66號民房及中華路27號民房,直到民國51年(1962),才在馬公市民福路63號(現址),興建二樓辦公廳(52年1月22日落成);民國55年(1966)7月11日,改稱「臺灣省糧食局高雄管理處澎湖分處」;民國64年(1975)還在西文里103-1號及西衛里124號分別建有一座倉庫。民國88年(1999)7月,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南區糧食管理處」,民國93年(2004)2月3日,又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掌理糧食收購、倉儲管理、糧食供銷、糧食管理、糧食生產、糧食經營、糧商管理、糧食檢驗;農產品批發市場改善、行銷、加工及經營輔導業務、作物環境、農業機械、土壤肥料、種苗管理、農糧產業資訊蒐集、經濟分析及預測、農糧產業天然災害救助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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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2輯|2006年
知識建檔|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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