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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美鄉開拓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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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美島到底何時方有人跡眾說紛紜,但最早應該可以追溯至新石器時代早期。這點由臧振華教授所著的《澎湖七美島史前石器製造場考古發掘計畫報告書》可窺之甚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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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七美島在明太祖期間有自閩、浙地區遷來的一批居民,之後廢除澎湖巡檢司,島上居民被迫遷回中國大陸,從此七美島就常淪為倭寇和海盜棲息之地。到了明末清初,又有第二批從大陸遷來居民到此,據說中和村山頂一帶的夏姓就是當時來的居民,隨後陳、呂、吳、許、張、顏等大姓也陸續遷到七美島來。近幾年來,臧振華教授等人民國七十二年(1983)七美人塚西北方約兩百五十公尺處,發現距今約四千五百年前之『細繩紋陶』南港文化遺址,並且先後於民國七十二年(1983)民國八十九年(2000)七美島上發現了三處『石器製造場』遺址,分別有:南港、東湖西北灣石器製造場,使七美在台灣的史前時代扮演著重要角色。本鄉位於澎湖群島最南端的一個獨立島嶼,舊名有「南大嶼」、「南嶼」、「大嶼」、「南天嶼」、「大嶼澳」、「大嶼社」等稱呼,其中以「大嶼」稱呼為最早,在清初康熙廿四年(1685)蔣毓英纂修的《台灣府志》即已記載,光緒十九年(1893)林豪的《澎湖廳志》也有「網垵澳」的「大嶼社」,即有「大嶼」島的稱呼,並在「島嶼」的說明中,亦有「大嶼」之稱。明治時代,網垵澳改稱網垵辦務署,明治三十年(1897)大嶼社改稱大嶼鄉明治四十二年(1909);「網垵支廳」下設「網垵區」及「大嶼區」;大正九年(1920)改稱「大嶼」,隸「高雄州澎湖郡望安庄」;昭和元年(1926),復歸屬「澎湖廳望安支廳」;昭和十九年(1944)大嶼望安庄畫分成立一庄;臺灣光復的翌年(民國三十五年),依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的「臺灣省政府組織規程」改稱為「望安大嶼鄉」,將日治時期原有之保甲制度廢止,改設村、鄰。全鄉設有東西村、中平村、南海村等三村。後「區」於同年六月裁撤,乃獨立為大嶼鄉民國三十八年(1949),澎湖第四任縣長劉燕夫蒞鄉巡視時,為表彰曾有七位女子不受倭寇欺辱,而投井殉節的貞烈事蹟,遂召集地方知名人士研議後,將「大嶼鄉」易名為「七美鄉」,呈請省府於七月二十日核准,「七美鄉」之名由此而定之。民國三十九年東湖、西湖、中和、平和海豐、南港等六村,成為鄉公所的行政村,迄今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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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美島位於澎湖群島的最南端距離高雄只有短短的五十八海浬,離馬公更只有是二十九海浬,但早期因為海洋的隔離交通不便,居住環境稱得上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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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七美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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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明、清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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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美島見諸於歷史文字的記載,最早推估可以溯及宋朝,此時「澎湖」一名方正式見於史書之中,據《宋史》之《外國傳》有關流求國(即今之臺灣)記載:「流求國在泉州之東,有海島曰彭湖,烟火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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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以上記載,乾隆六十年(1795)洪亮吉所著之《臺灣府圖志》認為:「按澎湖,在宋時,屬琉球。」顯然宋時澎湖諸島(包含七美)已廣有人居,且與福建沿海人民有所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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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史書上有漢人居住澎湖的確實記載始自南宋,如樓鑰《攻媿集. 卷八十八》泉州知府〈汪大猷行狀〉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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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道七年(1171)四月起知泉州,到郡……郡實臨海,中有沙洲數萬畝,號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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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理宗寶慶元年(1225)宗室趙汝适著《諸蕃志》中,明確的指出:「泉有海島曰彭湖,隸福建晉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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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十一月澎湖才正式設巡檢司治理,隸屬福建行省泉州路同安縣。元朝的《島夷志略》並更清楚地說明了澎湖的村落港口數量與民俗風土:「島分三十六,巨細相間,坡壠相屬,有七澳居於間,各得其名。自泉州順風二晝夜可至。有草無木,土瘠不宜禾稻。泉人結茅為屋居之。氣候常暖,風俗朴野,人多眉壽。男女穿長布杉,繫以土布。煮海為鹽,釀秫為酒,採魚蝦螺蛤以佐食,爇牛糞以爨,魚膏為油。地產胡麻、綠豆。山羊之孳生數萬為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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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書並說明到元末至正九年(1349)時,澎湖已改隸泉州路晉江縣,其中倚海維生、山羊生養眾多的景象至今仍在七美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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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到明朝,明太祖朱元璋鑑於倭寇、海盜為患,對於外國沿用元朝的貿易統治,原則上只准朝貢貿易,外國來中國貿易的時間、船數、人數均有詳細規定,對於治下黎民,則恐沿海百姓勾結倭寇,危害海防安全,故禁止百姓出海與外邦通商,造成了將澎湖徙民墟地的「墟澎」政策。《萬曆重修泉州府志》對於當時的澎湖有如下之形容:「東出海門舟行二日程曰彭湖嶼。在巨浸中,環島三十六,昔人多僑寓其上,以苫茅為盧舍,推年大者為長,不畜妻女,以耕漁為業,其地宜牧牛羊,散食山谷間,各剺耳為記。訟者取決於晉江縣,城外貿易,歲數十艘,時為泉州之外府。後以倭患墟其地,或云抗于縣官,故墟之。今鄉落屋址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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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明太祖洪武廿年(1387), 11 因東南沿海長年海盜倭寇為患,竟行徙民墟地政策,逕廢巡檢司,徙原有居民至泉、漳二州安置;嘉靖間,以海防故,復設巡檢司;旋罷,而澎湖又棄為甌脫矣。清初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九十六便記錄下這段史實,類似的記載內容也出現在胡建偉所著的《澎湖紀略》卷二地理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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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湖嶼⋯⋯明洪武五年,湯信國經略海上,以島民叛服難信,議徙之近郭。二十一年,盡徙嶼民,廢巡檢而墟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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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此的治理政策,無疑是將具有生產力且奉公守法的邊疆良民遷走,反而留給海寇外患化外之地的喘息空間,浪費珍貴的宜居土地與自然資源,棄守原本可以作為海疆沿岸前衛的島嶼,反使海寇外患更逼近閩浙沿海肆虐,一如清朝末年的《澎湖廳志》所評論明朝之禁海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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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紀略》載:南大嶼、東西嶼坪,距廳治較遠,曾經封禁;蓋恐鞭長莫及,為奸宄所混跡也。抑知國家聲教四訖,山陬海澨,莫非食毛踐土之區,豈於區區小島而化外置之?且居此島者,皆耕釣良民,有家室之安、有舟楫之利、有比鄰以資守望、有澳甲水汛以互相稽查,其於媽宮廳治,無異手足之衛頭目也。脫令空曠無人,安知不為奸宄所竊踞,轉末由驚覺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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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明朝中晚期嘉靖、隆慶、萬曆年間,俞大猷、戚繼光等經略閩浙海疆頗有功效,海賊倭寇之患漸息,12 加上據翁佳音老師考據,13 雖然可考的明朝禁海令與虛澎政策至少有兩次(洪武廿年和隆慶五年)將澎湖群島居民遷居他地、虛其地,但實際上明朝政府既無設文官駐地治理,福建汛防水師在朝廷明文規範中,一年之中只有半年左右時間巡防澎湖,僅在春、冬兩季,各巡守澎湖諸島嶼海域2~3 個月,且隨著大明國力江河日下而逐漸蒙混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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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海禁令實際上也隨著明朝國運將終而逐漸廢弛,加上澎湖諸島當時是荷蘭東亞海上貿易的重要糧食運補、貨物轉運、避風整修據點之一,民居於此多有商販貿賈之利可資營生,於是閩南沿海居民在生存壓力下,被七美島臺灣堆海域特殊的天然漁場條件與貿易商利吸引,於是又有閩南漢人移居七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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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終明朝一代,雖然七美在大明官方文書上,皆被朝廷視為棄地禁地不可移居報墾,但反而在明末時期的西方地圖文獻中可覓得蹤跡,且對地貌輪廓與周圍航道水深,尚能有所具體紀錄,比對以下在明崇禎十三年(1627)由荷蘭牧師Francois Valentyn 編著之《新舊東印度誌》第四冊中的插圖《KAARTVAN HET EYLAND FORMOSA EN DEEYLANDEN VAN PISCADORES 1627》(荷文:福爾摩沙和澎湖群島地圖1627年)中,可以看到七美以荷蘭語被標示為「南島」,並還有沿岸水深之記錄。或據學者研究由Johannes Van Keulen 所繪製在西元1654~1715 年間成圖的《澎湖海圖》,也可以看到對七美島以荷蘭文之南島標示。以上兩幅荷文之七美島海岸線輪廓與澎湖本島之相對位置,都與近代之地圖測量相距不遠,比同時期的中文地圖清楚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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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相近年代稍後期的南明鄭經政權出版的《永曆十八年(1664)臺灣軍備圖》中,除澎湖媽宮澳地名標示與港灣特徵清楚外,南方指標示了將軍澳與八斗(即望安),虎井被誤植在馬公北方,七美則不見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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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整理中可以看到此些宋、元、明朝早期文獻中的澎湖,對於所隸屬疆域島嶼之說明甚為概略,或以天罡之數象徵概述澎湖島嶼眾多而缺乏實徵,如:「羣島錯立」、「島分三十有六,巨細相間,坡隴相望,乃有七澳居其間」、14「舊言三十六島,實則有名可紀者五十有五也」,15 可以推估出古人已概略知曉澎湖一帶有諸多島嶼,但由於觀測紀錄者對於大陸近海以外之海域所知不多。即便查考相對接近現代的清朝志書中的澎湖航海圖志或輿圖,也都能發現對於澎湖諸島距離、面積比例尺、相對地理位置或島嶼地形輪廓描繪的多顯粗略甚至有明顯錯誤,16 加上中原王朝的統治者多數對海洋疆域治理的不重視,僅將澎湖一帶視為軍事防禦要衝與漁民出海暫時休整之基地,故對於澎湖海域的島嶼的命名與實際統治管理不甚熱衷,但由於七美為澎湖群島之最南端,亦是澎湖群島中面積第五大之大島,顯然必在上述澎湖早期文獻中所述及之諸島嶼之列中,只是古人未及詳述而已,反而彼時西方海權強國如荷蘭東印度公司正值大航海殖民時代,澎湖群島作為重要貨物轉運貿易運補據點,反在17 世紀之西方文獻地圖之中可覓得七美島的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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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七美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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