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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鄉光復前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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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鄉居民的人口統計,自元朝設治至乾隆31年(1766)止,尚無確實的統計數字,至乾隆32年(1767)依據清康熙52年(1713)頒詔,「以後增加人口永不加稅。」少了此層顧慮,本鄉開始有人口的統計數字。當時本鄉設有通梁瓦硐赤崁鎮海吉貝等5澳,居民的分佈情形分別為:通梁澳通梁社長岸社大倉社計87戶,男389人,女352人,合計741人;瓦硐澳瓦硐港社後寮社港尾社城前社中屯社計221戶,男1,134人,女1,008人,合計2,142人;赤崁澳大赤崁社鳥嶼社計146戶,男750人,女642人,合計1,392人;鎮海澳鎮海社岐頭社港子社、小赤崁社計116戶,男732人,女621人,合計1,353人;吉貝澳吉貝社計64戶,男452人,女374人,合計826人。5澳戶數總計634戶,人口男3,457人,女2,997人,總計6,4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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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鄉歸入清版圖後,第1次住民的人口統計數字。至道光8年(1828),第2次人口編查統計,戶數為1,636戶,男女合計總人口1萬1,217人。光緒19年(1893),第3次人口統計,通梁澳鼎灣計5,567人,瓦硐澳4,967人,赤崁澳1,312人,鎮海澳吉貝澳4,995人,總計1萬6,850人,其中除去鼎灣澳約5,000人外,自道光8年(1828)光緒19年(1893),經過65年之間,本鄉的人口不增反減,追究其原因係生計困難,紛紛遷移臺灣本島謀生,尤以赤崁澳轄內遷出者最多,當時遷往臺灣的人口數為全縣之冠。據《澎湖廳志》記載:「澎民之赴臺謀生者,年以千百計......地狹民稠,田不足耕,穀不給於養,不得不尋親覓友,以圖餬口。」因民生及經濟問題而迫使人口大量外移,實為時勢所逼。清光緒21年(1895),日本佔據澎湖,經過50年的統治,本鄉的居民遷出臺灣本島謀生者,漸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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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民國34年(1945)戰後,因經濟蕭條,臺灣同樣謀生困難,有部份鄉民返鄉,重拾農漁業維生,但依據民國35年(1946)本鄉的人口統計,總戶數1,735戶,人口數男5,317人,女6,079人,合計1萬1,396人,此一數字與道光8年(1828)的統計數字相比仍未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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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重修白沙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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