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蘭時代台灣史」中的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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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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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年8月底,荷蘭人拆毀澎湖紅毛城進入臺南安平,開啟所謂「
荷蘭時代臺灣史」時期後,歷史聚光燈便轉照臺灣本島。似因背景燈光暗滅,
1624年至
1661年期間,澎湖在一般歷史書籍中大都被脫落、忽略;連帶地,16、7世紀以來的臺、澎密切結構,也因而空缺、隱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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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探索之光投射上述幽暗面,是本文首要趣旨。幾年來,我再而三提出臺灣史研究與敘述中,有個值得省思的趣味現象,即:一些聚落雖然長期自律性發展,卻往往改朝換代後,因某些緣故而歸零重來,所以聒噪主張再加強歷史連續性,或貫時縱切面(Diachronic)之探討仍有必要。澎湖早期史,這種現象似乎頗為嚴重,更值得探討。至少,宋元時代即有人居的澎湖,1387年(明洪武20年)遭明政權「盡徙嶼民……墟其地」,歷經兩百年(1571,明隆慶5年),又被「虛其地」;得等到17世紀末清朝領有澎湖「招徠安集」後,「人始有樂土之安,而澳社興焉」,從而「生齒日繁」。換句話說,如果按照傳統官方論述,澎湖在16、7世紀近代初期間,僅是「盜子賊假息淵藪」、「不逞者潛據其中」之甌脫地,土地庄社往往為荒蕪待闢、變動不居的非穩定狀態。這是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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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無力討論16世紀以前,僅在重審16、7世紀相關中外文獻,尤其是1624至
1661年間的史事,看可否對既定論述有所調整。然而,貫時縱切探討澎湖早期史時,勢必觸及與臺灣本島關係,這又牽涉到通時橫切面(Synchronic)的考察。臺、澎兩地發生關係,乃至成今天國族共同體,由貫時觀之,早在明鄭就開始形成,這又與近代初期東亞海域交易往來圈橫切面結構有關。本文次要之旨,即在複述這種結構,以為互相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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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兼顧縱橫面下,本文進而試圖初步補闕「
荷蘭時代臺灣史」中的澎湖史,進而對澎湖人長久以來把
文澳「
紅木城(埕)」視為荷蘭「紅毛城」之事,提出一個調和傳說與事實的新假設。最後,我會粗描臺澎兩岸的有趣人物往來關係,再確證臺灣史有被忽略的連續性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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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東亞海域交易往來圈的大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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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從臺、澎結構關係,亦即橫切面角度談起。臺、澎形成一體,若僅由明鄭在澎湖設安撫司,清廷領臺澎湖改隸臺灣府後算起,多少是拘泥於政治史角度,甚至是臺灣本島人立場的片面觀點。研究視野放回當時現場,我們即可發現,近代初期臺灣史並非從臺南安平寫起,而是由傳統中國「東、西洋」航路的海洋場域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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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初期東亞世界經濟中,中國天朝為中心的政府朝貢貿易,以及民間海外通商網絡,是主要結構之一。當時中國海外貿易,分東、西兩洋路,而「澎湖僻在興、泉外海,其地為漳、泉南戶,日本、呂宋、東西洋諸國所必經。南有港門,直通西洋」,可見澎湖當時在東亞海域交易往來圈的重要角色。然而,自16世紀20年代發生日本朝貢爭端,繼之葡萄牙、西班牙人東來,東亞海域更形波瀾起伏。閩粵素來以海為田的福佬(包括潮汕福佬,即所謂的「潮州人」)漁民、海商與海盜,航經澎湖、臺灣愈加頻繁。16世紀中葉,著名潮汕福佬海盜林道乾、林鳳等人,前仆後繼與明朝在澎湖、臺灣等地,玩起官兵捉強盜的歷史劇,澎、臺成為官方眼中的海賊非法巢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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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年(
萬曆20年),明朝因「倭犯朝鮮,哨者云將侵雞籠、淡水,雞籠密邇彭湖,於是議設兵戍險。二十五年
(1597),增設遊兵,春冬汛守。四十五年
(1617),倭入犯
龍門港,遂有長成之令,兼增衝鋒遊兵以厚其勢」。臺澎發生一體關係,至遲在16世紀中葉已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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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澎湖附近海域「商漁舴艋,日往來以千數」,熱絡景象自可想見。葡、西等歐人把澎湖
西嶼、
望安分別稱呼「漁翁」、「海盜」之島,良有以也。此外,
西文文獻中的海盜密秘島Touznacaotican(Tonznacaotican),乃至是Ancon(Aucon)、Corchu,以及Plon等島,據學者推定,應指澎湖各島。要言之,澎湖附近海域,是各色漁民、海商與海賊的場域;大背景海洋場域結構,使澎湖與臺灣必然甚早發生關係;澎湖是場域主角之一,近代初期臺灣史序章,澎湖先登場。11歐洲人初來東亞,正面對著上述海洋場域。
1604年,荷蘭人從爪哇出航,原本要到澳門擇地尋求與中國貿易,卻因漢人水手「不諳」水路而「飄」到漳泉海岸,落腳澎湖準備招商;
1622年,他們捲土重來謀佔澳門,失敗,「又」退居澎湖。此非偶然,是結構。持平而論,就當時歐洲海船停泊港口條件來說,所謂「國際強權唾涎」之地的臺灣,還比不上澎湖。澎臺之間差異,以政治角度觀之,在於是否屬大明中國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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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屬版圖內,荷蘭人不得不退而佔領共同體另一岸、版圖外的臺灣,是勢所必然。荷蘭領臺後,澎、臺政權各有歸屬,但長期以來的東亞海域交易往來圈並未因之瓦解,反而更形密切。荷蘭佔領臺灣期間,澎湖雖在中國版圖內,卻仍然繼續維持微妙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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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澎湖在明代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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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拆城離開後,一般認為此東方海上孤島,因明朝國力衰弱無暇他顧,故再度淪為中國化外之地。甚至有些清代方志記載說澎湖與臺灣一樣,一併「租給」荷蘭人。當然,這不是事實。但這種誤傳卻相對顯示,澎湖自
1624年以後地位變得相當微妙,與臺灣共享同時代的經歷。底下,我們將由中、荷文獻,說明
荷蘭時代臺灣史期間,明朝官員並無不顧澎湖、不再派兵巡成情形。進而,我們會討論臺灣荷蘭東印度公司與澎湖間的關係。中文文獻載及澎湖兵防之事,往往令人認為該地巡防與駐軍,是每當有邊警時才設,事息即告撤廢或曠弛。例如,福建巡撫南居益等人在條陳澎湖善後事宜時,便指責島上軍備曠廢,「邇年以來,雖有彭湖、彭衝二遊把總領兵防汛,而承平日久,憚於涉險,三汛徒寄空名,官兵何曾到島,信地鞠為茂草,寇盜任其憑陵,以致奸人勾引紅夷,據為巢穴」。也就是說,自沈有容諭退韋麻郎後,至南居益力退荷蘭人這段期間,官兵被控怕事不敢前來巡視,任憑海寇跳梁,致使防汛之地雜草叢生,澎湖又成荒蕪之地。然細審史料所載,南居益等所控,或有言過其實之處。按,明季澎湖設汛,春冬汛守,「春汛
清明前十日為期,駐三月而返;冬汛以霜降前十日為期,駐兩月而返」。換言之,官兵駐守之期,在新曆4月到6、7月;10月到12月前後,汛期將近半年。或許17世紀1、20年代,官兵巡駐屢有鬆弛、混蒙交差跡象,但
1622年7月10日荷蘭艦隊入泊時,仍然遇到正欲離去的大明兵船。
媽宮廟附近有守備王夢熊巡駐之「官員房舍」,王夢熊聞訊後也在8月從廈門一帶前來澎湖與荷人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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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年「澎湖之警息」後,汛兵是否又告撤廢?恐怕未必!南居益等人在處理善後中,除興築數處銃臺外(見後述),亦建議朝廷在澎湖常駐游擊、行屯田等等。20不過,他們所提長戍澎湖之議,應未被採納。
1629年年底,臺灣長官朴特曼(H.Putmans)等人登陸巡迴島上,眼見明軍統城「雜草叢生,彷彿已五十年沒人來過」;當地人告訴他們說,該城砦1年之間,只「住用六個月」。顯然,明廷在驅逐荷蘭人後,兀自依照舊例,僅春冬巡汛,官員甚至可能玩忽怠守,愆期不往,致使「信地鞠為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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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大明帝國氣數將盡,然而防汛之事,並未完全停擺。文獻上,至少可看到
1633年6月,有自日本出航的漢人帆船遭風雨擱淺澎湖,為明朝官員所捕拿;22
1635年地方官征討海賊劉香時,「彭湖游擊」王尚忠等人「密商戡定…,董率偵防」而有功於役。到了
1650年代南明政權建立時,魯王(監國)政權下的鄭彩部眾,在澎湖收取規費、截拿往臺船隻。
1656年鄭成功奪取廈門鄭彩、鄭聯地盤後,派洪兵爺前往澎島收取規稅。這些史實,在在表明漳泉廈門的地方官,均將澎湖視為管轄與獲利之地。難怪
1661年鄭荷談判時,鄭成功甚至願以澎湖與荷蘭人交換臺灣(安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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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荷蘭領臺時期,澎湖仍在明廷(包括南明政權)地方武官看管下-儘管政治控制力可能相當鬆散。畢竟,當時「…商賈販於東西洋,官為給引,,軍國且半資之,法所不禁也」,地方官員與海外貿易有共生利害關係,自然不會忽略澎湖的地利。另一方面,對由雅加達、泰國(暹邏)出航往來臺灣與日本(東西洋路)的荷蘭海船來說,澎湖是重要的中繼站。雙方既然各有需求,默契於焉存在(詳見次節),明官員閉隻眼容許荷蘭人與海盜利用澎湖。相對的,荷蘭人也表現相當節制,盡量不觸動大明中國版圖神經線。例如,
1634年初,海盜劉香在澎湖尋求與荷蘭交易、合作,但後者反應相當謹慎。翌年8月,荷蘭某指揮官曾建議船運400名士兵到澎湖,但當局性觸怒中國,議止。
1654年,當荷蘭商務員到澎湖辦事時,臺灣長官仍叮嚀他們在
風櫃尾廢城時,勿阻擾漢人船隻來往,一切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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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荷蘭人東亞海上貿易之一轉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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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儘管表面上舞台燈光轉照臺灣本島,澎湖仍然保持一定程度船貨轉運或停泊站的角色。荷蘭領臺時期,臺灣(安平)港固然躍升為東印度公司東亞貿易的重要港口,然如前所述,就海船停泊條件來說,臺灣港稍遜澎湖,當時往來東亞海域的荷蘭船自然不會放棄後者。事實上,荷蘭人於
1621年由印尼出航謀求在中國沿岸找貿易基地時,早已瞭解小琉球(即臺灣島)為美麗之島,鹿隻成群,「但就吾人所知,該地似無良港可容大海船」。30及至抵達澎湖,明朝交涉官員多次建議荷人退到臺灣港,或北部淡水、雞籠,甚至是北緯27度中國沿海附近島嶼,荷人總是藉詞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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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年8月1日,東印度公司船上高層職員會議決議在澎湖築城,決議文更明白表示臺灣島南部及甚他地方皆不適合築城與居住,各港無法容納大船駛進。尤其南
季風期間,大船接近海岸時有遭遇強大海流、沙汕的危險。至於該島最合宜的臺灣港,港灣內(即:臺江內海、大灣)水深雖適合船隻停泊,但入口港道漲潮時水深亦未超過15-16荷尺(約4-5公尺),且周圍僅沙崙、沙地及稀疏樹叢。31總之,荷蘭人最初商業據點的選擇中,臺灣不如澎湖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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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澎湖也有很大的缺點,即「風信不常」、糧食不易就地取得。因此,
風櫃尾紅毛城動工後,荷蘭人猶不死心欲另覓更適合場所,然終竟徒勞無功。明荷談判過程中,福建巡撫軍門亦明瞭臺灣港不宜停泊大船之事實,迄今卻無法在版圖外找到深水港,故答應荷人撤退後,每年若干月可派一、兩艘夾板船進入澎湖,但不得藉詞停泊廈門一帶進行貿易。及至
1624年8月,明廷終於對遲遲遷延不去的荷蘭紅毛番發動攻擊。事態急迫下,公司高層經會議討論,退而求其次,體認臺灣港雖乏可供夾板船進出之深水道,但快船仍可出入,故可用快船與中國進行貿易;但另一方面,他們仍然認為與中國人搞好交情得到允許後,大艘夾板船便可至澎湖停泊。至於向中國請准靠泊一事,「獲得默許顯然比雙方明文協定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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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證明,澎湖果然在明朝地方官員默許下,繼續當作荷蘭人東亞海上貿易停泊或轉運站之一。
1630年,仍未放棄在中國沿海一帶招攬生意的荷蘭人,決議以南東灣為日本來航船隻的連絡集結站,並計畫在北端或
虎井嶼內側一處沙地小海灣,立石作為航海標誌。及至30年代中期,荷人在閩粵沿海互市無望,退而銳意經營臺灣本島後,《臺灣日記》亦多處記載航行東南亞、日本的荷蘭海船,若載貨過重吃水超過13荷呎時,通常停泊澎湖,由臺灣派船前往接駁;相對地,臺灣亦發船載糖、絲等貨物到澎湖,裝入赴日的海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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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澎湖又是荷蘭海船的避風港,以及船隻整修之地。每年8、9月之間,《臺灣日記》常有航行東洋海上的荷蘭海船到澎湖避暴風雨記事。甚至在暴風雨期間,停泊臺灣外海的船隻,亦因避風浪被命開到澎湖避風。總括而言,澎湖並未淡出「
荷蘭時代臺灣史」舞台。如第六、七節所述,荷蘭人與澎湖仍然保持一定程度關係,而且可能在當地設有公司房舍;進而當時澎、臺兩岸人物往來,也超乎我們目前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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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荷蘭文獻中的澎湖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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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從結構大背景,論證近代初期澎湖並非如某些史冊所描述之絕島孤懸景象。至少,如上所證,她在17世紀前半葉,仍未被中、荷雙方忽略,依然保持東亞貿易轉運站之一角色。底下,我試圖再以中荷相關記事,再論當時澎湖島內人文景色,或許更可佐證上述主張的可信性。迄今,研究者敘述17世紀20年代澎湖時,大多依賴《巴達維亞城日記》、《臺灣日記》,以及
1624年〈司令官雷爺兒生日誌〉等文獻,有共同結論謂因「倭寇」擾亂,明廷懼澎湖「民居恃險為不軌」,故每有「虛其地」措施,致使當時居民總人口不滿百,或2、3百人之譜。因而明鄭及清代以前,澎湖人煙稀少,猶為海賊、漁民暫棲之所。尤其是
媽宮灣一帶,幾乎如荷蘭圖文資料所示,孤伶娘
媽宮,僅兩三廟祝留守,旁邊數頭牛羊,景象荒涼。若這些論斷無誤,豈非與上述活絡轉運站之說互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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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異關鍵,可能出在文獻解讀上。篇幅限制,我已另撰一文,新證
1622年前後,
媽宮廟四鄰有民居、井泉與官員房舍的存在;並由媽祖信仰人文景觀「有廟有庄」角度,以及第六、七節所引荷蘭文獻,主張當時
馬公市中心一帶早有聚落,不宜光就荷文片斷、圖文表象資料,逕斷為荒蕪棄地。我進而認為〈雷爺兒生日誌〉等資料,僅為粗略訪聞
西嶼、
澎湖本島北側(即
白沙島)、南側(東南側
龍門港?)、北東側,以及另外某島嶼等零星聚落人口資料,談不上是全面調查,仍有缺漏未「發現」之澳社。因此,當時居民總數恐另有實情。基於這種認識,清初林謙光說澎湖在荷人領臺前,「因地居海中,人民散處,催科所不能及,乃議棄之。後內地苦徭役,往往逃於其中;而同安、漳州之民為最多」,照此話或嫌籠統,卻更能表現17世紀初,移住
澎湖本島的同安、漳州人,應有一定數目。進而從近人研究,可知荷蘭領臺期間,同安、漳州人依然陸續有移入之舉;大清中國佔領之初,人口絕非零丁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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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並非因此推論當時生齒繁多。畢竟,地理條件侷限著傳統澎湖庄社與人口的規模。我只強調:官方文獻披露的荒蕪景象,多少有其背後目的。例如,明荷談判期間,明方官員不僅幫助荷人尋找版圖外的替代港口,甚至還向親身赴福建談判的司令官雷爺兒生說:他們很訝異為何荷蘭人要求留在澎湖,因該地實非健康之地,他們派士兵到那裡,1年之內卻有半數死亡。明朝官員的說詞,不免讓我們想到清末馬關條約談判過程中,清方李鴻章藉詞臺灣「鳥不語、花不香」,企圖勸退日本人佔領,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不一定是臺、澎土地如此惡劣,不堪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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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複數紅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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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澎湖主島在住居環境與物資供應上,有其先天上的限制,荷蘭人最後仍決定在主島的南西端築城,「因為本地位於漳州、臺灣之間為島最適合之地。一旦葡、西欲要佔領這些地區時,此地可資控扼」。這座紅毛城,城址就在
風櫃尾,此事早經19世紀末西人指出,再由日、荷、臺學者不斷確證,已為不爭事實。進而,有關
風櫃尾紅毛城風貌與輪廓,最近也由建築學者更加清楚描繪。無庸多談。我想探討的是:為何澎湖各地會冒出紅毛城遺址傳說?澎湖素以多「城(防衛工事)」聞名。眾多軍事防衛工事中,據清代方志所載,約有4座與荷蘭紅毛番有攀親帶故關係。值得注意的是,澎湖居民之「複數」紅毛城傳說,遠在荷人離臺不久後就已開始產生。雖然如今已確證
風櫃尾才是貨真價實的紅毛城遺址,「為何300多年前就有多座紅毛城傳說?」的問題,恐怕更值得探討。傳說與事實間的辯證,亦為史家重要題目。以下,我嘗試提出假設性解釋,用以再輔證本文主題:澎湖在
荷蘭時代臺灣史中,並不缺席。澎湖的多城特性,或許誕生於「
荷蘭時代」。其前,文獻屢述1563年(嘉靖42年),明都督俞大猷追海寇林道乾至澎湖,曾築城於
大山嶼暗澳(
文澳),然其遺址何在,渺然難指。
1622年荷人抵達澎湖時,有關文獻亦未明顯提及明軍在島上的堡壘。我們也許可推測,16世紀中葉以來至17世紀20年代初期,澎湖似仍無堅固的「銃城」或「砲城」之類防禦工事,春秋來巡防的士兵,應在
馬公媽祖廟近「陸兵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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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人在
風櫃尾卜地築城後,明、荷間終於展開軍備競賽。除
馬公市紅木埕外,傳說中紅毛城城址,多在澎湖北側的
白沙島、
中屯一帶。荷蘭文獻中,多次提到明朝兵船從北方水道駛入澎湖灣;
1624年明荷之戰,明方調派兵船、築要塞,亦從這一地帶開始。北側的
白沙島、
中屯一帶正是明末、清代以來防汛兵船巡防的入口路線,沿路有軍事設施。這種肇因於防禦荷蘭紅毛而一時耗費物力興築堡壘的過程中,當地居民籠統將之視為「紅毛城」,雖然不確,或許可用這種背景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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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有意思的是
馬公市內的「
紅木埕」或「紅毛城」。曹永和師已力證這座城應為「天
啟明城」,並推定係明天啟年間荷人離去後,由明軍所完築,可謂確論。我稍補充一點看法,由荷蘭文獻來看,
1624年8月明荷雙方戰事一觸即發之際,荷人在
風櫃尾紅毛城上,發現中國人「於視界內」起築城砦,而且「可以看到明軍的軍旗」,顯然,明軍築城壘的地點,就在對岸
紅木埕。換言之,
紅木埕的「天
啟明城」,在
天啟4年(1624)8月前後已開始築造,本質上仍為前述明、荷軍備競賽下的產物;而且,此城在
1661年鄭成功接管澎湖時,依然被鄭軍所維修、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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硓𥑮石季刊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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硓𥑮石季刊42期。作者:翁佳音
知識建檔|2025-01-02。知識更新|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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