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朗好食毋分尪:
林投的
牽罟-
「巴朗好食毋分尪,拉崙好食毋分孫。這是老一輩澎湖人朗朗上口的俗諺。好吃的巴朗魚,只想一個人獨占,縱使最親密的愛人也別想分一杯羹。」澎湖,以捕獲巴朗最著名的村莊,當屬
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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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罟,是昔日
林投居民重要的經濟命脈,
日治時期更是如此。
大正6年(1917)古閑義康所作之<澎湖廳漁村調查>,對
林投漁業的介紹主要的鰺地弋,也稱為鲃(魚+良)網。巴朗,報紙則寫作破浪魚或波浪魚等,也是
林投漁民
牽罟捕獲的主要魚種,當時的調查,
林投共有四組
牽罟網具。臺灣日日新報便經常出現
林投鄉以
牽罟捕獲大量巴朗魚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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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昭和5年(1930)2月24日:「
湖西管內
林投鄉,去年所捕獲破浪於不少。近日忽又補得同形異樣之大目破浪魚三萬餘斤。其魚身重量約八兩左右,肉味甚佳。每百斤僅兌八元餘諸商人購買,冰到南部發售。」
大正7年(1918)11月6日,更是令人咋舌:「波浪魚……近一個月用網捕獲最多者為
林投鄉,將近20萬斤,賣約萬元計。
沙港鄉石滬亦捕獲數千斤,煮熟曬乾賣到南部。俗諺:捕魚大獲謂之海龍王賭博大負」。「海龍王賭博大輸」,也不得不付出魚子魚孫為代價。除了巴朗,農曆6月尾秋風起就有冰葉仔,魟魚在10月、11月起風後才有。其他雜魚如象耳,鱙仔等皆有可觀之處。
民國70年代也曾有魟魚大獲,標售後魚商出動卡車載魚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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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投概分為三甲:頂甲、北甲、中南甲,早期三甲分配
牽罟的日期,以農曆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日為基礎。一年之中,
牽罟的時程為每年農曆6月至10月,10月至翌年2月,分兩階段計算結帳。農曆3月至6月期間,海菜或南方團扇藻,囊藻等藻類死亡脫落,佈滿沿岸,藻類若附著於網具上,光是清理得不償失。復以海水溫度漸高,魚群較不靠岸。因此,農曆3月至6月期間,通常為休魚期。台灣日日新報
林投牽罟大獲的報導,也集中在10月至翌年2月左右,兩者可互相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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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農曆10月10日為水仙王的生日,
林投各甲頭家網組必準備豐盛祭品,並以捕獲最大尾的魚供奉於
萬善堂前,感謝水仙王與好兄弟的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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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中期,《
澎湖紀略》記載:
嵵裡澳:正額大網十二口、首報大網四口、新收大網二口;
林投澳:正額大網二口、溢額大網二口;
奎壁澳:新收大網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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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垵澳:正額大網一口;清代中期澎湖至少有25張的大網,顯示澎湖的
牽罟漁業,已十分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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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4年(1929)3月26日:「
珠母水及
林投鄉捕獲長翼魚二千餘頭,每頭十餘斤至二十餘斤,載到
馬公販賣每擔十二、三元。」
林投以
牽罟漁法捕抓的巴朗,如同
豬母水人自豪以長翼網捕抓長翼魚一樣,皆名噪一時。
吉貝的
石滬漁業,
小管港的
打瀨網,也曾經是地方人們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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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福緣老先生表示:
林投最多有接近30艘的舢舨。如果,能回到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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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陳福緣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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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莊其碧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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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歐萬強理事長與
林投鄉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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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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