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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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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孝子會、孝友會、長生會、兄弟會、福壽會、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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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澎湖早期的父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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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生送死,人之大倫。尤以死亡所衍生的儀式、花費更非「誕生」所能比擬。故《孟子.離婁下》:「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其次,清代台灣移墾社會的特性,藉由異姓結盟,自我保護、獲取認同,各種民間組織盛行。其中以籌辦喪事和互助為出發點的民間組織,父母會因應而生。父母會,有名為孝子會、孝友會、長生會、兄弟會、福壽會等,澎湖也有稱之為「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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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能嘉矩於明治34年(1901)1月前往網垵踏查時,即稱在水垵澳也設有父母會。《澎湖廳志》記載:澎人有所謂父母會者,或數人、或數十人,各從其類立約。何人丁憂,則會中人助理喪事,各賻以資,視所約多寡,不得短少;猶睦婣任恤之遺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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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澎湖父母會的描述與清代台灣各地的父母會並無差異。1901年日本政府於臺灣成立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會長由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出任,委託京都帝國大學教授岡松參太郎主持舊慣調查。調查期間起自明治34年(1901),於明治42年(1909),大致完成《臨時臺灣舊慣調査會第一部調査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蒐錄一則澎湖地區父母會的規約,此父母會成立於光緒年間,父母會奉祀開天太陽公,並以「太陽公聖壽參月十九日」為起始日,會員為爐主:李生,頭家:蘇水連、蘇再基、龔水盛、蘇萬得共24人組成。「太陽公」的信仰與明末崇禎皇帝在李自成攻入北京時,三月十九日自縊於煤山,故民間編造太陽星君三月十九日誕辰有關。父母會規約:面議在會員所指定的父母尊親屬過世時美人貼六八銀壹員、米壹斗、錢壹百文。並開辦豬羊全付,價銀定六員,喪主要眾福友為喪主父母送終,由爐主通知自齊集。每福喪主有福友送父母者,應分貼頭白布壹條,定六尺長,喪主要有送伊父母,通知爐主,眾福友或不齊集送上山頭,議罰大花金參千。各種貼銀款項,須在一定時日以內交清,由喪主向爐主支取;若會員無法交待清楚,將家內器用什物充抵。每年另抽公銀貳員,辦理聚餐福食;福友若有出新丁,另做紅龜四十八個,送串領錢四百八拾文;另福內有存項與諸事皆批明在簿,輪流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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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3年(1914)2月25日《臺灣日日新報》報導:第一區媽宮城內,諸青年派,為父母送終執紼,熱鬧計劃,結兄弟會,成一團體。事為當局偵悉,即喚到衙裡研訊,恐或互通聲氣,有不法情事,立命解散,並矚異日再有是舉,必罹重罰云。民國62年(1973)8月31日臺灣省文獻會於馬公舉行耆老喪葬座談會邀請莊東方思溫顏其碩蔡平立、李丁榮、王昌定等人與會。方思溫表示:澎湖近年來父母會的組織越來越盛。這種結社以喪事上的互助為其任務,普通的場合,會員中有人遭遇父母之喪,其他會員每人要贈他十斤乃至二十斤的白米,並且還要義務幫忙料理喪事。當前澎湖這種結社大概有二、三十會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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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門村,父母會則稱之為明兄弟。明兄弟的組織大抵如下:「小門村由於村民少,遇有喪事面臨人手不足,因此組織明兄弟,人數在十二至十五人之間,互相幫助直到組織中父母皆辭世為止,同時約定每年一天聚餐。除了人力上的互相協助,明兄弟的成員要出資當時二百斤米價的金額資助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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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嶼的父母會,稱之為兄弟會:「為解決早期各項喪葬事宜,島上成立了頗為嚴謹的兄弟會組織。由年滿十八歲的壯丁組成,女性不得參加。島上一有喪事發生,該會屬員都必須放下工作,投入喪葬工作。連遷出者也不能例外。若遲到或未到,則予以嚴罰糧食或罰金。每年8月20日則有吃會活動」,花嶼的兄弟會,民國86年(1997)時尚存兩會,但因人口外流由原本只限男性參加的兄弟會,改為男女不拘,以維持組織的運作。此外,白沙鄉吉貝村員貝村鳥嶼村西嶼鄉外垵村赤馬村都存在著父母會的組織。其中,以吉貝村的父母會較為完整,尚有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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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吉貝村的米會與時代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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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村的父母會稱為兄弟會,又稱「米會」,因兄弟會的成員做東聚會時,可以向成員量一竹筒的白米,故稱之「吃米會」。吉貝村的兄弟會暱稱米會,澎湖其他各地父母會資助喪家的物資也多以「米」或「米價」為基準,也反映了早期澎湖不產稻米,澎湖居民多食地瓜高粱,米飯難得之飲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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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村男性人人皆是兄弟會的成員,參加兄弟會視為孝道的表現。同一兄弟會的成員,多由好友或鄰居所組成,父親通常在長子出生後不久就會幫他報名參加,由父親起會後,須由長子負責聯絡抬棺等事宜。長子如無法參與,需找人代理。成員縱使離鄉背井,也不會捨棄其義務責任,直到該會成員父母親皆往生後,該組織始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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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村兄弟會組織一般由十二人組成,十二人中出殯之日扣除喪家本身,其餘八個扛大轎、二個後備、一個抬牲禮紅龜、撒銀紙。辦理喪葬儀式期間,所需的人力,如移靈、遷棺、抬棺材上山頭、「開山」挖墓穴、掩土等皆依賴兄弟會成員的協助。喪儀結束後,喪家則準備簡單餐食招待諸位兄弟,再將牲禮、紅龜粿等發送給會員。兄弟會組織之起始,設有會員班長一人稱為「會頭」,第一輪推選年紀最長者擔當,以此類推,依照各成員的年齡依序擔任。而會頭的任務,必須煮「黑糖飯」宴請會員諸兄弟,以鞏固兄弟情誼並為父母盡最後的孝道。組織解散之際,再宴請成員「黑糖飯」,以示任務圓滿完成。擔任會頭者,需聯絡年度聚餐與喪葬儀式中抬棺等工作。聚餐一年一次,每人輪流作東,日期在每年正月12或14其中一天的11點開始,確切時間由會員全體公認同意後施行。兄弟會成立時,需準備一本名冊及量米之器具,會員登錄於簿冊內;量米之器具以竹筒製作,稱之為「升」,竹筒外緣陰刻天干地支與起會日期。以筆者所紀錄的父母會「升」其陰刻文字樣式為:「壬辰公升秤四升正月十四日市」。此兄弟會成立於壬辰年(1952)正月14日,「四升」乃會員每人須準備四升白米給予喪家,以幫助喪家舉辦喪事。該名冊與量米之器具,在兄弟會完成任務解散之際,則需一併燒掉。民國90年代初期,吉貝村的兄弟會尚存四、五十會之多,然成員多接近五十歲左右,年輕一輩成立兄弟會者極少,這也代表著吉貝村的兄弟會也因時代的推移與社會變遷而逐漸凋零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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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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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人有所謂父母會者,或數人、或數十人,各從其類立約。何人丁憂,則會中人助理喪事,各賻以資,視所約多寡,不得短少;猶睦姻任恤之遺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