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義詞彙|孝子會、孝友會、長生會、兄弟會、福壽會、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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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澎湖早期的父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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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生送死,人之大倫。尤以死亡所衍生的儀式、花費更非「誕生」所能比擬。故《孟子.離婁下》:「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其次,清代台灣移墾社會的特性,藉由異姓結盟,自我保護、獲取認同,各種民間組織盛行。其中以籌辦
喪事和互助為出發點的民間組織,父母會因應而生。父母會,有名為孝子會、孝友會、長生會、兄弟會、福壽會等,澎湖也有稱之為「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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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能嘉矩於
明治34年(1901)1月前往網垵踏查時,即稱在
水垵澳也設有父母會。《
澎湖廳志》記載:澎人有所謂父母會者,或數人、或數十人,各從其類立約。何人丁憂,則會中人助理
喪事,各賻以資,視所約多寡,不得短少;猶睦婣任恤之遺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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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澎湖父母會的描述與清代台灣各地的父母會並無差異。
1901年日本政府於臺灣成立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會長由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出任,委託京都帝國大學教授岡松參太郎主持舊慣調查。調查期間起自
明治34年(1901),於
明治42年(1909),大致完成《臨時臺灣舊慣調査會第一部調査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蒐錄一則澎湖地區父母會的規約,此父母會成立於
光緒年間,父母會奉祀開天太陽公,並以「太陽公聖壽參月十九日」為起始日,會員為爐主:李生,頭家:蘇水連、蘇再基、龔水盛、蘇萬得共24人組成。「太陽公」的信仰與明末崇禎皇帝在李自成攻入北京時,三月十九日自縊於煤山,故民間編造太陽星君三月十九日誕辰有關。父母會規約:面議在會員所指定的父母尊親屬過世時美人貼六八銀壹員、米壹斗、錢壹百文。並開辦豬羊全付,價銀定六員,喪主要眾福友為喪主父母送終,由爐主通知自齊集。每福喪主有福友送父母者,應分貼頭白布壹條,定六尺長,喪主要有送伊父母,通知爐主,眾福友或不齊集送上山頭,議罰大花金參千。各種貼銀款項,須在一定時日以內交清,由喪主向爐主支取;若會員無法交待清楚,將家內器用什物充抵。每年另抽公銀貳員,辦理聚餐福食;福友若有出新丁,另做紅龜四十八個,送串領錢四百八拾文;另福內有存項與諸事皆批明在簿,輪流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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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3年(1914)2月25日《臺灣日日新報》報導:第一區
媽宮城內,諸青年派,為父母送終執紼,熱鬧計劃,結兄弟會,成一團體。事為當局偵悉,即喚到衙裡研訊,恐或互通聲氣,有不法情事,立命解散,並矚異日再有是舉,必罹重罰云。
民國62年(1973)8月31日臺灣省文獻會於
馬公舉行耆老
喪葬座談會邀請
莊東、
方思溫、
顏其碩、
蔡平立、李丁榮、
王昌定等人與會。
方思溫表示:澎湖近年來父母會的組織越來越盛。這種結社以
喪事上的互助為其任務,普通的場合,會員中有人遭遇父母之喪,其他會員每人要贈他十斤乃至二十斤的白米,並且還要義務幫忙料理
喪事。當前澎湖這種結社大概有二、三十會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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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門村,父母會則稱之為明兄弟。明兄弟的組織大抵如下:「
小門村由於村民少,遇有
喪事面臨人手不足,因此組織明兄弟,人數在十二至十五人之間,互相幫助直到組織中父母皆辭世為止,同時約定每年一天聚餐。除了人力上的互相協助,明兄弟的成員要出資當時二百斤米價的金額資助
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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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嶼的父母會,稱之為兄弟會:「為解決早期各項
喪葬事宜,島上成立了頗為嚴謹的兄弟會組織。由年滿十八歲的壯丁組成,女性不得參加。島上一有
喪事發生,該會屬員都必須放下工作,投入
喪葬工作。連遷出者也不能例外。若遲到或未到,則予以嚴罰糧食或罰金。每年8月20日則有吃會活動」,
花嶼的兄弟會,
民國86年(1997)時尚存兩會,但因人口外流由原本只限男性參加的兄弟會,改為男女不拘,以維持組織的運作。此外,
白沙鄉的
吉貝村、
員貝村與
鳥嶼村,
西嶼鄉的
外垵村與
赤馬村都存在著父母會的組織。其中,以
吉貝村的父母會較為完整,尚有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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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吉貝村的米會與時代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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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村的父母會稱為兄弟會,又稱「米會」,因兄弟會的成員做東聚會時,可以向成員量一竹筒的白米,故稱之「吃米會」。
吉貝村的兄弟會暱稱米會,澎湖其他各地父母會資助
喪家的物資也多以「米」或「米價」為基準,也反映了早期澎湖不產稻米,澎湖居民多食
地瓜或
高粱,米飯難得之飲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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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村男性人人皆是兄弟會的成員,參加兄弟會視為孝道的表現。同一兄弟會的成員,多由好友或鄰居所組成,父親通常在長子出生後不久就會幫他報名參加,由父親起會後,須由長子負責聯絡抬棺等事宜。長子如無法參與,需找人代理。成員縱使離鄉背井,也不會捨棄其義務責任,直到該會成員父母親皆往生後,該組織始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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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村兄弟會組織一般由十二人組成,十二人中
出殯之日扣除
喪家本身,其餘八個扛大轎、二個後備、一個抬牲禮紅龜、撒銀紙。辦理
喪葬儀式期間,所需的人力,如移靈、遷棺、抬棺材上山頭、「開山」挖墓穴、掩土等皆依賴兄弟會成員的協助。喪儀結束後,
喪家則準備簡單餐食招待諸位兄弟,再將牲禮、
紅龜粿等發送給會員。兄弟會組織之起始,設有會員班長一人稱為「會頭」,第一輪推選年紀最長者擔當,以此類推,依照各成員的年齡依序擔任。而會頭的任務,必須煮「黑糖飯」宴請會員諸兄弟,以鞏固兄弟情誼並為父母盡最後的孝道。組織解散之際,再宴請成員「黑糖飯」,以示任務圓滿完成。擔任會頭者,需聯絡年度聚餐與
喪葬儀式中抬棺等工作。聚餐一年一次,每人輪流作東,日期在每年正月12或14其中一天的11點開始,確切時間由會員全體公認同意後施行。兄弟會成立時,需準備一本名冊及量米之器具,會員登錄於簿冊內;量米之器具以竹筒製作,稱之為「升」,竹筒外緣陰刻天干地支與起會日期。以筆者所紀錄的父母會「升」其陰刻文字樣式為:「壬辰公升秤四升正月十四日市」。此兄弟會成立於壬辰年
(1952)正月14日,「四升」乃會員每人須準備四升白米給予
喪家,以幫助
喪家舉辦
喪事。該名冊與量米之器具,在兄弟會完成任務解散之際,則需一併燒掉。
民國90年代初期,
吉貝村的兄弟會尚存四、五十會之多,然成員多接近五十歲左右,年輕一輩成立兄弟會者極少,這也代表著
吉貝村的兄弟會也因時代的推移與社會變遷而逐漸凋零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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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許玉河老師
知識建檔|2018-05-01。知識更新|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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