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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把脫脫地瓜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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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0年代,《建國日報》經常報導澎湖漁民魚夏季捕獲「草把魚」。例如民國46年(1957)8月25日報導:「風和日麗大批草把魚湧入本縣海域,單單馬公區就捕獲20萬斤,其他離島未算在內,成為近兩個月以來最大的捕獲量,漁獲量大增也導致價格下跌,零售價格由每斤4元8角降至2元8角。」草把魚到底是什麼魚?澎湖漁民又能在夏季單日捕獲20萬斤以上的漁獲,可見此種魚頗為常見,價格也相對低廉。無獨有偶,同年3月初的《建國日報》也報導本年初的「脫脫魚」產量不佳,漁民無利可圖,預計轉往東港作業。冬春之際「脫脫魚」捕獲不佳,「脫脫魚」又是哪種魚呢?從記者報導的季節與魚種的脈絡,夏季捕獲的「草把魚」就是臭肉魚(tshàu-bah-hû),脫脫魚就是𩵚魠魚(thôo-thoh-hû),兩者皆是台語轉成國語,以音借字的典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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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魚名如此,民國50年(1961)4月18《建國日報》報導:適逢馬公北極殿文武帝君誕辰,殿內道士大擺「佛壇」,廟外上演適合鄉下人口味的「地瓜戲」,縱使傍晚細雨霏霏,人潮依舊不減。道士作「醮儀」曰擺「佛壇」,所謂「地瓜戲」當為歌仔戲(kua-á-hì),蓋「歌(kua)」的台語發音與「瓜」的國語發音如出一轍,這些報導地方產業與風俗的記者肯定未諳台語,導致字義的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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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數百年來地名的演變何嘗不是如此!1740年代《澎湖志略》名為䗩仔灣的地方,顯而易見的就是當時澎湖人的說法,所代表的是一種海洋生物。然而當文人將䗩仔灣轉變為緝馬灣,好事之徒以緝馬灣三字望文生義,指稱蒙古人在澎湖設巡檢司牧馬澎湖,待明朝派到澎湖來接管的武官吳禎,一邊派兵驅逐倭寇,一邊到處尋找蒙古馬,來到西嶼鄉南部,發現馬群,就將這個小村落取名叫做「緝馬灣」。以上的魚名若不辯證,未審百年之後的「地瓜戲」亦被操作為「種地瓜之戲」,豈非又添怪事一樁。從在地語言思考在地文化與風俗何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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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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