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馬公第一公墓記錄

影像分類:墓地  2005馬公第一公墓記錄|拍攝日期:2005-08-11(星期四)

馬公第一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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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草蓆尾公墓、草樹仔尾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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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居民的殯葬習俗來自閩南遺風,人死後都在自宅中舉行殯殮儀式,約5到7天再行土葬,並沒有撿骨改葬的風俗。清朝時期媽宮的居民死後多就近埋葬在北城門外,俗稱為「鬼仔山」一帶(主要在今民生路到明遠路之間)。日治以後,為了開發新的行政文教區,鬼仔山墳墓才被強制遷葬到更北方的「草仔尾」(草蓆仔尾)。戰後,縣政府把草仔尾劃設為馬公第一公墓,經過多年的亂葬之後,不但基地範圍內墳塚雜陳,連附近的旱地也逐漸佈滿了墳墓,而形成馬公市郊的髒亂之地。民國87年(1998),縣政府為改善馬公市容,公布「鼓勵自動遷移墳墓撿骨進塔補助方案」,同時積極覓地興建納骨塔來滿足民眾的需求。剛巧有馬公市菜園里的意見領袖正因為海軍總部一再催促里民遷移菜園段一一九號(重測後雙湖段五六地號)土地上的100餘座祖墳,而極力向縣政府要求興建納骨塔,縣政府於是更進一步的說服全里民眾提供該筆土地,做為興建示範納骨塔之用。民國88年(1999)7月,縣政府開始推動全臺首創的「舊墓撿骨進塔」補助措施,鼓勵墓主辦理遷移墳墓民國89年(2000)1月菜園納骨塔順利破土興工到民國90年(2001)3月落成,為了改變民眾對納骨塔的刻板印象,命名為「澎湖生命紀念公園」,共計可以提供16,160個塔位來滿足縣民撿骨進塔的需求(劉丁乾等2005:86-87、90、93)。到民國94年(2005)為止,草蓆尾公墓原有的1,000多座墓多數都已辦理撿骨進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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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六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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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市第一公墓清查及遷葬-澎湖土地所有權細碎,墳墓過多,長期以來造成發展侷限,在市區周邊影響更是明顯。為釋出土地俾利有效規劃使用,辦理馬公市第一公墓遷葬,遷葬公告自95年12月1日起至96年4月30日止,受理並鼓勵民眾自動遷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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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灣重光開發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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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整頓澎湖縣內老舊公墓區環境並強化公有土地之有效利用,馬公市草蓆尾地區係本縣百年舊墓區,墳墓交疊、雜亂荒蕪,但因區位距離馬公市中心區近,整體地形以半島型態鄰接澎湖灣,地點條件與景觀視野相當良好。全區之轉型攸關重光、光榮、光明3個社區周邊環境改善,亦是觀音亭濱海地區整體發展往北之延伸,本府已成立推動小9組推動草蓆尾地區轉型再發展,並定名為「澎湖灣重光開發計畫」。推動小組已召開會議確認權責分工,將於96年6月前完成墳墓遷移後辦理招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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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縣議會第16屆第1次定期會本府施政報告綱要
知識建檔|2025-05-25。知識更新|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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