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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傳統民宅形式衍化及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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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宇彤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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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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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是建築中最基本、最廣泛、與人關係最密切的部分,來自外在環境的影響,往往在其形式及空間構成上直接地反映與呈現。藉由民宅形式衍化的分析,實可洞悉移民過程中民宅形式因應環境的變遷而進行的調整與修正。本文以澎湖本島為主要空間範圍,以澎湖傳統「四櫸頭」民宅為對象,在全島普查的基礎上,採比較分析的方式進行研究,研究範圍並擴及原鄉地金門及閩南地區,希望透過三地傳統民宅的比對,釐清四櫸頭民宅在平面格局及立面形式上的發展衍化過程。並藉由衍化背後因素的解析,探討其形式衍化背後的動力與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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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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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民文化的研究中,經常可見到文化同源的兩地,其民宅形式卻呈現著極大的差異,此現象說明民宅的形式並非一成不變的,其會隨著所處的自然及人文環境的改變、構造材料取得的難易、施工技術的改良、產業生活型態、風水觀念的不同、以及審美觀念的改變而有所調整。因此,雖為文化同源的兩地,當其自然、人文環境有異時,民宅形式即會產生調整,並朝向獨自的衍化道路發展前進。此現象在台灣傳統民宅發展上尤為明顯,其中,澎湖傳統四櫸頭民宅的發展即是一鮮明的實例。澎湖與金門同源自閩南,且澎湖移民又有大抵來自金門的說法,金、澎兩地關係如此接近,又同具海島特質,民宅形式理應相似,然由田野調查得知,兩地民宅卻呈現著極大的差異。這說明了澎湖傳統民宅的營建觀念與技術雖承傳自母文化地,但卻在長期衍化的過程中,因應澎湖特殊的環境而進行調整,其影響並直接地反映在民宅形式的改變上。要瞭解其觀念與技術的調整過程,民宅形式衍化的釐清遂成首要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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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形式衍化的研究上,形式的斷代為其關鍵所在,形式的斷代則須植基於興修改建年代明晰的基礎上。惟由田野調查中得知,過去傳統民宅的興修改建,往往未留下記錄,因此增加了年代研判的困難度。基於此,本文在澎湖傳統民宅普查案例的年代判定上,除儘可能透過書畫落款、匠師及屋主訪談的方式,獲致興修改建的資訊外,對於無法取得興修年代訊息的案例,則透過聚落發展史、同一家族宅第群廳內祖先牌位的年代先後、以及同一家族宅第之建築高度等間接線索進行綜合研判,以確保分析結果的可信度。聚落發展史上,澎湖全島由於環境條件不一,聚落的墾拓與發展有其先後順序,馬公赤崁赤崁村)、瓦硐許家村等均為發展年代較早的聚落,在澎湖生活條件不佳,興建宅第不易的狀況下,這些發展年代較早的聚落中,往往仍保存著年代較為久遠的早期民宅。案山日治時期因應遷村所建的新聚落,該聚落的民宅遂成日治時期民宅作法的重要指標。由祖先牌位進行年代判定上,由於澎湖地區有著分房另建宅第時,會將祖先牌位保留在原有宅第(祖厝)中的習俗,故而同一家族的宅第群中,祖先牌位的年代往往成為民宅興建年代先後判定的重要參考依據。此外,在「拆建禁忌」的影響下,澎湖傳統民宅於改建時,均會將建築物高度予以加高,取其「向上發展」之寓意。因此,在同一家族宅第群中,建築物的高度亦為民宅年代判定的參考線索。年代研判依據除前述幾項指標外,家族經濟能力的高低、家族重要大事的發生亦為其研判的依據,在訊息的佐證上有極大的參考價值。綜言之,民宅興修年代先後的判定乃建立在上述各項指標的綜合評斷上,藉此,民宅的變遷遂得以初步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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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澎湖本島普查的基礎上,與原鄉地金門及閩南地區的傳統民宅進行分析比對,希望透過三地傳統民宅的比對,釐清四櫸頭民宅在平面格局及立面形式上的發展衍化過程。並藉由衍化背後因素的解析,探討其形式衍化背後的動力與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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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澎湖傳統民宅形式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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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傳統民宅主要承繼閩南建築之式樣,惟其建築形式不但與原鄉地有所差異,其在長期衍化的過程中亦已經過生態適應的過程。茲依建築類型、平面格局、構造形式、立面形式與構成為序分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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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築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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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傳統民宅以「四櫸頭」為主,形式較為單純;一落二櫸頭、一落六櫸頭、五間起及三落大厝雖亦可見,惟因數量甚少,在民宅類型上不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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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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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櫸頭」係澎湖傳統合院的俗稱,其平面成ㄇ字型或口字型,建築本體由「大厝身」(即「正身」)、「間仔」(即「伸手」或「護龍」)、入口(包括門樓、過水亭或前磚坪)、以及前述三者所共同圍塑的深井(或天井)所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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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厝身為四櫸頭的主體建築,一般為三開間,中央為廳,左、右為房。間仔為次要建築,其與大厝身垂直,間數以左右各兩間為主,近大厝身者稱為「大間仔」或「中間仔」,近門樓者則稱「尾間仔」或「外間仔」。大厝身與間仔之間的通道稱為「通巷」或「巷路」,位於廳前的空間稱「簾前」,位於房前的則稱「戶巷」。再者,澎湖因其自然條件及氣候的考量,民宅多於廳前加「亭」以防風雨日晒。入口以門樓居多,過水亭(斜頂)及前磚坪(平頂)較為少見。大厝身與間仔所圍塑的空間於門樓形式稱「深井」,於過水亭或前磚坪形式則稱「天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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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構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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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造形式上,依構造材料與作法及結構行為分析,澎湖屬石牆木樑架的「承重牆系統」,其由地盤、厝身與厝頂三部份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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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是對本地民宅基礎的稱呼,其可分為埋入地下的夯土及露出地面用以接續壁體與基礎的「駁眼」。厝身由壁體及裝修組成,壁體主要以地域性材料老古石、石頭(玄武岩)、白夕土為建材,木料因需仰賴外地輸入,故而較少使用。裝修則因澎湖民風樸素,故除部份官宅及富裕人家外,一般民宅的裝飾甚少。厝頂採硬山式,兩坡屋面,具一條中脊、兩條歸帶,其由楹仔、桷仔、土、瓦片及中脊逐層疊組而成。其中,楹仔計有中樑、付楹、桷筒、水槽樑、簾前楹、檐板、載(豬母樑)及橦(載橦)數種。付楹自中楹以下依次為二橛、三橛、四橛等;桷筒則架於前後牆體上,有前、後桷筒之分。水槽樑係連接大厝身與亭的構件,簾前楹乃簾前上的構件,為最前端且懸在屋檐下的楹仔,檐板則為前坡最前端的構件。「載」乃間仔未做隔間牆時於大間仔與尾間仔間接續的構件,「載」上立「橦」,「橦」有「立橦」、「前橦」、「後橦」之分。楹仔上為桷仔,桷仔有「密桷」、「Lan」、「ta桷」及「彎桷」之分。厝脊的形式包括「平脊」及「空殼脊」二種作法。中脊與歸帶接續處有三山脊(翹脊)及脊頭二種作法,其中,三山脊僅用於廟宇、祖厝及官宅,脊頭形式則有圓頭、八卦頭及如意頭三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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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面形式與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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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在材料及經濟條件的限制下,立面形式及裝飾的豐富性較低。日治以前,灰黑色的硓𥑮石壁及紅瓦屋面為其主要的立面特徵;日治以後,隨著洗石子、彩繪瓷磚及水泥灌模的使用,建築裝飾才漸趨於繁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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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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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傳統四櫸頭民宅之入口正立面稱為「前壁」,其由左右「間仔」大歸壁及其間設有大門之壁面所構成。依空間型態的差異,可分為院牆界定及空間界定兩種作法。以院牆界定的形態有兩種,一為於門的上方以「石過路」或「牆街」(又稱「牆規」)、「欄杆」收頭的簡單式樣,二為於門的部份突起成門樓形式;以空間界定的型態則有人字頂的過水亭、平頂的前磚坪、以及門樓後置磚坪的複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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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石過路收頭的形式係將條石直接置於大門的左、右門框上方「過路」(即「門楣」)的位置,大門因條石的突起而被強化。以「牆街」或欄杆收頭的形式係於壁體頂端以走磚及壓磚構成「牆街」,或以硓𥑮石、花磚、水泥磚等材料組構欄杆,作為壁體頂端的收頭。門樓係以磚、石及瓦片為材,於大門正上方砌以形似「疊樓」的兩坡厝頂,其形式依厝頂的外型又可分為「師公翹」、「八卦樓」、「如意樓」、「三山樓」(亦稱「三仙樓」)四種類型。以空間界定之形式係在左右間仔之間置以石牆木樑架的門屋,其依厝頂的作法可分為斜頂的「過水亭」、平頂的「前磚坪」及結合八卦樓華麗裝飾性與磚坪實用性的「門樓磚坪複合式」三種形式。過水亭之入口立面較為多樣而繁複,前磚坪則較為簡潔,惟二者皆將入口處理成「倒吞砛」(即「凹壽」)以達到強化入口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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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厝身(廳、房、戶巷、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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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厝身」包括廳、房、巷路(包括戶巷及簾前),其立面稱為「正面壁」,為四櫸頭民宅的主體建築,其在地方用語上即已傳達了主體的意味。正面壁因房的正面與間仔接續而隱於戶巷之內,故而視覺焦點遂置於廳外的正面壁、戶巷與簾前的接續面、厝頂中脊之脊堵、以及廳內的龕及案桌。廳的正面壁係大廳與深井(或天井)的界定,其依建構材料可分為木格扇及硓𥑮石壁體兩種類型。木格扇正面壁以垂直木構件將壁面分成三段,中央為雙開板門,左右為格扇。硓𥑮石壁體正面壁之立面構成亦如木格扇正面壁之垂直分為三段,中央為板門,左右為壁面,壁面以堵面的分割豐富其立面構成。由於澎湖地區因未生產木料而價昂,再加上木格扇的施作耗工費時,因此大多為有錢人家或官宅才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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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內正立面依案桌形式及龕後界面作法的不同分為三種類型。類型一稱為「尪架」,早期民宅較常見;類型二為澎湖傳統民宅廳內正立面習見的形式。二者皆以大厝身後壁為界面,惟類型一「尪架」以架於廳左右中清壁之長條形木板置放神龕及祖先牌位,類型二則為一般案桌。類型三以木製格屏為神龕之界面,此種類型因澎湖傳統民宅之規模較小及價昂而極為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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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巷」位於大厝身「簾前」左、右兩側,為民宅之主要橫向通道。其主要門面包括界定「簾前」與「戶巷」的栱木、壁面或「倒櫸門」,以及界定戶巷與宅外巷路之側門。其中,戶巷與簾前的接續面因與廳正面壁垂直接續,被視為廳正面壁的延伸,故而遂成大厝身的視覺焦點所在。其立面形式依大厝身出檐方式的不同,可分為栱木硬挑出檐、壁體出檐、石樑疊磚石出檐三種類型。在這三種類型中,壁面封閉無開口部的壁體出檐最少,栱木硬挑出檐次之,以倒櫸柱接續外突的中清壁、其上設門孔的石樑疊磚石出檐最常見,其並成為澎湖地區中、後期民宅的標準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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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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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仔」係四櫸頭民宅中的次要空間,在民宅中係扮演著次要空間的角色,故其正立面(位於深井的面)的裝飾較少,僅「大歸壁」因位於民宅的正立面(入口部分),為配合入口的門面效應而有較繁複的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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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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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依其構造形式有木構及承重牆兩種形式。木構形式以厝架為裝飾重點,惟其因價昂而少見。承重牆系統以亭柱、倒櫸柱及亭壁構成,共同支撐厝頂。亭因位於廳前,被視為廳之延伸,故而裝飾較為繁複。亭壁為其裝飾重點所在,其立面以堵面的分割豐富其構成,惟因經濟狀況的差異而繁簡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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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澎湖傳統民宅形式衍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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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澎湖地區民宅案例之形式與興建年代鋪排比較,澎湖傳統四櫸頭民宅有以下的衍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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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圓頭形式從低緩到高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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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樣本中,大厝身及間仔兩側大歸壁(即山牆)之圓頭形式有二;一為低矮和緩,二為突出高聳。前者脊頭曲線由兩側大歸壁和緩攏起,與大歸壁山尖(即山牆頂端)接續處之角度緩和,脊頭突起較不明顯。後者脊頭曲線與大歸壁山尖接續處之角度較陡,脊頭明顯突出。據匠師稱,早期圓頭較緩,凡採此形式者大抵已百年以上;後期圓頭則較陡。以之與民宅樣本之圓頭形式及興建年代交叉比對亦然。較之原鄉地金門及閩南地區,其早期民宅之脊頭亦多為低緩形式,故可得證澎湖四櫸頭民宅之圓頭形式的衍化係由低緩而逐漸高聳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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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緣由有二,一為施作的難易度,二為與中脊高度的互動影響。施作難易度上,低緩圓頭之脊頭曲線和緩,寬度較大,與大歸壁山尖接續處需平順接合,無法以打版方式進行。據匠師稱,其施作係由師傅頭(即持篙師傅)在地面指揮蹲在大歸壁疊石的匠師,依指揮者個人的經驗及「目色」(即眼力),指導匠師修出最美的形。其施作難度較高,稍有差錯,線條即不平順優美。高聳的圓頭寬度較窄,與大歸壁山尖接續處的角度變化較大,可以打版的方式進行。匠師依繪版之曲線施作,其難度較低,不僅施工速度較快,兩側脊頭的一致性亦較高。因此,高聳的圓頭遂逐漸取代低緩的圓頭而成為圓頭形式的主流。與中脊高度的互動影響上,早期民宅高度較低,一般係以裝飾性不高的平脊搭配低緩的脊頭,即或有空殼脊(即大脊,具脊堵)的案例,其脊堵亦不高,以避免出現高中脊與和緩脊頭無法搭配的窘境。其後,民宅高度逐漸增高,裝飾性亦增強,因此,脊堵較高、具裝飾之空殼脊搭配著較高聳圓頭的案例遂逐漸增多,最後發展為普遍性的作法。在日治時期興建的案山聚落中,均是搭配空殼脊之高聳圓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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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厝身出檐從以栱木或壁體出檐到以石樑疊磚石出檐民宅樣本中,大厝身依出檐方式的不同,可分為栱木硬挑出檐、壁體出檐、石樑疊磚石出檐三種類型。栱木硬挑出檐係由大廳兩側中清壁伸出栱木支撐簾前楹出檐。壁體出檐由中清壁突出正面壁壁體支撐簾前楹出檐。石樑疊磚石出檐係以深入中清壁及間仔前壁之石材為橫樑,其上疊磚石以架簾前楹。三種作法與民宅案例年代交叉比對,發現栱木硬挑出檐及壁體出檐的作法均出現在早期民宅中,而石樑疊磚石出檐的作法則為後期民宅使用之普遍形式,在案山及其他後期興建的民宅案例中,均採此出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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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之金門及閩南地區,可發現原鄉地與澎湖四櫸頭民宅相仿規模的民宅,其大厝身出檐的作法係採栱木硬挑出檐,足見澎湖之栱木硬挑出檐係源自原鄉地的作法。澎湖開發較早的聚落中(例:許家村瓦硐等),年代較久遠的民宅即見此作法。然由於澎湖孤懸於台灣海峽,木料因需靠外援而價昂,再加上出檐栱木埋置於中清壁的土墼牆中,容易因受潮腐朽而造成檐口屋面沉陷,故而遂出現壁體出檐的作法以解其困境,此在瓦硐許家村興仁赤崁赤崁村)等早期聚落均得見。惟壁體出檐的作法雖避免了木料價昂及易腐朽的問題,但簾前與戶巷之間亦因以牆隔斷而造成了使用上的不便。鑑於此,因應倒櫸門的開設,遂發展出以石材為橫樑,其上疊以磚石架簾前楹的出檐方式,此作法由於材料取得容易且堅固,再加上空間使用便利,故而取代了前述兩種方式,成為大厝身出檐的主流作法。相較於此,原鄉地的金門一落四櫸頭與閩南地區相仿規模的合院建築,則仍維持以栱木硬挑出檐的作法,足見材料及空間使用對民宅形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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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間仔前壁朝向深井中軸線移動,致使大厝身可見面寬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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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以栱木硬挑出檐的作法中,間仔前壁的位置略退於栱木中線之內,以使大厝身的栱木得以完整呈現。在原鄉地金門亦採此作法,甚至出現「沖丁」、「蓋丁(包丁)」營建禁忌,藉此規範廳、房及櫸頭(即澎湖的間仔)的相對區位。然澎湖後期以石樑疊磚石出檐的作法中,由於石樑必須架在間仔的前壁上,因之,間仔前壁不得不朝向深井中軸線移動,以使中清壁伸出的石樑得以接續。因此,較之早期以栱木硬挑出檐的民宅,其大厝身可見面寬遂變窄。同時,由於石樑疊磚石出檐的作法係將石樑與間仔壁連在一起設計,不若栱木硬挑出檐之大厝身與間仔係兩個不同的獨立個體(圖16),故而,澎湖並未出現與金門「沖丁」、「蓋丁(包丁)」意義相仿的營建禁忌,足見營建禁忌亦會隨著營建方式的更易而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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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亭」形式的地方化與普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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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位於大厝身「簾前」之前,係一三面有牆、一面開敞之具有頂蓋的半戶外空間。在澎湖,夏天日照強烈、氣候炎熱,亭的存在實為民宅提供了一處通風良好、光線充足又可遮陽、避雨的半戶外空間。亭的形式依構造的不同分為二種類型分有二;一為木構形式,二為承重牆形式。木構形式亭主要出現在以栱木硬挑出檐的案例中,由於其木料的使用量較大,故而僅見於經濟能力較佳者的宅第,現存案例中,僅許家村瓦硐各一處。造型式樣上,二者均採捲棚頂,其以裝飾性較高的疊斗式為構架,載(即大通)與大厝身之出檐栱木接續,藉此強化構架的穩定性。承重牆形式的亭主要出現在以石樑疊磚石出檐的案例中,亭壁與間仔前壁為共同壁,壁厚與中清壁等寬。厝頂原以捲棚式為主,故楹仔為兩架或四架式,其後因捲棚彎桷施作耗料費時,故而出現三架楹具中樑的改良式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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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亭案例之出檐方式及興建年代交叉分析,再加上與原鄉地亭的形式之比對發現,澎湖早期的亭應為木構形式,惟因其耗費的工料較多,故而僅出現在經濟能力較佳者的宅第中,木構亭設置的普遍性因而不高。承重牆形式的亭係因應澎湖特殊的地理及氣候條件而發展出來的特有形式,其建立在以石樑疊磚石出檐的構造基礎上,藉此,大厝身前坡屋面與亭後坡屋面接續處的水槽樑得以合理架設,間仔與亭接續處的洩水需求亦得以合理解決(圖18),再加上其較木構亭為之經濟的特質,故而成為多數人在經濟狀況好轉後得以負擔得起的設施,因此,後期遂普遍的出現在澎湖傳統四櫸頭民宅中。此由日治時期興建的案山聚落中,幾乎每棟民宅均有承重牆形式亭的設置即可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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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從「簡式師公翹」到「八卦樓」之逐漸高聳繁複的入口門樓衍化澎湖的門樓形式有四,包括似「師公」作法使用的寶斗之「師公翹」(或稱「寶斗樓」),脊頭採八卦頭的「八卦樓」,脊頭採如意頭的「如意樓」,以及脊頭使用三山脊(即翹脊)的「三山樓」。其中,師公翹依出檐寬度及檐口起線的數量與形式,又可分為「簡式師公翹」及師公翹兩種類型。「簡式師公翹」與原鄉地金門及閩南地區的門樓形式相仿,金門稱之為「牆街樓」,閩南地區的名稱則尚待考證(圖21)。由田野調查得知,澎湖四櫸頭民宅的門樓以師公翹及八卦樓為主,如意樓及三山樓的案例則極少,故而後二者不列入本文形式衍化討論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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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訪談及形式與興建年代的比對分析研判,「簡式師公翹」出現的最早,其次才是師公翹及裝飾較繁複的八卦樓。就形式觀之,「簡式師公翹」與「師公翹」二者基本構成相同,均由磚逐層退縮疊砌而成,兩者間應有同源的關係。「簡式師公翹」亦見於原鄉地金門及閩南地區,「師公翹」則僅見於澎湖,加上其出現的年代又較晚,故可推論「簡式師公翹」應承傳自其原鄉地,「師公翹」則由「簡式師公翹」衍化而來,係澎湖地區發展出來的特有門樓形式。其在「簡式師公翹」的基本構成上,以增設石過路(即門楣)上方橫批堵及疊加多層線腳的方式將門樓加高,並將牆街樓的水平檐口線調整為較具表現性之兩側微揚起翹的曲線,藉此強化門樓高聳華麗的意象。惟由門面效應觀之,其高度與裝飾性仍不若「八卦樓」,故而最後仍被八卦樓所取代,八卦樓遂因形式較為華麗的特質,而成為四櫸頭普遍使用的門樓形式(圖22)。在日治時期興建的案山聚落中,入口門樓均為八卦樓即可得證。再者,門樓形式的衍化不僅出現在因應門樓增高而於石過路上方增設「橫批堵」及「橫批左右堵」等裝飾部位,門樓左右兩側牆面頂端亦出現「牆街頸」的作法,一則使加高的門樓與兩側牆體的接續更為順暢,二則更增其裝飾性。比對原鄉地形式相仿的民宅,並未出現類似的作法,足見其應是澎湖地區特有的衍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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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因單篇知識字數限制,原文請參閱澎湖傳統民宅形式衍化及意涵(澎湖研究|第十屆學術研討會|論文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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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傳統民宅形式衍化及意涵(澎湖研究|第十屆學術研討會|論文輯),作者:張宇彤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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