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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與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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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小法與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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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是我國唯本土自創的宗教,以道家老子的清靜無為為本,融合神仙(真人)思想和陰陽五行、太極八卦、術數(巫術、曆算、命相、占卜、堪輿、煉丹)以及沿襲三代以來的禮儀所形成的。自漢末張(道)陵以符水救人,創五斗米教以來,蓬勃發展,教派紛紜,有重符法的符籙派,有重內在修為(辟穀、服氣)的內丹派,有重煉丹成仙的外丹派,至元明以後逐漸匯整成正一和全真二大教派。「正一」是以張天師符錄派為主,不必出家素食,可擁妻室;「全真」是宋金時王重陽所創,由丘處機等全真七子大放異彩,須出家住道觀,有一定的服飾,每日要誦經(早課、晚課、午課)修內丹,辟穀(食物水)服氣(將精氣神凝聚為一)儼然為制度化的宗教。明清以後,隨著漢民族的開疆拓士,經由閩南傳入台澎。澎湖的道教分為道壇和法壇,道壇指道士(西公),法壇指法師(福官),道法不但在服飾和法器上截然不同,所扮演的角色更是涇渭分明,互不侵犯。澎湖的道士稱西公,顧名思義,指的是為往生者招魂、開路,接弓前往西方極樂世界(另為死者殯殮入土的叫土公)。而法師俗稱福官,是以符法為人驅邪治病。何以不叫符官或法官?俗以「無災無病,平安即是福」,故為人祈福者名為福官,較符官、法官更為貼切。總之道士在民間是渡亡,法師是救生,道士工作為了營生,法師工作是為了濟世(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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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宮廟敬祀鬼神的信仰,因不符合制度化宗教的定義,故學者稱之為民間信仰,但信徒咸認自己所信仰的為道教,故澎湖的宮廟皆向政府機關登記為道教小法是附屬於宮廟,終其一生無怨無悔的為神明、為信徒服務,絕不收取分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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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平日的請神、召營、犒軍操營、格界、過平安橋,神誕日的獻敬,一年一度的鎮符繞境,新廟落成的入火、安宮,到數(十)年一次的請王迎王送王,要有小法才能行禮如儀。而道士僅在神誕日的慶讚或神明醮(有些宮廟財力不足僅由小法獻敬或信徒祝壽)或新廟入火安宮後的醮典(天公醮、主神醮、眾神醮),迎王送王時的和瘟、王醮,才有機會主持法事,可見在澎湖小法比道士更貼近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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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言小法有三壇,道士有七壇,故民間咸信道士的法術(力)較小法高強,據中華民國道教總會澎湖分會會長許春夏先生說:法師與道士皆習符法、手印(訣),也要坐禁,但道士僅一禁七天,法師可長達七禁四十九天,甚至一再閉關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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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的符法和手印較道士多,使用的機會亦多,因工作性質不同,道士主持作醮法事,重點在誦經拜懺,目的是消災解厄。法師主持的祭祀科儀,重點在唸咒施法,目的是驅邪治病。筆者以為為從符法與修練坐禁(辟食服氣)來說,法師較道士(西公)更貼近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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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宮廟小法與祭祀科儀》 甘村吉、陳定國,2014
知識建檔|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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