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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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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楊翥其、楊子棋、楊鴻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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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棋(1856-1935):合界頭永成號的掌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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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棋,一名翥其,又名子棋,或楊鴻儀,清代合界頭鄉楊氏五房之後裔。《續修澎湖縣志|卷14人物志》所載楊棋之生卒年月與照片皆是錯誤。楊棋,《人文薈萃》一書記載其生於安政3年12月8日(1856),《澎湖縣志人物志》記載卒年為1935年3月,故其生平為1856-1935,享壽80。《續修澎湖縣志》將其生平註記為1865-1972,楊棋竟有107歲之人生,與事實不符。其次,楊棋的照片從日治時代《臺灣列紳傳》或《人文薈萃》皆著傳統長袍造型,留有鬍鬚的老年模樣;《續修澎湖縣志》則為理平頭著近代的白襯衫,中年模樣。《續修澎湖縣志》所使用的照片並非楊棋,可能是其家族其他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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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棋,9歲時入楊增輝門下受教,又到陳觀光處就學,18歲應澎湖廳的考校,到21歲時經廳考、院考,才畢業自楊增輝之門。22歲始任私塾教師,一直到26歲。27歲起一面隨父從商,35歲考上秀才,而後往福州應鄉試,不第。39歲時叔父逝世,乃開始經理家業。從事花生油製造業及蕃薯、酒類的販賣。明治31年(1898)12月臺灣總督府授予紳章。大正2年(1913),以楊棋為首組織澎湖信用販賣組合,該組合以販賣花生油為主,楊棋認購30股。大正5年9月10,蔡清溪發起成立地方改良會,相川廳長乃任命楊棋擔任會長,副會長則為陳柱卿大正4年(1915)1月被澎湖廳錄用為參事。大正9年12月(1920)昭和4年(1929)西嶼庄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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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楊棋之全族共69口聚族而居,富甲一方。此即名聞遐邇合界頭楊氏五房所創立的永成聚落。現存古厝群包含今合界村53-56號、58-66號,楊棋即為「永成」的掌舵者。大正時期,楊棋不僅任澎湖聽參事,此時次子楊巡已於媽宮經營錦成號,三子楊攀則為小池角區之區長。錦成號為明治時期媽宮著名的商號之一。明治33年(1900)媽宮郊商再次整頓臺廈郊業務,並奉天上聖母為主神,每年輪當爐主二名,分上下期辦理。上期3月23日辦至9月止,下期10月初10日辦至本年3月1日止。參與的郊商合計17家順序如下安興一鬮;鼎順二鬮;長順三鬮;裕記四鬮;怡發五鬮;同成六鬮;合發七鬮;豐順八鬮;振吉九鬮;錦成十鬮;益成十一鬮;源茂十二鬮;順美十三鬮;通發十四鬮;源合十五鬮;豐德十六鬮;合源十七鬮。錦成號為臺廈郊重整的17家商行中的一員,也代表錦成號在當時媽宮商場舉足輕重的地位。例如,1907年3月日本氣船自長崎載運六萬斤番薯簽到澎,由錦成號、長順號、怡發號與合源號配銷。同年5月,又自長崎載運番薯簽到澎,由怡發號、錦成號配銷。同年12月,則報導怡發號與錦成號等油商自五條港、新港、北港等地載運花生至澎製油。楊攀自明治43年(1910)大正9年8月(1920)擔任澎湖廳小池角區區長,且為小池角鹽務支館的負責人,楊攀鹽館開設於小池角大菓葉,當時西嶼地區海鹽皆由此賣出。今日大菓葉2號的建築物即為楊家所有。綜合而言,楊棋家族商場觸角不僅在西嶼一庄,媽宮也是重要的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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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楊棋家族也並非一帆風順。1908年3月26日,合界頭楊命駕駛之帆船金振盛號,「由廈門載石油六百箱、木材一千二百,並一切貨物,值得四千五百圓。欲帆赴東石港,船員共二十一名,迄今人船俱無,不知流落何地。」1916年2月8日楊長駕駛的帆船自臺出發,卻不幸於廈門附近之七星礁觸礁沉沒而殞命,損失超過6000元。先後兩次的人員與船貨的損失,肯定對楊棋家族造成相當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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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棋除了政商上的表現,楊棋也努力教化人心風俗。明治30年(1904)紅羅罩鸞堂集會所向善堂歐陽梯,應邀至西嶼合界頭擔任私塾教師。楊棋在歐陽梯與洪瑞徵的協助下創立樂英堂,任堂主之職,扶鸞警世。今日合界威揚宮內右側廂房,存有「本鄉紳士楊鴻儀敬酬」于大正乙卯年(1915)的匾額「慈祥廣濟」一塊。明治35年(1902)澎湖遭旱魃之災,民幾於餓殍。《臺灣日日新報》刊布澎湖慘狀勸募。臺中、臺北、臺南各處慈善家或寄附金錢、捐附米糧薯簽者,統計有三萬餘圓。澎湖各地仕紳、實業家也發起<澎湖廳管下罹災籌民籌濟事務所>籌募救助金。明治36年(1903)9月10日,楊棋等16人,發起成立窮民籌濟會,以救助澎湖廳下凶歉災者。清代,澎湖地方人士為求前往府城應試之士子,能有一處安身之所,遂於府城下大道公廟北方設立會館「澎湖書院」,清末至日治初期管理人為蔡汝壁黃濟時,兩位碩儒相繼逝世後,1912年9月乃重新選出陳錫如與楊棋擔任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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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8月,澎湖水產會開會,會中表揚上壠柳作、宮崎彌吉、陳長桂、楊棋、薜天嶙、陳謀、陳茂松陳柱卿、蔡迫、陳晏諸人對水產會之貢獻。已逾古稀之齡的楊棋,獲贈表彰狀與木杯各一,為其精彩的一生更添花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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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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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嶼澳合界頭鄉人。9歲時入楊增輝門下受教,又到陳觀光處就學,18歲應澎湖廳的考校,到21歲時經廳考、院考,才畢業自楊增輝之門。22歲始任私塾教師,一直到26歲。27歲起一面隨父從商,35歲考上秀才,而後往福州應鄉試,不第。39歲時叔父逝世,乃開始理家業。從事花生油製造業及蕃薯、酒類的販賣,擁有20,000圓資產,為管內最有錢者,明治31年(1898)12月臺灣總督府授予紳章。大正2年(1913)組織澎湖信用販賣組合,主持其事,大正4年(1915)1月被澎湖廳錄為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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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人物志)》
知識建檔|2017-12-05。知識更新|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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