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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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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澳花宅鄉(今望安鄉中社村)人,幼年就中墩人張步梯處攻讀漢學,由於光緒14年(1888)為童生,日本時代澎湖廳長即授與「教員免許狀」,除於明治28年(1895)3月在花宅鄉設「妙香齋」書房,孜孜不倦親為授徒外,後來也從外地延聘林介仁等教師講學,傳授漢文。平時熱心公共事務,舉凡修繕道路,或為廟慶,皆不吝惜捐輸;又兼營開墾業,有旱田2萬栽。光緒9年(1883)有來自廣東南澳的中國帆船一艘,在花宅沿岸遇難,他不但救出船員,且供7名船員衣、食,諸如上述的善行不少。明治30年(1897)2月14日,福建晉江縣石湖社吳程等13人,在水垵澳沿岸遭難,他不顧危險,挺身相救。第3任澎湖島廳島司伊集院兼良(1896.9–1897.5任島司,1897.5–1897.11任廳司)因此給予1円的賞金,以表彰其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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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為鄉中第一富戶,品性剛直,因頗有才氣,遂於明治37年(1904)被任命為花宅鄉鄉長,前後10餘年,大正9年(1920)地方制度改正後,繼續任職望安庄長,是澎湖人唯一仍擔任斯職者,昭和5年(1930)卸任,後又任保正,在職中公務熟練,治績頗著,闔境莫不信賴。日常時特別注重教育,常以「設為庠序學校以教育之」為口語,曾在網垵公學校新校舍落成典禮上致祝詞:「恭賀諸君從今日起,有如此美麗堂皇之校舍可以讀書了,但是此校舍即如用一塊『內外簪花』之美麗碗盤一樣,若是在裡面所有的菜餚都不好吃者,就無價值了。本人希望諸君努力用功讀書,將來可為國家有用之棟梁人才,並為社會需要之能幹人物,是我之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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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並勤勉於公共事業,由於其所居之花宅鄉花嶼鄉以貧民占大多數,納稅常不能及時,乃給予無利貸款以協助鄉人納稅。明治38年(1905)因日俄戰爭物資缺乏,澎湖廳對該鄉予以濟助,其亦借款給鄉民以得到物資;又為無法交款之鄉人代納;又以書記月薪不多,以致生活發生困難,遂由自己薪水中撥出幾分給之,使專心任事。其餘較小之善行亦不勝枚舉,為鄉人所尊敬。明治38年(1905)6月授佩紳章。亦開中藥店,有船3艘(中國帆船2艘、漁船1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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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望安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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