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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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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請子婿、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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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寧或回門禮澎人簡單明瞭地稱做「請子婿」或「做客」,其目的在引荐新婿給眾親友,因為通常回門酒宴即設於大廳神案前,故也有將新婿介紹予祖宗之意。儀節大體同胡氏所述,但是新婿在岳家留住三日之俗,在五、六十年前即已未之聞,新人歸寧當晚即返男家,除非兩家分居不同島嶼或相距較遠,當日往返有其困難外,少有在女家盤桓超過一日的。似乎七美所行較近古風,但是並非在新娘家中留宿三日,而是女家持續三日送禮予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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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時七美在新人婚後第四天晨女家會遣一男孩來請新娘回家「做客」。若女方父母有設宴請女婿(通常僅有六人份的一桌,除新婚夫婦、媒人、男方父母,再另找一人湊數),則女婿會與新娘同去。不論夫婿有否同行,新娘回家做客的時間不可超過正午12點。女方第一天準備120粒「炸棗」,第二天80粒,第三天是米香糖(爆米花)一籃,讓新娘帶回家。如果女方不請客,則女婿不去做客,女方送的禮物第一天則是80粒炸棗,第二天40粒,第三天也是一籃米香糖。第一天、第二天的炸棗都是請人幫新娘挑回家。前兩天不論新娘帶回多少炸棗,一定都要留20粒左右讓來人挑回去。收到炸棗後男家要先敬拜祖先,再分給左右鄰舍,分享喜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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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十三)|宗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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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在房中住三日,至第三日請新人出房,先拜天地祖宗,次拜公姑,其伯叔、兄弟、嬸母、妯娌等以次相見拜揖。午間備正席一筵,請新人首坐,諸女客陪坐;新人飲至三杯,即起立告辭不敢當,乃執婦禮。是日,外家遣小舅送花油來,謂之「探房」;備帖來,請新郎同新人回門。主家備席待小舅,並送探房禮;銀錢豐儉,隨人力量,並無一定之數也。第五日回門,外家香花蠟燭,鋪氈結彩以待,新娘與婿俱駕牛車同往。及門,小舅先迎入;行至門內,則有大舅迎入中庭,對揖而坐。小舅捧送雞蛋湯、次奉蓮子點心、後奉茶三次;婿皆有禮三封,或銀、或錢輕重不等,謂之押盤禮。婿與新人亦先拜天地祖宗,次拜丈人、丈母,其伯叔、嫂嬸以及大小舅等以次相見揖拜,亦如新人進門時一樣。其丈人、伯叔、大小舅等,各有禮儀相奉,或用番銀、或頭簪手鐲,輕重厚薄不等,謂之答拜禮。丈人備席,請婿首坐,丈人把盞安位,丈人退,婿才就坐。


亦飲至三杯,婿起立固辭不敢當,親人及陪客挽留再坐,終席成禮而散。婿與新人俱留住母家三日,夫婦同床共寢。夜半,丈母遣人送婿點心或豬腰煮酒、蓮子湯不等,次日早,又送四果湯;午間,又備席請會親酒。三日之後,婿與新人同回,丈人備盤四色、面餅圓棗並席一筵送回。此回門之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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