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在每年
冬至過後的一百零六天,大概是在國曆四月四日或五日,農曆都是在三月。這天,家家戶戶會準備飯菜來祭祖。因為
清明節這天要祭祖,所以掃墓會選擇在
清明節前幾天進行,只要農民曆上有記載破土日就可掃墓;如果是未滿三年的新墳,大都選擇在
清明節當天,家人會準備一些個
紅龜粿及牲醴,后土處會準備發粿和牲醴來祭拜,以表隆重,祭拜後會壓上彩色壓墓紙;若是舊墳則用簡單餅乾或麵包來代替
紅龜粿、肉乾、魚乾、魷魚干等來代替牲醴,掛紙則是普通長條黃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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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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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乾隆年間的《
澎湖紀略》記載澎湖人在
清明節的「前後五日內拜墓祭祖,邀請親友,壺漿殽核絡繹於原野之間。祭畢,藉草而飲,相為勸酬,必薄暮而返。」同時,過去一年內若有新娶媳婦,「即同新婦往祭,諸女客陪焉。」時隔百餘年,
光緒19年(1893)的《
澎湖廳志》則說,澎湖人「俱於節之後十日內,拜墓祭祖。」也說「澎人
清明節,家家皆食春餅。」
望安鄉各村
清明掃墓的時間,仍維持著在
清明前後10天內進行的傳統,通常會事先挑選吉時,同一墳區的村民相約一起同往,尤其是外遷或旅外的子孫,如過去
東嶼坪、
西嶼坪村民組成的掃墓船隊,一行浩浩蕩蕩自
馬公返鄉。掃墓時,慎重的人家必準備兩份供品,其中有三牲、發粿和紅龜,一份祭拜先人,一份拜土地公,同時進行清除雜草和培土的動作,藉機將四周環境整理一新,再壓上墓紙,掃墓的工作即告完成。隨後再赴下一個祖墳,取出事先備妥的另兩份供品,進行祭拜和清理雜草的工作,如此,所有的祖墳都經過祭拜、培土、環境整理與去除雜草,再掛上墓紙後,才算完成每年
清明節的重要任務,也在緬懷先人的同時,為祖墳的維護盡心力。其中,
將軍村拜祖先並不用發粿,因為他們認為祖先「發」的意義並不好。至於當年經濟能力稍有不及,無法備妥相當數量的牲禮等供品時,他們會採權宜的作法,以其他食物充當,但依然盡心的進行掃墓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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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澎湖各地並無不同的是,新墳必須連三年拜牲禮,掛墓紙也要改用五彩,祖墳重新修造後也比照新墳拜三年。至於娶媳或添丁後,該年掃墓同樣必須辦牲禮、掛五彩墓紙,新婦也必須參加掃墓活動。
東嶼坪村添丁娶媳當年的掃墓習俗,則是必須煮油飯來墳上祭拜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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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除了節前、後掃墓,
清明當天中午11點以前,
望安鄉民會在家裡祖先牌位前,擺牲禮、菜碗和白飯、發粿來拜祖先,同時燒定額的銀紙。如同掃墓的禁忌,
將軍村民只用菜碗和飯來拜拜,不以他們認為代表「發」的發粿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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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風俗習慣裡,
清明是大節日,所以除了祭祖掃墓之外,部分村子仍有另外的祭拜活動:如
東安村在下午4點後,會以牲禮和發粿在自家門口拜好兄弟,同時燒銀紙讓好兄弟花用。
水垵村則選在當晚吉時拜床母,備有油飯或糖糕、雞蛋,燒金紙的同時,也燒五彩紙衣,讓床母來換穿一新。
花嶼村祭拜的對象比較多,但都在中午前進行,以一碗飯、一碗菜拜「宮仔」,一碗飯、一碗菜在門口拜好兄弟,二者皆要燒銀紙。同時在床上拜床母,除了飯菜,外加牲禮,並燒金紙。如同拜床母的禮數,
花嶼人也在廳內和門前拜「后土」、「土地」(廳內的地基祖與門前的石敢當)。
東吉村人則不忘拜好兄弟,時間是在下午,備牲禮和粿類,同時也燒銀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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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
望安鄉鄉志》
知識建檔|2017-11-12。知識更新|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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