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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溫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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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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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溫而(1863-1945),別名有理,福建銅山人。清同治2年(1863)光緒2年(1876)移居媽宮南甲。陳溫而曾於今中央街18號開設亦發號,經營老酒、麵品、餅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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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埔仔尾大多是旱地,俗稱內崎腳一帶被劃為垃圾堆置場(今三民路一帶)。光緒14年(1888),基督教長老教會在朝陽門外興建教堂時,仍然沒有幾戶人家。日治初期,埔仔尾被劃為特種行業指定地之後,居民人數才逐漸增加。境內的特種行業也陸續增加。當時埔仔尾一帶的賣場共有12家,包括經營雜貨、煙草的佐藤商店、葉九的允美號擇經營雜貨、呂秋等的振合興為雜貨、菓子。林細玉、高普、高汀則販賣獸肉、生魚。許令咸開設救生堂賣藥,亦為金錢貸家。呂戊辰合昌為材木、煉瓦、貸家。林攀的萬盛庵為飲食店,樋口長吉為質貸業,久保信一為金錢取立業。陳溫而也於此(馬公街44號番地)經營金錢貸家(出租業)。昭和8年(1933)馬公要港部艦長級及其幹部多攜家眷就任,馬公住宅一屋難求,陳溫而等貸家經營者乃整修住屋提供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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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后宮大正12年(1923)改建,陳溫而以董事身分捐金百五十元外,<諸善士五十圓以上寄附芳名>碑也記載其捐金八百円,合計近千円。大正15年(1926)觀音亭改建,陳溫而為12位發起人之一,寄附五百円。昭和6年(1931)馬公城隍廟改建,陳溫而為14位發起人之一,並以正董身分捐款三百円。昭和7年(1932)銅山武聖殿改築,身為銅山的後人,除了主事者林溪泉寄附壹仟伍百元之外,陳溫而以捌佰元居次,其他尚有朱基仁、謝靜觀、楊西吉、盛興號、孫良等人捐資協助銅山武聖殿的改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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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12年(1937)5月19日,臺灣總督府褒揚昭和6年至9年間熱心奉獻寄附金者,陳溫而與許波蔡獎呂安德高恭等近40人同在褒揚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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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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